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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出院后多久做工伤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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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伤出院后多久做工伤鉴定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工伤认定应该在事故发生后30天内,由用人单位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或者在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在伤势相对稳定时,申请做劳动能力鉴定。

二、在我国工伤后怎样做工伤认定?

用人单位员工发生伤(亡)事故后,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出具事故报告及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员工本人或亲属可向属地参保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劳动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个人申请工伤认定须携以下材料:

1.员工和用人单位有效的书面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

2.《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

3.员工本人身份证和工作证(或工卡);

4.员工或用人单位伤(亡)事故情况材料(如实叙述事故发生经过);

5.有关旁证材料(如目击证人书面证明材料现场记录、照片、口供记录等);

6.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常住地址证明材料等(属交通事故的);

7.工伤认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8.受伤员工委托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属亲属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

三、哪些情况可以认定为工伤

1.《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伤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发生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伤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法律、行规规定应当认定工伤的其他的情形。

2.《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救灾害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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