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转让公证所需材料及注意事项
房产转让公证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个人身份证件、法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受让方提供的材料与买卖合同相同。注意事项包括委托房地产交易所代理转让、必须有房地产证、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共有房产需全体共有人同意。公证手续非强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办理,但若选择办理公证,需提前准备齐全材料。
法律分析
一、房产转让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当事人办理房产转让合同公证应当提供的材料,当事人申请办理房产转让合同公证,应携带房产转让合同,填写房产转让合同公证申请表,并向公证机关提供有关材料:
转让方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转让方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件,如居民身份证、护照等;
2、转让方为法人组织的,提供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
3、代理人代为办理房产转让合同公证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其他代理人须提供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4、市房地产权管理处核发的(房地产证);
5、全民所有制法人组织转让房产的,提供该法人组织的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转让房产的批准文件;“三资”企业和“内联”企业法人转让房产的,提供载有董事会一致同意转让房产的书面决议(会议记录);
6、公证机关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受让方应当提供的有关材料,与房产买卖合同公证中购买方斋提供的材料相同。
二、房产转让合同公证应注意什么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转让房产,办理房产转让合同公证,应注意下列事项:
1、没有房地产经营权的单位转让房产,必须委托经市批准成立的房地产交易所代理进行交易。
2、转让方必须领有市房地产权管理处核发的房地产证尚末领取房地产证的,不得办理房产转让合同公证。
3、如果房产已作为抵押财产,在抵押期间,房产所有权人未经抵押权人明示同意,不得转让。
4、房产为数人共同共有的,转让房产须经全体共有人同意,部分共有人不得擅自转让共有房产。
法律中并没有强制性要求进行房屋转让必须要办理公证手续,因此实践中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的情况做出选择,自然要是打算办理公证手续的话,那相应的材料就要事先准备齐全才行。
结语
办理房产转让合同公证所需材料包括:转让方个人身份证件、法人组织资格证明、代理人授权委托书等。受让方所需材料与购买方提供的相同。办理公证时需注意:单位转让房产必须委托房地产交易所代理;转让方必须领有房地产证;抵押期间需获得抵押权人同意;共有房产需全体共有人同意。虽然法律对房屋转让公证没有强制要求,但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办理公证需备齐相关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国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扶持发展居民住宅建设,逐步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四节 房屋租赁 第五十三条 房屋租赁,是指房屋所有权人作为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地产的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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