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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动迁款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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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1、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不管夫妻是否离婚,只要是属于双方共同财产,那么被拆迁人就是夫妻两个人,相应的补偿受益人也是夫妻两个人。因此,如果房产被拆迁的,夫妻双方需要对拆迁款进行具体协议约定分割。至于具体分割情况,应当由双方来具体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形式来由法庭来进行审判。

2、房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如果夫妻双方已经进行了离婚登记,并且已经就夫妻财产进行过分割约定。因此,房产属于哪一方,哪一方就属于被拆迁人,另一方不具备分割拆迁款的权利。就是说,在夫妻财产分割中分到房产的一方,可以享有拆迁款的全部。对于未获得房产所有权的另一方,本身没有任何理由分割拆迁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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