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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造成毁林赔偿林木会怎么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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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1.一年以下树龄的,每棵补偿30元;二年以下树龄的,每棵补偿50元;三年以下树龄的,每棵补偿80元。上述年限内每亩补偿最高限额为3000元以下。2.四年以上,十年以下树龄的,每棵补偿100元,每亩补偿标准为9000元12000元。3.十一年以上树龄的,每棵补偿150元,每亩补偿标准为9000元12000元。国家土地征收赔偿标准是: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4、征收农民土地,应有合法项目,按照法定程序,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先补偿,再征收,任何违反以上基本原则的征收行为都属于违法征收。被征收人可以拒绝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以申请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对土地征收补偿不满怎么办?1、对土地征收补偿不满,应当先找到县级以上作出相关协调,要求调整征收款额度;2、协调不成的,可要求批准征用土地的进行裁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二条 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第三十七条 赔偿费用列入各级财政预算。赔偿请求人凭生效的判决书、复议决定书、赔偿决定书或者调解书,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支付赔偿金。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支付赔偿金申请之日起七日内,依照预算管理权限向有关的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财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支付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赔偿金。赔偿费用预算与支付管理的具体办法由规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对于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其一季产值的1/3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够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不能收获的按一季补偿;对于多年生长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支付移植费,如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十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第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国家所有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依法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或者县级以上处理。当事人对有关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一年以下树龄的,每棵补偿30元;二年以下树龄的,每棵补偿50元;三年以下树龄的,每棵补偿80元。上述年限内每亩补偿最高限额为3000元以下。2.四年以上,十年以下树龄的,每棵补偿100元,每亩补偿标准为9000元-12000元。3.十一年以上树龄的,每棵补偿150元,每亩补偿标准为9000元-12000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二条 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第三十七条 赔偿费用列入各级财政预算。赔偿请求人凭生效的判决书、复议决定书、赔偿决定书或者调解书,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支付赔偿金。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支付赔偿金申请之日起七日内,依照预算管理权限向有关的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财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支付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赔偿金。赔偿费用预算与支付管理的具体办法由规定。

第1种观点: 1.一年以下树龄的,每棵补偿30元;二年以下树龄的,每棵补偿50元;三年以下树龄的,每棵补偿80元。上述年限内每亩补偿最高限额为3000元以下。2.四年以上,十年以下树龄的,每棵补偿100元,每亩补偿标准为9000元12000元。3.十一年以上树龄的,每棵补偿150元,每亩补偿标准为9000元12000元。国家土地征收赔偿标准是: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4、征收农民土地,应有合法项目,按照法定程序,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先补偿,再征收,任何违反以上基本原则的征收行为都属于违法征收。被征收人可以拒绝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以申请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对土地征收补偿不满怎么办?1、对土地征收补偿不满,应当先找到县级以上作出相关协调,要求调整征收款额度;2、协调不成的,可要求批准征用土地的进行裁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二条 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第三十七条 赔偿费用列入各级财政预算。