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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定在例行检查的时候可以随便搜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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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定在例行检查的时候可以随便搜身吗?是可以的。抓错人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呢?应当道歉,并且进行经济赔偿。否则就向警务督察处反映。机关行使侦查权,有下列违法行政职权行为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在调查的这段时间内他肯定是被人身自由的,这也是国家赔偿的主要原因。1、仅采取拘留或者逮捕等已采取强制措施系违法措施才赔偿;2、如当事人故意隐瞒案情,或故意谎报案情的不属违法;3、赔偿按照当地日工资X天数。抓人流程抓人,或逮捕,逮捕是需要一定条件的。对于有证据证明存在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的刑罚、采取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才可实施逮捕,并且以上三个条件缺一不可。 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决定,并由机关执行,不受逮捕。刑事诉讼法第59条规定: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批准或者人民决定,由机关执行。逮捕的决定权或批准权属于人民和人民。逮捕犯罪嫌疑人,一律由机关执行,机关在接到执行逮捕的通知后,必须立即执行,并将执行情况通知人民、人民。机关在执行逮捕时,必须出示逮捕证,被逮捕人签名或按手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第九条规定,是可以当场盘问、检查被盘问人的证件、人身和随身携带的物品的。被盘问人应当配合,无正当理由不配合的,可以强制盘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机关对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可以进行检查。检查时,人民不得少于二人,并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和县级以上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对确有必要立即进行检查的,人民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当场检查,但检查公民住所应当出示县级以上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以上就是关于这个问题为您做出的解答,希望以上回复对您有所帮助。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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