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步遥情感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离婚诉讼的办理地点有何规定

离婚诉讼的办理地点有何规定

来源:步遥情感网


起诉离婚须至办理相关手续,一般在被告住所地人民受理;若被告住所地及常居地不符,则应至其常居地申请立案。以下情况需至原告住所地提交诉讼请求:(1)对非我国境内居民提起的身份关系诉讼;(2)对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者提起的身份关系诉讼;(3)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者提起的诉讼;(4)对被监禁者提起的诉讼。【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辖区的,各该人民都有管辖权。

Copyright © 2019- obuygou.com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8号-5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