赔偿请求人凭生效的判决书、复议决定书、赔偿决定书或者调解书,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支付赔偿金。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支付赔偿金申请之日起七日内,依照预算管理权限向有关的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财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支付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赔偿金。赔偿费用预算与支付管理的具体办法由规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一年以下树龄的,每棵补偿30元;二年以下树龄的,每棵补偿50元;三年以下树龄的,每棵补偿80元。上述年限内每亩补偿最高限额为3000元以下。2.四年以上,十年以下树龄的,每棵补偿100元,每亩补偿标准为9000元-12000元。3.十一年以上树龄的,每棵补偿150元,每亩补偿标准为9000元-12000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二条 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第三十七条 赔偿费用列入各级财政预算。赔偿请求人凭生效的判决书、复议决定书、赔偿决定书或者调解书,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支付赔偿金。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支付赔偿金申请之日起七日内,依照预算管理权限向有关的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财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支付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赔偿金。赔偿费用预算与支付管理的具体办法由规定。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毁坏株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树木,可以处毁坏林木价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开垦、采石、采沙、采土、采种、采脂和其他活动,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依法赔偿损失;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补种毁坏株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树木,可以处毁坏林木价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违反本法规定,在幼林地和特种用途林内砍柴、放牧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依法赔偿损失;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补种毁坏株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树木。拒不补种树木或者补种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有林业主管部门代为补种,所需费用有违法者支付。

第2种观点: 1.一年以下树龄的,每棵补偿30元;二年以下树龄的,每棵补偿50元;三年以下树龄的,每棵补偿80元。上述年限内每亩补偿最高限额为3000元以下。2.四年以上,十年以下树龄的,每棵补偿100元,每亩补偿标准为9000元12000元。3.十一年以上树龄的,每棵补偿150元,每亩补偿标准为9000元12000元。国家土地征收赔偿标准是: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4、征收农民土地,应有合法项目,按照法定程序,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先补偿,再征收,任何违反以上基本原则的征收行为都属于违法征收。被征收人可以拒绝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以申请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对土地征收补偿不满怎么办?1、对土地征收补偿不满,应当先找到县级以上作出相关协调,要求调整征收款额度;2、协调不成的,可要求批准征用土地的进行裁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二条 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第三十七条 赔偿费用列入各级财政预算。赔偿请求人凭生效的判决书、复议决定书、赔偿决定书或者调解书,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支付赔偿金。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支付赔偿金申请之日起七日内,依照预算管理权限向有关的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财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支付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赔偿金。赔偿费用预算与支付管理的具体办法由规定。

第3种观点: 毁坏株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树木,可以处毁坏林木价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开垦、采石、采沙、采土、采种、采脂和其他活动,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依法赔偿损失;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补种毁坏株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树木,可以处毁坏林木价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违反本法规定,在幼林地和特种用途林内砍柴、放牧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依法赔偿损失;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补种毁坏株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树木。拒不补种树木或者补种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有林业主管部门代为补种,所需费用有违法者支付。

