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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纠纷申请仲裁应该到哪个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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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旅游纠纷有有以下解决途径:1、与旅游经营者协商和解,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5、向人民提起诉讼。旅游纠纷是指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之间因旅游发生的合同纠纷或者侵权纠纷。二、旅游消费争议解决途径有哪些(一)协商协商,是解决争议最简便、成本最低的途径,也是旅游活动中普遍采用的一种纠纷解决途径,多数旅游的权益争议大部分也都是在双方协商中缓解或解决的。发生权益纠纷,消费者与经营者双方协商和解,既简单实用,有经济省力,但并非所有纠纷都能达成和解。不能达成和解的消费权益争议,需要谋求别的解决途径。(二)调解调解,是指争议双方在第三方主持和协调下,就争议进行协商,从而解决争议所进行的活动。旅游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调解人可以是消费者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仲裁机构,可以是行政机关,也可以是双方当事人所信赖的公民个人。调解与协商有许多共同点,如都是自愿基础上进行的,都需要双方方式人的协商同意达成协议。但调解是在第三方主持下进行的,而协商无须第三者介入,这是调解与协商最明显的区别。消费者协会受理旅游消费者的投诉,在进行充分调查后可进行调解。消费者协会的调解应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以事实为依据,坚持合法、合理、公正的原则。消费者协会的调解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由当事人自愿履行。以调解方式解决旅游消费者的权益争议有许多优点:程序灵活简单,能提高纠纷解决的效率;成本低廉,可最大限度地避免损失,因为调解的结果是基于当事人的意愿,因而更易于被双方所接受,在履行调解协议时相当对而言也较为顺利;调解是在双方信任的第三方主持下进行的,气氛较为宽松,双方可以在较为有好的氛围中达成互谅、互让的协议,有利于当事人的团结。但调解方式解决纠纷也有一定的局限性。调解的成功与否依赖于双方的诚意和善意,当纠纷涉及利益重大、双方意见分歧严重时,调解成功的可能性很小。(三)仲裁旅游消费者权益争议的仲裁,是指争议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协议,同意将争议解决提交给选定的仲裁委员会,由仲裁委员会对争议作出仲裁裁决的一种方式。但旅游消费者权益争议的仲裁方式具有使用条件,即:旅游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事先订有仲裁条款或事后达成了仲裁协议的情况下才能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仲裁的记过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自觉执行,不得起诉,如果经营者不履行仲裁的裁决,旅游消费者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强制执行。(四)诉讼在解决旅游消费者权益争议的众多方式中,诉讼方式是程序最复杂的一种。虽然这不是争议解决的必由途径,但在其他方式都无效而又想解决争议的情况下,诉讼就是不得不采用的最终方式。当事人也可以不经其他方式而直接采取诉讼方式解决旅游消费者的权益争议。诉讼一般要经过起诉、受理、审理、第二审程序等几个环节。法律依据:《旅游法》第九十一条县级以上应当指定或者设立统一的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受理机构接到投诉,应当及时进行处理或者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并告知投诉者。第九十二条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发生纠纷,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双方协商;(二)向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或者有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三)根据与旅游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四)向人民提起诉讼。第九十三条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和有关调解组织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依法对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之间的纠纷进行调解。第九十四条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发生纠纷,旅游者一方人数众多并有共同请求的,可以推选代表人参加协商、调解、仲裁、诉讼活动。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发生纠纷,可以通过以下这些方式处理:(一)双方协商;(二)向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或者有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三)根据与旅游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四)向人民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二条 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发生纠纷,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双方协商;(二)向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或者有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三)根据与旅游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四)向人民提起诉讼。

