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房不一定是个人财产,因为用婚前个人财产买房,可以视为只是婚前财产形式的一种变化,所购房产不属于婚后所得。但是如果婚后双方有财产协议约定该房产夫妻双方共同所有,或者房产证上登记的是双方的名字的,是夫妻共同财产。
一、离婚时的房产怎么处理
离婚房产分割方式:
一、婚前或婚后取得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且自己付清房款,该房产是个人财产。
二、婚前买房作为婚房,登记在一方名下,是夫妻共同财产。
三、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是对自己子女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婚前房产和婚后房产的界定是婚前到婚后的时间点,夫妻双方自领取结婚证之日可视为婚前到婚后的时间点;另外,什么时候开始视为购买房产成功,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购房人真正获得所购房屋所有权的时间点为办理完房屋的过户手续并取得房产证之日。
二、婚前房产离婚会怎么分
婚前房产离婚分配方式,具体如下:
1、婚前或婚后取得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且自己付清房款,该房产是个人财产;
2、婚前支付房产首付,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为夫妻共同财产;
3、婚前买房作为婚房,登记在一方名下,是夫妻共同财产;
4、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是对自己子女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婚前房产界定有以下情形:
1、婚前一方出资,并且是以自己的名字购房,而另一方未出资。在这种情况下,此房应属于出资一方婚前个人财产;
2、婚前双方出资,但以一方名义购买房屋,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出资的一方无法举证证明出资是因双方达成婚后共同居住的目的,一般会认定为一方婚前个人财产;
3、婚前一方全额出资,但以另一方名义购买,在这种情况下,全额出资的一方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是以婚后共同生活为目的而出资的,对其将不利;
4、婚前以双方名义购房,但是一方出资,如果双方没有另行约定,如果将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则另一方的出资会被认为对未出资方的赠与,如果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又无按份共有的约定,该房会被认定为共同共有。如果产权证上明确按份共有,或者双方有书面约定,双方按份共有,如双方结婚不成无法继续居住,可由一方将产权份额出售给另一方,或由判决。
三、婚后房产证上加女方名字离婚怎么分割
婚后房产证上加女方名字离婚分割为,婚后加名字属于赠与行为,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以约定分配比例,没有约定的原则上是一人一半。有争议的可以向起诉,由人民依法判决。在房屋财产分割方面有以下几种情况:
1、婚前买房,名字登记在一方名下,属于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
2、婚前买房,婚前或者婚后加上另一方姓名,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婚后买房,即使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也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4、无论婚前还是婚后买房,涉及到夫妻双方共同还贷,共同还贷部分以及房子增值部分,夫妻双方应该平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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