第1种观点: (一)龙眼、荔枝1、一年以下树龄的,每棵补偿30元;二年以下树龄的,每棵补偿50元;三年以下树龄的,每棵补偿80元。上述年限内每亩补偿最高限额为3000元以下。2、四年以上,十年以下树龄的,每棵补偿100元,每亩补偿标准为9000元-12000元。3、十一年以上树龄的,每棵补偿150元,每亩补偿标准为9000元-12000元。(二)黄皮1、一年以下树龄的,每棵补偿20元;二年以下树龄的,每棵补偿30元;三年以下树龄的,每棵补偿40元。上述年限内每亩补偿最高限额为3000元。2、四年以上,八年以下树龄的,每棵补偿50元,每亩补偿9000-12000元。3、九年以上树龄的,每棵补偿80元,每亩补偿9000-12000元。一、经济林的内涵经济林亦称特用林。以生产果品、食用油料、工业原料和药材为主要目的的林木。根据其利用部位不同,大致分为:(1)利用种子作为榨油原料的木本油料林,如油茶、油桐、油橄榄、核桃等;(2)利用树叶的茶树林、桑树林等;(3)利用树皮的纤维林和木栓林、如枸树、栓皮栎等;(4)利用枝条作编织原料的采条林,如荆条、怪柳等;(5)利用树液的橡胶林、漆树林等。经济林价值很高,一般实行集约化经营。是综合开发山区,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的重要措施。营造经济林应选择早熟、丰产、优质的品种和类型。二、关于经济林的其他注意事项广义经济林是与防护林相对而言,以生产木料或其他林产品直接获得经济效益为主要目的的森林。它包括特用经济林、薪炭林等。狭义经济林是指利用树木的果实、种子、树皮、树叶、树汁、树枝、花蕾、嫩芽等等,以生产油料、干鲜果品、工业原料、药材及其它副特产品(包括淀粉、油脂、橡胶、药材、香料、饮料、涂料及果品)为主要经营目的的乔木林和灌木林。

第2种观点: 经济林补偿标准为投产前每亩按1500~5000元计算,投产后每亩按5000~30000元计算。有时候国家出于公共利益的考量,需要征用或者征收土地,此时用地单位要支付被征地单位一笔费用,以补偿被征地单位在该地块上的投资及收益,修路也是属于集体的公共利益,在修路的时候需要征用他人使用的土地,对该土地上的树木进行清理,也是有单独的补偿。征用林地补偿费分为以下六种:(1)防护林地补偿费标准:造林当年为1000元/亩,以后每增加一年,增加500~800元。(2)用材林:同防护林。(3)经济林(果园、桑园下同)竹林:以造林、培育全过程的投入加增值或按被征用、占用前三年平均亩产值三至五倍计算。暂定投产前每亩按15005000元计算,投产后每亩按500030000元计算。(4)特殊用途林(包括国防林、实验林、母树林、环境保护林、风景林、名胜古迹林、纪念林、自然保护区林和珍贵树种林,下同):以防护林的林木补偿费二至三倍计算或以被征用、占用目标的实际价值计算。暂定造林当年每亩为20003000元,以后每增加一年增加10002400元计算。(5)苗木以征用、占用当前或前三年平均亩产值计算。暂定一般用才树苗一年生苗木每亩15002000元,二年生苗木每亩25003000元,三年生以上的苗木每亩35006000元;珍贵绿树苗以一般用材树苗的林木补偿费二至五倍计算或双方面议。(6)“四旁”林木:按植树、培育全过程的投入加增值计算。暂定一般用材树植树当年每株五元,以后每增加一年增加35元计算;珍贵常绿树木以一般用材树的林木补偿费二至五倍计算或双方面议。林地上林木、苗木以外的青苗附着物、建筑设施等,按有关规定另行计算。对土地征收补偿不满怎么办?1、对土地征收补偿不满,应当先找到县级以上作出相关协调,要求调整征收款额度;2、协调不成的,可要求批准征用土地的进行裁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第二十一条 为了生态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等公共利益的需要,确需征收、征用林地、林木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行规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一年以下树龄的,每棵补偿30元;二年以下树龄的,每棵补偿50元;三年以下树龄的,每棵补偿80元。上述年限内每亩补偿最高限额为3000元以下。2.四年以上,十年以下树龄的,每棵补偿100元,每亩补偿标准为9000元-12000元。3.十一年以上树龄的,每棵补偿150元,每亩补偿标准为9000元-12000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二条 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第三十七条 赔偿费用列入各级财政预算。赔偿请求人凭生效的判决书、复议决定书、赔偿决定书或者调解书,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支付赔偿金。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支付赔偿金申请之日起七日内,依照预算管理权限向有关的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财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支付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赔偿金。赔偿费用预算与支付管理的具体办法由规定。

