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批捕了意味着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第3种观点: 一、检察长实际决定批捕会下达逮捕证吗是会的,移交案件至,有七天的时间决定是否予以逮捕,如果决定逮捕,则会有一张批准逮捕决定书给机关,机关收到批准逮捕决定书后在24小时对嫌疑人宣布逮捕,并且在24小时以内通知家属,如果不批准逮捕,也会有一张不予批准逮捕决定书给机关,机关在收到不予批准逮捕决定书当日必须释放犯罪嫌疑人,变更为其他强制措施(如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等)。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律由机关执行。执行逮捕的人员不得少于2人,执行逮捕时,必须向被逮捕人出示逮捕证,并责令被逮捕人在逮捕证上签名(盖章)或按手印。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二、嫌疑人被逮捕之后的程序是什么1、对于人民批准或者决定,人民决定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由县级以上机构负责人签发逮捕证,立即执行。2、执行逮捕的人员不得少于2人。执行逮捕时,必须向被逮捕人出示逮捕证,并责令被逮捕人在逮捕证上签名(盖章)或按手印。被逮捕人拒绝在逮捕证上签字或按手印的,应在逮捕证上注明。3、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后,提请批准逮捕的机构、批准或决定逮捕的人民或者作出逮捕决定的人民,应当在24小时之内进行讯问。4、到异地逮捕的,机构应当通知被逮捕人所在地的机构。机构到异地执行逮捕时,应携带批准逮捕决定书及其副本、逮捕证、介绍信以及被逮捕人犯罪的主要材料等,被逮捕地的机构应当协助执行。5、机构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将逮捕变更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应当通知人民。决定批捕会下达逮捕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需要签发逮捕证。在逮捕的过程中,最少要有两名以上的执行人员在场,需要出具逮捕证,让被逮捕人在上面签字或者按手印,逮捕之后将在一天之内对嫌疑人进行询问,要制作询问笔录。对于检察长实际决定批捕会下达逮捕证吗?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对此还有其他疑问的话,可以搜索查看本网站其他相关知识,或者咨询律师了解。
第1种观点: 批捕权是国家司法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配置直接关系刑事司法是否公正。由于审判机关在刑事诉讼中具有权威性作用和决定性影响,批捕权与审判职能相适应;并有助于实现程序正义,因而由审判机关行使批捕权具有重要意义。人民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案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一、逮捕的实施程序是什么(一)提请批准逮捕1、机关提请逮捕。《刑事诉讼法》第66条规定:“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可以派人参加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可见,机关需要逮捕时,应当向同级批逮捕,并移送提请批准逮捕书和案卷材料证据。提请批准逮捕书应当写明犯罪嫌疑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职业民族住址简历所犯罪行和主要证据,认定的罪名逮捕的法律依据。人民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派人参加机关对重大案件的讨论。这样可以提前了解案情,为审查批捕作一定准备。2、人民审查批准逮捕。人民对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由审查批捕部门办理。审查批捕部门应当指定办案人员审查。办案人员审查后,提出审查意见,审查批捕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请检察长批准或决定。重大案件应当经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的规定,人民对于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两种处理: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60条规定的逮捕条件的,依法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并制作批准逮捕决定书,连同案卷材料等送达机关,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对不符合逮捕条件的,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并制作不批准逮捕决定书,说明不批准逮捕的理由,连同案卷材料等送达机关。对需要补充侦查的,也应当同时通知机关。机关依据相关规定处理。根据最高人民《规则》第103条第104条的规定:人民审查逮捕案件,发现应当逮捕而机关未提请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建议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如果人民对机关移送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期限审查处理,即对已被刑事拘留的,自接到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之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最高人民《规则》第99条规定:对未被拘留的,应当在接到提请逮捕书后的15日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不得超过20日。二、我国执行机关1、人民:人民负责死刑立即执行、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判决以及无罪或者免除刑罚的判决的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地方各级人民和军事等专门人民。最高人民是最高审判机关。2、监狱:监狱指关押一切犯人的场所,包括监狱,看守所,拘留所等。狭义的监狱指依照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监狱内执行刑罚。3、机关:机关是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的行政机关,同时它又担负着刑事案件的侦查任务,因而它又是国家的司法机关之一。机关是的一个职能部门,依法管理社会治安,行使国家的行政权,同时机关又依法侦查刑事案件,行使国家的司法权。