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派出所报案处理没有结果,可以向上级机关或者人民、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签名、捺指印。必要时,应当对接受过程录音录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机关及其人民办理治安案件,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机关及其人民办理治安案件,不严格执法或者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机关或者人民、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到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依据职责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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