第2种观点: 经济林补偿标准为投产前每亩按1500~5000元计算,投产后每亩按5000~30000元计算。有时候国家出于公共利益的考量,需要征用或者征收土地,此时用地单位要支付被征地单位一笔费用,以补偿被征地单位在该地块上的投资及收益,修路也是属于集体的公共利益,在修路的时候需要征用他人使用的土地,对该土地上的树木进行清理,也是有单独的补偿。征用林地补偿费分为以下六种:(1)防护林地补偿费标准:造林当年为1000元/亩,以后每增加一年,增加500~800元。(2)用材林:同防护林。(3)经济林(果园、桑园下同)竹林:以造林、培育全过程的投入加增值或按被征用、占用前三年平均亩产值三至五倍计算。暂定投产前每亩按15005000元计算,投产后每亩按500030000元计算。(4)特殊用途林(包括国防林、实验林、母树林、环境保护林、风景林、名胜古迹林、纪念林、自然保护区林和珍贵树种林,下同):以防护林的林木补偿费二至三倍计算或以被征用、占用目标的实际价值计算。暂定造林当年每亩为20003000元,以后每增加一年增加10002400元计算。(5)苗木以征用、占用当前或前三年平均亩产值计算。暂定一般用才树苗一年生苗木每亩15002000元,二年生苗木每亩25003000元,三年生以上的苗木每亩35006000元;珍贵绿树苗以一般用材树苗的林木补偿费二至五倍计算或双方面议。(6)“四旁”林木:按植树、培育全过程的投入加增值计算。暂定一般用材树植树当年每株五元,以后每增加一年增加35元计算;珍贵常绿树木以一般用材树的林木补偿费二至五倍计算或双方面议。林地上林木、苗木以外的青苗附着物、建筑设施等,按有关规定另行计算。对土地征收补偿不满怎么办?1、对土地征收补偿不满,应当先找到县级以上作出相关协调,要求调整征收款额度;2、协调不成的,可要求批准征用土地的进行裁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第二十一条 为了生态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等公共利益的需要,确需征收、征用林地、林木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行规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第3种观点: 国家对经济林的赔偿标准?一、 龙眼、荔枝(一)一年以下树龄的,每棵补偿30元;二年以下树龄的,每棵补偿50元;三年以下树龄的,每棵补偿80元。上述年限内每亩补偿最高限额为3000元以下。(二)四年以上,十年以下树龄的,每棵补偿100元,每亩补偿标准为9000元-12000元。(三)十一年以上树龄的,每棵补偿150元,每亩补偿标准为9000元-12000元。二、 黄皮(一)一年以下树龄的,每棵补偿20元;二年以下树龄的,每棵补偿30元;三年以下树龄的,每棵补偿40元。上述年限内每亩补偿最高限额为3000元。(二)四年以上,八年以下树龄的,每棵补偿50元,每亩补偿9000-12000元。(三)九年以上树龄的,每棵补偿80元,每亩补偿9000-12000元。这就是关于您问题的相关法律。

第1种观点: 1.一年以下树龄的,每棵补偿30元;二年以下树龄的,每棵补偿50元;三年以下树龄的,每棵补偿80元。上述年限内每亩补偿最高限额为3000元以下。2.四年以上,十年以下树龄的,每棵补偿100元,每亩补偿标准为9000元12000元。3.十一年以上树龄的,每棵补偿150元,每亩补偿标准为9000元12000元。国家土地征收赔偿标准是: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4、征收农民土地,应有合法项目,按照法定程序,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先补偿,再征收,任何违反以上基本原则的征收行为都属于违法征收。被征收人可以拒绝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以申请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对土地征收补偿不满怎么办?1、对土地征收补偿不满,应当先找到县级以上作出相关协调,要求调整征收款额度;2、协调不成的,可要求批准征用土地的进行裁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二条 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第三十七条 赔偿费用列入各级财政预算。赔偿请求人凭生效的判决书、复议决定书、赔偿决定书或者调解书,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支付赔偿金。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支付赔偿金申请之日起七日内,依照预算管理权限向有关的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财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支付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赔偿金。赔偿费用预算与支付管理的具体办法由规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对于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其一季产值的1/3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够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不能收获的按一季补偿;对于多年生长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支付移植费,如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十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第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国家所有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依法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或者县级以上处理。当事人对有关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一年以下树龄的,每棵补偿30元;二年以下树龄的,每棵补偿50元;三年以下树龄的,每棵补偿80元。上述年限内每亩补偿最高限额为3000元以下。2.四年以上,十年以下树龄的,每棵补偿100元,每亩补偿标准为9000元-12000元。3.十一年以上树龄的,每棵补偿150元,每亩补偿标准为9000元-12000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二条 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第三十七条 赔偿费用列入各级财政预算。赔偿请求人凭生效的判决书、复议决定书、赔偿决定书或者调解书,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支付赔偿金。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支付赔偿金申请之日起七日内,依照预算管理权限向有关的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财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支付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赔偿金。赔偿费用预算与支付管理的具体办法由规定。