机关的性质具有双重性,即既有行政性又有司法性。4、人民一般指:是全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国家机关,行使国家的检察权。我国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我国设立最高人民、地方各级人民和军事等专门人民。5、税务机关:税务机关是指国家税务总局及其所属征收机关,包括各级税务机关(狭义)、海关(关税)、财政机关(契税等)。狭义税务机关指各级税务机关,不包括海关、财政机关。三、经济纠纷案件怎么处理的经济案件的处理主要有仲裁和诉讼两种方式。仲裁是指双方当事人在纠纷发生之前或者发生之后达成书面的仲裁协议,自愿将他们之间的纠纷提交给双方同意的仲裁机构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以解决纠纷的方法。仲裁有以下几点特征:1、仲裁以双方当事人自愿为前提;2、仲裁机构是民间性的组织;3、仲裁的裁决具有强制性的法律效力;4、仲裁过程和结果具有保密性;5、仲裁具有快捷性。另一个处理方式是诉讼,也就是打官司。人民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在经济诉讼中,它代表国家依法行使审判权并履行相应的职责。作为案件的审判者,人民在经济诉讼中既是诉讼的参加者,也是诉讼的组织者和指挥者,法律赋予人民审判权,使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活动,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和履行诉讼义务。所以,人民在经济诉讼中处于主导地位,对经济纠纷案件的解决起着决定性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三条人民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裁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四条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只有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人民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案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第2种观点: 是会的,移交案件至,有七天的时间决定是否予以逮捕,如果决定逮捕,则会有一张批准逮捕决定书给机关,机关收到批准逮捕决定书后在24小时对嫌疑人宣布逮捕,并且在24小时以内通知家属,如果不批准逮捕,也会有一张不予批准逮捕决定书给机关,机关在收到不予批准逮捕决定书当日必须释放犯罪嫌疑人,变更为其他强制措施(如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等)。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律由机关执行。执行逮捕的人员不得少于2人,执行逮捕时,必须向被逮捕人出示逮捕证,并责令被逮捕人在逮捕证上签名(盖章)或按手印。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一、嫌疑人被逮捕之后的程序是什么1、对于人民批准或者决定,人民决定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由县级以上机构负责人签发逮捕证,立即执行。2、执行逮捕的人员不得少于2人。执行逮捕时,必须向被逮捕人出示逮捕证,并责令被逮捕人在逮捕证上签名(盖章)或按手印。被逮捕人拒绝在逮捕证上签字或按手印的,应在逮捕证上注明。3、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后,提请批准逮捕的机构、批准或决定逮捕的人民或者作出逮捕决定的人民,应当在24小时之内进行讯问。4、到异地逮捕的,机构应当通知被逮捕人所在地的机构。机构到异地执行逮捕时,应携带批准逮捕决定书及其副本、逮捕证、介绍信以及被逮捕人犯罪的主要材料等,被逮捕地的机构应当协助执行。5、机构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将逮捕变更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应当通知人民。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批捕了意味着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第1种观点: 批捕权是国家司法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配置直接关系刑事司法是否公正。由于审判机关在刑事诉讼中具有权威性作用和决定性影响,批捕权与审判职能相适应;并有助于实现程序正义,因而由审判机关行使批捕权具有重要意义。人民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案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一、逮捕的实施程序是什么(一)提请批准逮捕1、机关提请逮捕。《刑事诉讼法》第66条规定:“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可以派人参加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可见,机关需要逮捕时,应当向同级批逮捕,并移送提请批准逮捕书和案卷材料证据。提请批准逮捕书应当写明犯罪嫌疑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职业民族住址简历所犯罪行和主要证据,认定的罪名逮捕的法律依据。人民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派人参加机关对重大案件的讨论。这样可以提前了解案情,为审查批捕作一定准备。2、人民审查批准逮捕。人民对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由审查批捕部门办理。审查批捕部门应当指定办案人员审查。办案人员审查后,提出审查意见,审查批捕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请检察长批准或决定。重大案件应当经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的规定,人民对于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两种处理: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60条规定的逮捕条件的,依法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并制作批准逮捕决定书,连同案卷材料等送达机关,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对不符合逮捕条件的,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并制作不批准逮捕决定书,说明不批准逮捕的理由,连同案卷材料等送达机关。