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不需要的,除非是员工离职前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需要赔偿。用人单位要求赔偿的条件:(一)、用人单位应制定规章制度;(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中或劳动合同中必须规定因违章作业造成损失要求劳动者赔偿;(三)、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经民主程序制定并让劳动者知悉且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定的强制性规定。(四)、证明损失的存在。一般应为直接损失,比如货物的损毁、客人的索赔,但间接损失不予赔偿,如预计的利润。(五)、证明员工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如员工明知货物验货不通过而予以放行或有收受贿赂行为可以认定为故意,而普通员工即可以发现的瑕疵作为一个专业的员工却没有发现即可认定为重大过失。【风险提示】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由于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系执行法定义务,加之劳动者经培训后通过劳动已为单位创造了一定价值,因此,培训费用的赔偿应当依据培训费的总额及劳动合同期限和劳动者为用人单位实际服务的时间来合理确定数额。(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即用人单位既得利益的损失。(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此外,根据劳动部的有关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除该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外,该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其连带赔偿的份额应不低于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总额的70%。
劳动者违约离职怎么赔偿损失?
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由于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系执行法定义务,加之劳动者经培训后通过劳动已为单位创造了一定价值,因此,培训费用的赔偿应当依据培训费的总额及劳动合同期限和劳动者为用人单位实际服务的时间来合理确定数额。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即用人单位既得利益的损失。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此外,如果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除该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外,该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其连带赔偿的份额应不低于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总额的70%。【风险提示】只有在两种情形下,用人单位才可以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1、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2、在竞业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劳动者要赔偿哪些损失?
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由于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系执行法定义务,加之劳动者经培训后通过劳动已为单位创造了一定价值,因此,培训费用的赔偿应当依据培训费的总额及劳动合同期限和劳动者为用人单位实际服务的时间来合理确定数额。(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即用人单位既得利益的损失。(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此外,根据劳动部的有关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除该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外,该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其连带赔偿的份额应不低于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总额的70%。【风险提示】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当前,随着用工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选择权越来越充分。劳动者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条件解除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在试用期离职要提前告知吗
劳动者在试用期离职要提前告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风险提示】试用期是与公司在劳动合同上协商确定的,如果试用期已经过了,调换工作岗位,不能重新设立试用期。如果在试用期内调整了工作岗位,之前已经消耗的试用期不用重新再来一遍,只要继续履行剩余试用期即可。
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旷工离职单位要赔偿吗
不需要。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赔偿:(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风险提示:员工违纪的处理应当分情况处理。如员工存在迟到、早退、旷工等情形,可以根据员工每月的工资/工作天数/每天的工作时间得出每小时的工资金额,再按照缺勤时间扣除相应工资。每月劳动时间一般按21.75天计算,每天的工作时间为8小时。
劳动给单位造成损失,解除合同后未赔偿,单位能否扣留已离职劳动者的档案?
劳动给单位造成损失,解除合同后未赔偿,单位不能扣留已离职劳动者的档案。《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据此,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和为劳动者办理档案转移手续都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论劳动者存在何种错误而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均无权以任何理由扣留已离职劳动者的档案。风险提示: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该内容由 崔萍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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