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1、原已存在有效的合同关系;2、合同内容发生变化;3、经当事人协商一致,或依法律直接规定及裁决,有时依形成权人的意思表示;4、法律、行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应遵守其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八十 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Copyright © 2019- obuygou.com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8号-5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