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的规定:1、军人在法定离婚的条件下可以离婚。2、只是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受到一定的。即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的,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且前述的重大过错主要是指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四条
Copyright © 2019- obuygou.com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8号-5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