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北京失业金一般是每月15日到账,本月办理完失业登记,失业金会在下月15号打入预留的银行卡里。
法律依据:《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 第二十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从事个体经营、兴办企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将其应领取的失业保险金一次性发给本人。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转移失业人员档案关系后,失业人员未按规定在60日内申领失业保险金的,街道、镇劳动保障部门不再受理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申请,其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予以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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