第1种观点: 1.一年以下树龄的,每棵补偿30元;二年以下树龄的,每棵补偿50元;三年以下树龄的,每棵补偿80元。上述年限内每亩补偿最高限额为3000元以下。2.四年以上,十年以下树龄的,每棵补偿100元,每亩补偿标准为9000元12000元。3.十一年以上树龄的,每棵补偿150元,每亩补偿标准为9000元12000元。国家土地征收赔偿标准是: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4、征收农民土地,应有合法项目,按照法定程序,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先补偿,再征收,任何违反以上基本原则的征收行为都属于违法征收。被征收人可以拒绝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以申请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对土地征收补偿不满怎么办?1、对土地征收补偿不满,应当先找到县级以上作出相关协调,要求调整征收款额度;2、协调不成的,可要求批准征用土地的进行裁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二条 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第三十七条 赔偿费用列入各级财政预算。赔偿请求人凭生效的判决书、复议决定书、赔偿决定书或者调解书,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支付赔偿金。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支付赔偿金申请之日起七日内,依照预算管理权限向有关的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财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支付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赔偿金。赔偿费用预算与支付管理的具体办法由规定。

第2种观点: 经济林补偿标准为投产前每亩按1500~5000元计算,投产后每亩按5000~30000元计算。有时候国家出于公共利益的考量,需要征用或者征收土地,此时用地单位要支付被征地单位一笔费用,以补偿被征地单位在该地块上的投资及收益,修路也是属于集体的公共利益,在修路的时候需要征用他人使用的土地,对该土地上的树木进行清理,也是有单独的补偿。征用林地补偿费分为以下六种:(1)防护林地补偿费标准:造林当年为1000元/亩,以后每增加一年,增加500~800元。(2)用材林:同防护林。(3)经济林(果园、桑园下同)竹林:以造林、培育全过程的投入加增值或按被征用、占用前三年平均亩产值三至五倍计算。暂定投产前每亩按15005000元计算,投产后每亩按500030000元计算。(4)特殊用途林(包括国防林、实验林、母树林、环境保护林、风景林、名胜古迹林、纪念林、自然保护区林和珍贵树种林,下同):以防护林的林木补偿费二至三倍计算或以被征用、占用目标的实际价值计算。暂定造林当年每亩为20003000元,以后每增加一年增加10002400元计算。(5)苗木以征用、占用当前或前三年平均亩产值计算。暂定一般用才树苗一年生苗木每亩15002000元,二年生苗木每亩25003000元,三年生以上的苗木每亩35006000元;珍贵绿树苗以一般用材树苗的林木补偿费二至五倍计算或双方面议。(6)“四旁”林木:按植树、培育全过程的投入加增值计算。暂定一般用材树植树当年每株五元,以后每增加一年增加35元计算;珍贵常绿树木以一般用材树的林木补偿费二至五倍计算或双方面议。林地上林木、苗木以外的青苗附着物、建筑设施等,按有关规定另行计算。对土地征收补偿不满怎么办?1、对土地征收补偿不满,应当先找到县级以上作出相关协调,要求调整征收款额度;2、协调不成的,可要求批准征用土地的进行裁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第二十一条 为了生态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等公共利益的需要,确需征收、征用林地、林木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行规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一年以下树龄的,每棵补偿30元;二年以下树龄的,每棵补偿50元;三年以下树龄的,每棵补偿80元。上述年限内每亩补偿最高限额为3000元以下。2.四年以上,十年以下树龄的,每棵补偿100元,每亩补偿标准为9000元-12000元。3.十一年以上树龄的,每棵补偿150元,每亩补偿标准为9000元-12000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二条 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第三十七条 赔偿费用列入各级财政预算。赔偿请求人凭生效的判决书、复议决定书、赔偿决定书或者调解书,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支付赔偿金。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支付赔偿金申请之日起七日内,依照预算管理权限向有关的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财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支付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赔偿金。赔偿费用预算与支付管理的具体办法由规定。

