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贴条的不处罚,只是警告,违停贴条的,只有交警有这个权利,没有这个权利,就是想罚款的话,也要通知交警队前来贴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十七条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纠正。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应当依据事实和本法的有关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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