猥亵儿童以性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一般包括的行为有抠摸、舌舔、吸吮、亲吻、搂抱、手淫等行为手段。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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