第1种观点: 1.一年以下树龄的,每棵补偿30元;二年以下树龄的,每棵补偿50元;三年以下树龄的,每棵补偿80元。上述年限内每亩补偿最高限额为3000元以下。2.四年以上,十年以下树龄的,每棵补偿100元,每亩补偿标准为9000元12000元。3.十一年以上树龄的,每棵补偿150元,每亩补偿标准为9000元12000元。国家土地征收赔偿标准是: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4、征收农民土地,应有合法项目,按照法定程序,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先补偿,再征收,任何违反以上基本原则的征收行为都属于违法征收。被征收人可以拒绝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以申请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对土地征收补偿不满怎么办?1、对土地征收补偿不满,应当先找到县级以上作出相关协调,要求调整征收款额度;2、协调不成的,可要求批准征用土地的进行裁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二条 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第三十七条 赔偿费用列入各级财政预算。赔偿请求人凭生效的判决书、复议决定书、赔偿决定书或者调解书,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支付赔偿金。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支付赔偿金申请之日起七日内,依照预算管理权限向有关的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财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支付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赔偿金。赔偿费用预算与支付管理的具体办法由规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 龙眼、荔枝:(一)一年以下树龄的,每棵补偿30元;二年以下树龄的,每棵补偿50元;三年以下树龄的,每棵补偿80元。上述年限内每亩补偿最高限额为3000元以下。(二)四年以上,十年以下树龄的,每棵补偿100元,每亩补偿标准为9000元至12000元。(三)十一年以上树龄的,每棵补偿150元,每亩补偿标准为9000元至12000元。二、 黄皮:(一)一年以下树龄的,每棵补偿20元;二年以下树龄的,每棵补偿30元;三年以下树龄的,每棵补偿40元。上述年限内每亩补偿最高限额为3000元。(二)四年以上,八年以下树龄的,每棵补偿50元,每亩补偿9000至12000元。(三)九年以上树龄的,每棵补偿80元,每亩补偿9000至12000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第五十条 国家鼓励发展下列商品林:(一)以生产木材为主要目的的森林;(二)以生产果品、油料、饮料、调料、工业原料和药材等林产品为主要目的的森林;(三)以生产燃料和其他生物质能源为主要目的的森林;(四)其他以发挥经济效益为主要目的的森林。在保障生态安全的前提下,国家鼓励建设速生丰产、珍贵树种和大径级用材林,增加林木储备,保障木材供给安全。

第3种观点: 经济林补偿标准为投产前每亩按1500~5000元计算,投产后每亩按5000~30000元计算。有时候国家出于公共利益的考量,需要征用或者征收土地,此时用地单位要支付被征地单位一笔费用,以补偿被征地单位在该地块上的投资及收益,修路也是属于集体的公共利益,在修路的时候需要征用他人使用的土地,对该土地上的树木进行清理,也是有单独的补偿。征用林地补偿费分为以下六种:(1)防护林地补偿费标准:造林当年为1000元/亩,以后每增加一年,增加500~800元。(2)用材林:同防护林。(3)经济林(果园、桑园下同)竹林:以造林、培育全过程的投入加增值或按被征用、占用前三年平均亩产值三至五倍计算。暂定投产前每亩按15005000元计算,投产后每亩按500030000元计算。(4)特殊用途林(包括国防林、实验林、母树林、环境保护林、风景林、名胜古迹林、纪念林、自然保护区林和珍贵树种林,下同):以防护林的林木补偿费二至三倍计算或以被征用、占用目标的实际价值计算。暂定造林当年每亩为20003000元,以后每增加一年增加10002400元计算。(5)苗木以征用、占用当前或前三年平均亩产值计算。暂定一般用才树苗一年生苗木每亩15002000元,二年生苗木每亩25003000元,三年生以上的苗木每亩35006000元;珍贵绿树苗以一般用材树苗的林木补偿费二至五倍计算或双方面议。(6)“四旁”林木:按植树、培育全过程的投入加增值计算。暂定一般用材树植树当年每株五元,以后每增加一年增加35元计算;珍贵常绿树木以一般用材树的林木补偿费二至五倍计算或双方面议。林地上林木、苗木以外的青苗附着物、建筑设施等,按有关规定另行计算。对土地征收补偿不满怎么办?1、对土地征收补偿不满,应当先找到县级以上作出相关协调,要求调整征收款额度;2、协调不成的,可要求批准征用土地的进行裁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第二十一条 为了生态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等公共利益的需要,确需征收、征用林地、林木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行规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第1种观点: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犯滥伐林木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这里的滥伐林木“数量较大”,是以十至二十立方米或者幼树五百至一千株为起点;滥伐林木“数量巨大”,以五十至一百立方米或者幼树二千五百至五千株为起点。一、滥伐林木罪的犯罪构成(一)客体要件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保护林业资源的管理制度。林业资源是一项极其宝贵的资源,对改善人类生存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国家制定了成套的法规,对林业资源予以保护。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非法采伐林木。2、本罪的犯罪对象与盗伐林木罪的对象相同,包括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特种用途林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调整范围之外的个人房前屋后种植零星树木不属于本罪的犯罪对象。(二)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采伐许可证,但违背采伐证所规定的地点、数量、树种、方式而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管理的,以及本人自留山上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行为。《森林法》和《森林法实施细则》等法规,对森林经营管理、森林保护、森林采伐以及法律责任等作了明确规定。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国家根据用材林的消耗量低于生长量的原则,严格控制森林年采伐量。林木的所有权、使用权和采伐权相分离。不能因对林木拥有所有权、使用权而不经有关部门批准并领取采伐许可证进行采伐,或者虽领取采伐许可证,但违背采伐证所规定的地点、数量、树种、方式而任意采伐,否则,可能构成滥伐林木罪。