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步遥情感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离婚诉讼在的起诉地点有何规定?

离婚诉讼在的起诉地点有何规定?

来源:步遥情感网


1. 被告所在户籍地有权进行管辖处理。

2. 若被离户籍地且逾越一年,可交由原告所在户籍地负责审理。

3. 若双方长时间脱离其户籍地且均已超过一年,则由被告常居之地人民进行管辖;
倘若无固定常驻地点,则由原告提起诉讼时被告的居住地人民负责审理。

4. 所有受理案件的均为基层人民,例如某市、县或区级人民。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辖区的,各该人民都有管辖权。

Copyright © 2019- obuygou.com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8号-5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