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律师解答:1、参保人员由本人通过自助服务的方式,将个人账户历年资金,划转给近亲属(配偶、子女、父母),具体划转金额由参保人员本人自行决定。2、共济后的个人账户资金,所有权同步转移,其使用、结转、转移、继承及所产生的利息等按照当地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历年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3、授权人个人账户历年资金可转移给一个或多个近亲属使用,也可以多个授权人转移给一个近亲属使用。4、划转后,得到共济的近亲属可在定点医药机构持本人社会保障卡直接刷卡使用个人账户历年资金。5、近亲属与授权人的社会关系真实性由授权人负责,如存在虚假信息,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授权人承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七十四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业务经办、统计、调查获取社会保险工作所需的数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如实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为用人单位建立档案,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缴费等社会保险数据,妥善保管登记、申报的原始凭证和支付结算的会计凭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和用人单位为其缴费,以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个益记录,定期将个益记录单免费寄送本人。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近亲属的范围,是法律在对亲属关系的调整范围内所规定的特定的范围。关于近亲属范围的限定,一般有以下两种法例:第一种是总体概括性限定法,即法律对亲属范围从总体上作概括性规定,然后根据亲属的种类和亲等的远近,再规定其法律效力。另一种是个别适用性限定法,即法律根据不同法律关系的需要,对亲属的法律效力作出具体的规定。我国采用的是个别适用性限定法,即以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五条 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民事意义上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在我国,亲属关系的范围有不同的规定:1、民事诉讼中的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孙子孙女;2、刑事诉讼中的近亲属,丈夫,妻子,父亲,母亲,儿子,女儿,兄弟姐妹;3、行政诉讼中的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孙子、孙女和其他有赡养关系的亲属。需要注意的是,在不同的诉讼中,法律规定的近亲属范围有所不同。有时,祖父母和祖父母被包括在近亲属的范围内,但有些诉讼不包括这些人。因此,应当明确区分属于哪类诉讼,从而明确近亲属的范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五条 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兄妹不是直系亲属,兄妹属于旁系亲属。直系亲属,指和自己有直接血缘关系或婚姻关系的人,即直系血亲和直系姻亲,如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但在丧假中的直系亲属一般是指父母、配偶和子女。直系血亲是指彼此之间有直接血缘联系的亲属,包括己身所从出和从己身所出的两部分血亲。己身所从出的血亲,即是生育己身的隔代血亲,如父母、祖父母等;从己身所出的血亲,即是己身生育的后代,如子女、孙子女等。值得注意的是,直系血亲除自然直系血亲外,还包括法律拟制的直系血亲,如养父母与养子女、养祖父母与养孙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等都是直系血亲;直系姻亲即配偶的直系血亲,包括儿媳与公、婆,女婿与岳父、岳母。所以,直系亲属的范围包括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配偶、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部分地区包括亲兄弟和亲姐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五条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就是法律规定的配偶和三代以内的直系血亲。即是我们认知的女方和男方三代以内的血亲。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衍生问题:直系亲属关系有哪些?直系血亲是指彼此之间有直接血缘联系的亲属,包括己身所从出和从己身所出的两部分血亲。己身所从出的血亲,即是生育己身的隔代血亲,如父母、祖父母等;从己身所出的血亲,即是己身生育的后代,如子女、孙子女等。值得注意的是,直系血亲除自然直系血亲外,还包括法律拟制的直系血亲,如养父母与养子女、养祖父母与养孙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等都是直系血亲。
Copyright © 2019- obuygou.com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8号-5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