滥伐林木数量较大是构成滥伐林木罪的要件。根据《关于办理盗伐溢伐林木案件应用法律的几个问题的解释》,数量较大的起点,在林区,滥伐一般可掌握在l0立方米一20立方米或幼树500一1200株。在非林区,滥伐一般可掌握在5立方米一10立方米,或幼树250一600株,或者相当于上述损失。滥伐林木接近上述规定的数量,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上述规定的标准定罪量刑:(1)为首组织、策划、煽动滥伐林木,或者破坏植被面积极大,致使森林资源遭受损失的;(2)滥伐防护林、经济林、特种用途林的;(3)一贯滥伐或屡教不改的;(4)滥伐林木不听劝阻,或威胁护林人员的;(5)其他滥伐情节严重的,如滥伐珍稀树木等。如果滥伐林木未达到数量较大的,不构成犯罪,属于一般违法行为。根据《森林法》第34条第1款的规定,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滥伐株数5倍的树木,并处以违法所得2一5倍的罚款。(三)主体要件——主体是一般主体。无论国家工作人员,还是普通公民,只要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都可以构成本罪。单位也可构成本罪。1987年9月5日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办理盗伐滥伐林木案件应用法律的几个问题的解释》中指出,为收购林材、木制品以及其他目的,唆使他人滥伐林木构成犯罪的。按教唆犯追究刑事责任。(四)主观要件——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不该滥伐,滥伐林木的行为会产生危害结果而有意实施滥伐行为。只有符合以上犯罪要件才能构成滥伐林木罪。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盗伐林木与滥伐林木之间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犯罪对象不同。滥伐林木罪中,行为人滥伐的对象是具有所有权或者采伐权的森林和其他林木;而盗伐林木罪中,行为人盗伐的对象则是既无所有权也无采伐权的森林和其他林木。犯罪客观方面不同。滥伐林木行为以违反森林法规为前提,客观行为包括自己有采伐许可证而不按照采伐许可证的规定来进行采伐,以及无证任意采伐林木的行为;而盗伐林木罪则纯属是无采伐许可证的采伐行为,行为人是在林木所有人、看管人或主管机关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秘密采伐自己不具有所有权的森林或其他林木。犯罪主观方面不同。滥伐林木罪与盗伐林木罪的主观罪过形式上都是属于故意,但两罪的故意内容存有差别。滥伐林木罪主观上既可以是直接故意,也可以是间接故意。然而,无论滥伐林木罪主观罪过是直接故意还是间接故意,其主观内容都不包含非法占有林木的目的,而盗伐林木罪只能是直接故意,而且,直接故意中还必须要有非法占有林木的目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五条 盗伐林木罪,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滥伐林木罪,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非法收购、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

第3种观点: 本文讲述了滥伐森林罪和单位犯罪中是否存在过失犯罪,以及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的区别。同时,举例说明了抢劫罪是否可能是过失犯罪。简明扼要地总结了相关知识点,让读者更容易理解。法律分析如果滥伐森林罪中涉及到乱砍滥伐树木的情况,那么主观方面应当表现为故意,因此不属于过失犯罪。通常情况下,这样的行为都是明知道不应该乱砍乱伐,但仍然进行的,这样的行为会构成犯罪。一、单位犯罪是否存在过失犯罪单位犯罪存在过失犯罪。单位过失犯罪的认定需注意以下情况:1、确定罪名是否涵盖单位犯罪;2、确定是否存在过失的认识与过错;3、将单位过失与意外事件或者不可抗力区分开。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的区别如下:1、主观方面明显不同,过失犯罪均以发生危害结果为要件,而故意犯罪并非一概要求发生危害结果;2、刑事处罚不同,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责任,而且必须是过失行为已经给社会造成危害结果;3、结果对定罪影响不同,故意犯罪往往不考虑结果,只要有主观故意,即可构成犯罪,结果只是对量刑有影响,而过失犯罪必须是已经造成了危害结果,没有造成不会构成犯罪。二、抢劫罪可能是过失犯罪吗?抢劫罪是没有过失犯罪的。根据我国《刑法》第263条,抢劫罪被罗列在侵害财产罪一章中,其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它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会构成抢劫罪。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具有将公私财物非法占有的目的,如果没有这样的故意内容就不构成本罪。如果行为人只抢回自己被骗走或者输的财物,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不构成抢劫罪。拓展延伸盗伐林木和滥伐林木的区别盗伐林木与滥伐林木之间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犯罪对象不同。滥伐林木罪中,行为人滥伐的对象是具有所有权或者采伐权的森林和其他林木;而盗伐林木罪中,行为人盗伐的对象则是既无所有权也无采伐权的森林和其他林木。二、犯罪客观方面不同。滥伐林木行为以违反森林法规为前提,客观行为包括自己有采伐许可证而不按照采伐许可证的规定来进行采伐,以及无证任意采伐林木的行为;而盗伐林木罪则纯属是无采伐许可证的采伐行为,行为人是在林木所有人、看管人或主管机关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秘密采伐自己不具有所有权的森林或其他林木。三、犯罪主观方面不同。滥伐林木罪与盗伐林木罪的主观罪过形式上都是属于故意,但两罪的故意内容存有差别。滥伐林木罪主观上既可以是直接故意,也可以是间接故意。然而,无论滥伐林木罪主观罪过是直接故意还是间接故意,其主观内容都不包含非法占有林木的目的,而盗伐林木罪只能是直接故意,而且,直接故意中还必须要有非法占有林木的目的。结语这段话强调了滥伐森林罪中乱砍滥伐树木的情况应当属于故意犯罪,不属于过失犯罪。同时,单位犯罪也存在过失犯罪的情况。最后,指出抢劫罪不可能是过失犯罪。