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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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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同时,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产生纠纷,事故是在交警队处理的可以请求交警出面调解解决,也可以直接向提起诉讼,由根据交通事故责任、损失情况、法律的有关规定判决,用法律的强制力解决纠纷。

一、电动车相撞全责方耍赖怎么处理

电动车相撞全责方耍赖,受害方可以向机关报案,由交警到现场处理,确定事故责任后,由全责方赔偿损失。根据法律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经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二、交通事故事后报警时限是多久

没有明确规定交通事故报警的时间。事后请求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当事人应当在提出请求后十日内向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交通事故证据。

三、交通事故处理期限为多久

1、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向人民直接提起民事诉讼。经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2、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五条规定: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经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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