对需要补充侦查的,也应当同时通知机关。机关依据相关规定处理。根据最高人民《规则》第103条第104条的规定:人民审查逮捕案件,发现应当逮捕而机关未提请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建议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如果人民对机关移送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期限审查处理,即对已被刑事拘留的,自接到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之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最高人民《规则》第99条规定:对未被拘留的,应当在接到提请逮捕书后的15日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不得超过20日。二、我国执行机关1、人民:人民负责死刑立即执行、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判决以及无罪或者免除刑罚的判决的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地方各级人民和军事等专门人民。最高人民是最高审判机关。2、监狱:监狱指关押一切犯人的场所,包括监狱,看守所,拘留所等。狭义的监狱指依照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监狱内执行刑罚。3、机关:机关是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的行政机关,同时它又担负着刑事案件的侦查任务,因而它又是国家的司法机关之一。机关是的一个职能部门,依法管理社会治安,行使国家的行政权,同时机关又依法侦查刑事案件,行使国家的司法权。机关的性质具有双重性,即既有行政性又有司法性。4、人民一般指:是全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国家机关,行使国家的检察权。我国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我国设立最高人民、地方各级人民和军事等专门人民。5、税务机关:税务机关是指国家税务总局及其所属征收机关,包括各级税务机关(狭义)、海关(关税)、财政机关(契税等)。狭义税务机关指各级税务机关,不包括海关、财政机关。三、经济纠纷案件怎么处理的经济案件的处理主要有仲裁和诉讼两种方式。仲裁是指双方当事人在纠纷发生之前或者发生之后达成书面的仲裁协议,自愿将他们之间的纠纷提交给双方同意的仲裁机构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以解决纠纷的方法。仲裁有以下几点特征:1、仲裁以双方当事人自愿为前提;2、仲裁机构是民间性的组织;3、仲裁的裁决具有强制性的法律效力;4、仲裁过程和结果具有保密性;5、仲裁具有快捷性。另一个处理方式是诉讼,也就是打官司。人民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在经济诉讼中,它代表国家依法行使审判权并履行相应的职责。作为案件的审判者,人民在经济诉讼中既是诉讼的参加者,也是诉讼的组织者和指挥者,法律赋予人民审判权,使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活动,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和履行诉讼义务。所以,人民在经济诉讼中处于主导地位,对经济纠纷案件的解决起着决定性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三条人民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裁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四条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只有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人民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案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第2种观点: 一、批捕之后一定会起诉吗1、批捕之后不一定会起诉。还要经过审查起诉程序,确定是否提起公诉。对于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会作出起诉的决定。而对于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可以不予起诉。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二、批捕之后的流程是什么批捕后,机关继续刑事侦查。具体如下: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延长一个月;2、人民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后,人民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3、人民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提起公诉;4、人民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
第3种观点: 检察长实际决定批捕是什么批准逮捕是刑事侦查的一种强制措施。实际上这是一个动宾短语,或者是动宾词组,批准逮捕是一个程序工作,批准是检察机关的权限,逮捕一般是侦查机关(机关或者检察机关的侦查部门)的工作。《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可以派人参加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第六十七条人民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案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第六十人民对于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机关。第六十九条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应当自接到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不批准逮捕的,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检察机关的批捕,是案件的有效的解决的后的结果,所以自己需要合理的使用的有关的法律规定,只要自己情况属实,那么有关的判罚就不会出错,所以自己也不需要过度的纠结其中的对错问题,但是自己需要做好一定的处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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