在理解犯罪主观方面时,需要明确各种罪名的要件,以及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九条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依法赔偿损失;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盗伐株数十倍的树木,没收盗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并处盗伐林木价值三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盗伐、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1种观点: 交通事故中造成了的经济林木损失,根据实际的损失赔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一、交通事故赔偿所需资料:发生交通事故理赔纠纷时,索要交通事故赔偿立案需准备以下资料:(一)证明原、被告主体资格的证据1、原告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等。2、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3、原告在诉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曾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4、当事人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中死者家属的,应提交死者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证明及继承人基本情况的证明。5、提交肇事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相关关系的证明。6、提供受损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互相关系的证明。(二)交通事故证明具有诉讼及代理资格的证据1、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负责人证明书(加盖公章)。2、原告委托他人代为诉讼的,应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写明委托事项、权限、期限及联系电话,并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代理人为执业律师的,应提交执业证复印件。3、原告为居民或涉台、澳及其他地区、国家的当事人委托国内执业律师代为诉讼的,应按照司法部的规定经司法部委托的律师办理公证委托手续。(三)证明双方当事人发生交通事故及其他证明诉讼请求的证据1、交通肇事损害赔偿诉讼应提交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书、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书或调解终结事故等证明材料2、法医鉴定材料、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书或伤残重新评定书。3、人身受损的,提交医院出具的疾病证明书、出院证明书、转院证明书。医疗费、伤者误工工资证明、护理人员的工资证明、残疾用具价格证明、供养人的基本情况证明、交通费住宿费等。4、财务受损的,提交财务损失评估报告,维修。5、提供诉讼请求中具体请求金额的计算方法和清单。

第2种观点: 交通事故损坏公路旁树木,如果需要赔偿的话,需要通知路政部门对损失金额进行鉴定,鉴定出结果后由肇事司机赔偿路政损失,路政部门为司机开具收款凭证。公路及路边防护林树木属于国有财产,如果在交通事故中遭受损害无法修复的,致害人需对受损项目进行赔偿。具体金额由路政部门根据实际损失情况确定。交通事故损坏财物首先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以清偿的部分,将依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应由当事人承担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或者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或者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3种观点: 经济林补偿标准为投产前每亩按1500~5000元计算,投产后每亩按5000~30000元计算。有时候国家出于公共利益的考量,需要征用或者征收土地,此时用地单位要支付被征地单位一笔费用,以补偿被征地单位在该地块上的投资及收益,修路也是属于集体的公共利益,在修路的时候需要征用他人使用的土地,对该土地上的树木进行清理,也是有单独的补偿。征用林地补偿费分为以下六种:(1)防护林地补偿费标准:造林当年为1000元/亩,以后每增加一年,增加500~800元。(2)用材林:同防护林。(3)经济林(果园、桑园下同)竹林:以造林、培育全过程的投入加增值或按被征用、占用前三年平均亩产值三至五倍计算。暂定投产前每亩按15005000元计算,投产后每亩按500030000元计算。(4)特殊用途林(包括国防林、实验林、母树林、环境保护林、风景林、名胜古迹林、纪念林、自然保护区林和珍贵树种林,下同):以防护林的林木补偿费二至三倍计算或以被征用、占用目标的实际价值计算。暂定造林当年每亩为20003000元,以后每增加一年增加10002400元计算。(5)苗木以征用、占用当前或前三年平均亩产值计算。暂定一般用才树苗一年生苗木每亩15002000元,二年生苗木每亩25003000元,三年生以上的苗木每亩35006000元;珍贵绿树苗以一般用材树苗的林木补偿费二至五倍计算或双方面议。(6)“四旁”林木:按植树、培育全过程的投入加增值计算。暂定一般用材树植树当年每株五元,以后每增加一年增加35元计算;珍贵常绿树木以一般用材树的林木补偿费二至五倍计算或双方面议。林地上林木、苗木以外的青苗附着物、建筑设施等,按有关规定另行计算。对土地征收补偿不满怎么办?1、对土地征收补偿不满,应当先找到县级以上作出相关协调,要求调整征收款额度;2、协调不成的,可要求批准征用土地的进行裁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第二十一条 为了生态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等公共利益的需要,确需征收、征用林地、林木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行规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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