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归属按照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判决。一岁左右的孩子通常判给母方,但父方有特殊情况也可获得抚养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关于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父方有特殊情况可以获得抚养权。对两周岁以上的子女,父母双方均要求随其生活时,会优先考虑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的一方。对十周岁以上的子女,也会考虑他们的意见。
法律分析
一、1岁左右起诉离婚孩子判给谁
孩子抚养权归属是按有利于孩子成长原则判决的,孩子如果在一岁左右的,在哺乳期内,一般是判决给女方的。
二、相关法律规定
《关于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结语
根据以上相关法律规定,对于一岁左右起诉离婚的孩子,通常会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判决抚养权给女方。《关于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在特定情况下可以随父方生活。对于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双方均要求抚养时,会优先考虑一些特殊情况。此外,对于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应该考虑他们的意见。根据法律规定,会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来做出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2020修订):第二章 家庭保护 第二十四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时,应当妥善处理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探望、财产等事宜,听取有表达意愿能力未成年人的意见。不得以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争夺抚养权。
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应当依照协议、人民判决或者调解确定的时间和方式,在不影响未成年人学习、生活的情况下探望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的一方应当配合,但被人民依法中止探望权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条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是,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三节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第五十二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其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的,在死亡宣告被撤销后,不得以未经本人同意为由主张收养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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