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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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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本标准规定了33种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同时规定了标准执行中的各种要求。在我国现有的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中,按照综合性排放标准与行业性排放标准不加叉执行的原则,适用于现有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应当以保障公众健康和保护生态环境为宗旨,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做到科学合理。第九条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应当以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为依据。第十条 制定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应当组织专家进行审查和论证,并征求有关部门、行业协会、企业事业单位和公众等方面的意见。第十一条 省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在其网站上公布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供公众免费查阅、下载。第十二条 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执行情况应当定期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标准适时进行修订。第十三条 制定燃煤、石油焦、生物质燃料、涂料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产品、烟花爆竹以及锅炉等产品的质量标准,应当明确大气环境保护要求。制定燃油质量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大气污染物控制要求,并与国家机动车船、非道路移动机械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相互衔接,同步实施。前款所称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指装配有发动机的移动机械和可运输工业设备。第十四条 未达到国家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城市的应当及时编制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采取措施,按照或者省级规定的期限达到大气环境质量标准。编制城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应当征求有关行业协会、企业事业单位、专家和公众等方面的意见。第十五条 城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应当向社会公开。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的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应当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第十六条 城市每年在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报告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时,应当报告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执行情况,并向社会公开。第十七条 城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应当根据大气污染防治的要求和经济、技术条件适时进行评估、修订。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排气筒高度除须遵守表列排放速率标准值外,还应高出周围200m半径范围的建筑5m以上,不能达到该要求的排气筒,应按其高度对 应的表列排放速率标准值严格50%执行。两个排放相同污染物(不论其是否由同一生产工艺过程产生)的排气筒,若其距离小于其几何高度之和,应合并视为一根等效排气筒。若有三根以上的近距排气筒,且排放同一种污染物时,应以前两根的等效排气筒,依次与第三、四根排气筒取等效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九条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应当以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为依据。第十条 制定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应当组织专家进行审查和论证,并征求有关部门、行业协会、企业事业单位和公众等方面的意见。

第3种观点: 法律主观:污水处理排放标准规定如下: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水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省级对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法律客观:《水污染防治法》第十四条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水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须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五条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根据水污染防治的要求和国家或者地方的经济、技术条件,适时修订水环境质量标准和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第1种观点: 《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是为了加强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控制能源消费总量,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而制定的办法。修订后的办法于2018年2月22日发布,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1999年3月10日原国家经贸委发布的《办法》(国家经贸委令第7号)同时废止。一、重点用能企业应当设置能源管理员岗位:1、重点用能企业应当设置能源管理员岗位设立企业能源管理员的依据。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 源法》第二十九条:重点用能单位应当设立能源管理岗位,在具有节 能专业知识、实际经验以及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中聘任管理人 员,并向县级以上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3、能源管理员的职责:能源管理人员负责对本单位的能源利用状 况进行监督、检查。法律依据:《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重点用能单位是指:(一)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一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用能单位;(二)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指定的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五千吨及以上不满一万吨标准煤的用能单位。能源消费的核算单位是法人单位。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为建立公共机构节能长效机制,表扬先进,激励后进,进一步推动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深入开展,确保完成全省公共机构节能降耗目标任务,根据《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省《关于贯彻实施〈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的通知》(赣府厅字〔2008〕229号)和《关于印发〈江西省“十一五”后两年公共机构节能计划〉的通知》(赣府厅字〔2009〕号)的规定,制定本办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第一条 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湿地、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第三条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第四条 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国家采取有利于节约和循环利用资源、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经济、技术和措施,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公共机构的节能工作实行间接管理制度、目标责任制度、考核评价制度、主动报告制度法律依据:《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第一条 为了推动公共机构节能,提高公共机构能源利用效率,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能中的表率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公共机构,是指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第三条 公共机构应当加强用能管理,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的措施,降低能源消耗,减少、制止能源浪费,有效、合理地利用能源。第四条 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主管全国的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在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指导下,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国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在同级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指导下,负责本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系统各级主管部门在同级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指导下,开展本级系统内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第五条 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应当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普及节能科学知识。

