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根据现有法律规定,关于小区停车位的权属问题主要还是以业主与开放商间的约定为主,若是没有约定地下停车场归业主所有,未购买或者租赁车位的业主自然也就没有权利进入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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