第3种观点: 按照《仲裁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用仲裁方式解决争议,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机构不予以受理。仲裁没有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仲裁机构也不按行政区划设置,当事人可以按双方的意愿选择任何仲裁机构对争议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具有强制性,当事人应当履行,否则权利人有权申请人民强制执行。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裁决作出后,除被人民裁定撤销或者不予以执行的除外,产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就同一争议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人民不予以受理。一、遭遇旅游纠纷怎么维权(一)与旅游经营者协商和解。旅游者在旅途中若遇旅游纠纷,可先与组团社的全陪、领队或地接社导游多沟通,不能解决时,再与组团社联系,要求妥善处理。要及时向他们反映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听取旅行社的答复后再做决定。(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旅游法》规定,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和有关调解组织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依法对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之间的纠纷进行调解。消费者在与旅游经营者协商不成时,可以通过消费者协会等机构与旅游公司进行调解解决。但是调解必须遵守自愿和合法原则。1、愿原则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调解工作必须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进行;二是调解协议内容必须出自双方自愿。2、解的合法原则主要指调解工作要以事实为根据,在分清是非的基础上,正确地适用实体法来确定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与民事法律中的禁止性规定相冲突,不得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不得违反公序良俗或损害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消费者如果需要向旅游管理部门投诉,消费者应当及时提交赔偿请求书和相关证据资料。在书写赔偿请求书时,要注意:1、客观真实地陈述需投诉的事件内容。表述的事件经过应尽量具体、详细。2、提供的证据真实有效。主要的证据包括旅游合同、旅程表、旅游、车船票据、门票、购物、接待单位的证明以及其他可以证明侵权、违约的材料。3、提出的赔偿请求和主张合法合理。对旅游者提出的投诉,旅游管理部门主要依据国家旅游局发布的《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认定旅行社的赔偿责任和金额,故游客在确定赔偿金额时,要以双方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和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为主要依据。(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在旅游时,消费者一般都会与旅游公司签订旅游合同,若在合同中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与旅游公司达成协议,消费者可以凭借仲裁条款及仲裁协议提起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五)向人民提起诉讼。消费者可以持民事起诉书、旅游合同等相关证据材料到提起诉讼。

第1种观点: 涉外旅游纠纷仲裁的基本原则1、协议原则所谓协议原则,是指仲裁机构仲裁权的取得须建立在当事人自愿协议基础之上。当事人可以事先在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也可以在案发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没有当事人的仲裁协议,仲裁机构不能行使仲裁权。2、公平原则公平原则建立在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的基础之上。无论是中国当事人或外国当事人,也无涉外仲裁论当事人所在国家的大、小、强、弱,他们在仲裁程序中都处于平等的地位,仲裁机构将公平相待、公正裁决。3、裁决原则裁决原则,首先是指仲裁机构在仲裁案件时,只能依据客观事实和法律,实事求是地裁决,不受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其次是指仲裁员个人,基于的意志作出裁决意见。4、保密审理原则保密审理即指不公开审理和当事人、仲裁员、证人、鉴定人等承担不向外界透露案件实体和程序进行情况的义务。对涉外案件不公开仲裁是出于对当事人自由意志的尊重和商业保密的考虑。如果双方当事人申请公开审理,必须征得仲裁庭的同意和认可。5、参照国际惯例原则各国在长期的商业交往中已形成若干惯例,这些惯例既涉及实体法又涉及程序法。涉外仲裁机构在仲裁时,参照这些国际惯例可以弥补我国法律法规的某些缺陷,也利于双方当事人接受裁决结果,从而合理、迅速地解决当事人间的争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三条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第二十四条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第二十五条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将仲裁规则和仲裁员名册送达申请人,并将仲裁申请书副本和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第二十六条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应当继续审理。