第1种观点: 律师分析:建设和保障住房是国家的一项根本性工作,涉及到人们的基本生活和发展需求。安徽城乡住房建设厅是安徽省的派出机构,负责组织制定有关城乡住房建设的方针、和法规,指导和监督城乡住房建设和保障工作。其重要性不言而喻。此外,安徽城乡住房建设厅还负责推进住房产业化,构建多渠道住房供应体系,加强住房保障体系建设,保障人民居住权利。安徽城乡住房建设厅作为安徽省的派出机构,承担着重要的职责,加强住房产业化,保障住房供应体系,加强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推进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等工作,为社会提供了更好的住房保障服务。拓展内容:安徽城乡住房建设厅如何保障人民的居住权利?安徽城乡住房建设厅在推进住房产业化、构建多渠道住房供应体系、加强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等方面,通过制定、监管和督促作用,保障了广大居民的住房权益。此外,该部门还通过落实住房公积金制度、完善购买服务机制、实施住房补贴等方式,提高群众的住房保障水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十 国家支持和鼓励城市住房租赁市场的发展,对住房租赁市场的稳定经营和住房租赁市场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

第2种观点: 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技能证二、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技能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申报条件:《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技能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申领条件要求: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报中级工。A、初中毕业以上学历,身体健康,从事本工种工作五年以上,或持有初级工证书两年以上;B、对口专业的中职(中专)院校毕业生,经一年以上本工种实践;C、对口专业的高职、在大专院校毕业生。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技能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培训形式、考核发证:1、培训形式:建筑工人职业培训以集中脱产面授学习为主,结合业余时间学习、晚间学习、学员自学为辅助多种形式开展。2、考勤管理:学员凭本人身份证、学习凭证(网上打印)参加考勤,缺课累计达到或超过课程学时六分之一者,或培训期间有重大违纪行为的视为考核不合格。3、考核方式:考核项目分为“安全生产、理论考试、操作技能”三项。完成规定学时、考核成绩合格,且在培训期间无重大违纪行为的学员,可评定为职业培训成绩合格。考核成绩不合格者,应重修(首次重修免费)。4、证书放发:学员经考核合格,发放全国统一的《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技能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执法大队有权在路上扣车吗?法律分析:属于占道经营,有权扣车,但需要要求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六条 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第三十七条 道路划设专用车道的,在专用车道内,只准许规定的车辆通行,其他车辆不得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第三十 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都没有开发商欺骗,对吧?房产证下来了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执法大队是否有权在道路上扣车法律分析:属于占道经营,有权扣车,但需要要求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六条 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第三十七条 道路划设专用车道的,在专用车道内,只准许规定的车辆通行,其他车辆不得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第三十 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北京市城乡居民住房补贴标准北京有两种住房补贴,分别是公租房租金补贴和市场租房补贴,标准都是不同的。一、公租房租金补贴补贴对象:承租公租房的本市城镇户籍家庭同时具备以下四项条件的,可以申请公租房租金补贴:1、申请当月前12个月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2400元;2、除承租的公租房外,无其他住房;3、3人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57万元及以下;4人及以上家庭总资产净值76万元及以下;4、所承租的公租房是通过市、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公开配租方式获得。补贴标准:1、公租房租金补贴计算公式如下:公租房租金补贴=公租房租金标准×补贴比例×补贴面积。2、公租房租金补贴面积:公租房租金补贴建筑面积上限为60平方米。承租家庭所租房屋建筑面积超过补贴面积上限的,按上限取值;低于上限的,按实际承租建筑面积取值。3、分档补贴比例。二、市场租房补贴补贴对象:本市城镇户籍家庭同时具备以下三项条件的,可以申请市场租房补贴:1、申请当月前12个月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2400元;2、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3、3人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57万元及以下,4人及以上家庭总资产净值76万元及以下。符合上述申请条件的家庭租赁的住房须符合居住房屋租赁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具备有效的房屋权属证明或者房屋合法来源证明等材料。补贴标准:1、除怀柔区、平谷区、密云区、延庆区外,其他各区实行统一的市场租房补贴标准,市场租房补贴家庭租赁住房的租金超过该户租房补贴标准的;按租房补贴标准确定租房补贴,超出部分由其自行承担;低于租房补贴标准的,按租赁住房租金金额确定租房补贴。2、怀柔、平谷、密云、延庆等4个区的市场租房补贴标准,由区自行确定,报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市财政部门批准后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申请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和专业承包一级企业资质的,申请人直接向省建设厅提出申请,提交有关资料,管理的企业直接向建设部申请。2、省建设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上报建设部。其中,铁道、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方面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由省建设厅商同级有关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建设部。3、申请施工总承包系列、专业承包系列二级及二级以下建筑业企业资质或劳务分包企业资质的,申请人向所在市(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资质申请——经核验原件、进行初审后报省建设厅审批。其中,申请交通、水利、信息产业等方面建筑业企业资质,由省建设厅征得同级有关部门初审同意后审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九十一条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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