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分公司没有成立一般不能签合同。分公司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属于分支机构,经登记的分公司可以合法的从事相关经营活动,没有成立的分公司不得擅自经营。
法律依据:《建筑法》第十二条
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
(二)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
(四)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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