第2种观点: (一)协商协商,又称自行协商解决,是指当事人双方对所发生的旅游合同纠纷。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按照有关的法律,的规定,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自行解决纠纷的一种处理方法。协商解决合同纠纷,是我国法律规定的一种解决方法。在实践中,当事人协商解决合同纠纷时,一般采用这样几种方法:1.当事人本人(或法定代表人)自行协商解决的方法;2.由当事人委托的代理人相互协商解决的方法;3.在一定的组织机构参与下主持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二)调解调解,是指旅游合同双方当事人在主管部门、第三者、仲裁机构或者人民的主持下解决纠纷的一种办法。由哪个部门主持调解合同纠纷,即可由双方协商确定主持调解的部门,也可由单方提请有关部门主持调解。(三)仲裁仲裁,包括国内仲裁和涉外仲裁两种。国内仲裁是指合同仲裁机关对合同当事人之间发生的纠纷所进行的裁决;涉外仲裁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之前或在争议发生之后,达成书面协议,自愿将彼此之间的争议提交双方同意的仲裁机构进行裁决的一种方法。国内旅游公司纠纷的仲裁,都由我国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涉外旅游合同纠纷的仲裁,由于要依据当事人的协商来选择仲裁机构,仲裁机构的所在国就可能出现在我国、对方国家或者第三国。(四)诉讼诉讼,就是由人民主持的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审理和解决旅游合同纠纷的活动。由人民审理,判决的旅游合同纠纷案件,是解决旅游合同纠纷的最终方法。【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发生违反前两款规定情形的,旅游者有权在旅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第四十一条导游和领队从事业务活动,应当佩戴导游证、领队证,遵守职业道德,尊重旅游者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应当向旅游者告知和解释旅游文明行为规范,引导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劝阻旅游者违公德的行为。导游和领队应当严格执行旅程安排,不得擅自变更旅程或者中止服务活动,不得向旅游者索取小费,不得诱导、欺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第3种观点: 涉外旅游纠纷的基本原则1、协议原则所谓协议原则,是指仲裁机构仲裁权的取得须建立在当事人自愿协议基础之上。当事人可以事先在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也可以在案发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没有当事人的仲裁协议,仲裁机构不能行使仲裁权。2、公平原则公平原则建立在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的基础之上。无论是中国当事人或外国当事人,也无涉外仲裁论当事人所在国家的大、小、强、弱,他们在仲裁程序中都处于平等的地位,仲裁机构将公平相待、公正裁决。3、裁决原则裁决原则,首先是指仲裁机构在仲裁案件时,只能依据客观事实和法律,实事求是地裁决,不受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其次是指仲裁员个人,基于的意志作出裁决意见。4、保密审理原则保密审理即指不公开审理和当事人、仲裁员、、鉴定人等承担不向外界透露案件实体和程序进行情况的义务。对涉外案件不公开仲裁是出于对当事人自由意志的尊重和商业保密的考虑。如果双方当事人申请公开审理,必须征得仲裁庭的同意和认可。5、参照国际惯例原则各国在长期的商业交往中已形成若干惯例,这些惯例既涉及实体法又涉及程序法。涉外仲裁机构在仲裁时,参照这些国际惯例可以弥补我国法律法规的某些缺陷,也利于双方当事人接受裁决结果,从而合理、迅速地解决当事人间的争执。《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十三条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第二十四条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第二十五条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将仲裁规则和仲裁员名册送达申请人,并将仲裁申请书副本和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第二十六条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应当继续审理。

第1种观点: 按照《仲裁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用仲裁方式解决争议,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机构不予以受理。仲裁没有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仲裁机构也不按行政区划设置,当事人可以按双方的意愿选择任何仲裁机构对争议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具有强制性,当事人应当履行,否则权利人有权申请人民强制执行。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裁决作出后,除被人民裁定撤销或者不予以执行的除外,产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就同一争议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人民不予以受理。一、旅游纠纷申请仲裁有哪些好处?1、当事人的自主选择性大大增强。仲裁以自愿为原则,可以协议确定仲裁的管辖地,不实行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当事人还可以选定组成仲裁庭的仲裁员。相比之下,诉讼则显得“僵化”许多,当事人无权选择,只能依法向有管辖权的起诉,审判庭的组成是由人民指定的,当事人无权过问,只能依法申请回避。2、处理合同纠纷更为方便快捷。一旦双方合同约定选择仲裁解决合同纠纷,就不得再到提起诉讼。而且仲裁是一裁终局制,不存在上诉或再审,即便是向申请撤销仲裁,也不再从实体上进行审查,只有当仲裁在程序上存在法定明显错误时才可以撤销。相较于诉讼漫长又充满变数的诉讼程序而言,仲裁明显在“性价比”上高出一筹。3、仲裁之下维权成本大大降低。仲裁程序比较简单,因为是双方自愿选择,所以仲裁气氛比起诉讼的剑拔弩张而言宽松了许多。仲裁结案的速度与诉讼案件相比也比较快,更为重要的是,仲裁的收费比较低,对于旅游合同纠纷这样的小标的案件而言无疑是节省了维权成本,弱势一方的权益能够更好地实现。二、解决旅游纠纷的方式有哪些?根据《旅游法》规定,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发生纠纷的,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1、双方协商;2、向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或者有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3、根据与旅游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4、向人民提起诉讼。考虑到在旅游活动中,旅游者一方往往人数比较多,《旅游法》鼓励当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发生纠纷时,如果旅游者一方人数众多并有共同请求的,可以推选代表人参加协商、调解、仲裁、诉讼活动。

第2种观点: 第一,有仲裁协议。即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原来有进行仲裁解决合同争议的合意,仲裁协议是当事人申请时最主要的根据,也是仲裁机构得以行使仲裁权的权力渊源。第二,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即申请人请求仲裁庭裁决的主要目的是什么,并且有什么事实的根据与法律上的理由。因为仲裁应当根据事实,符合法律规定,方可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所以,仲裁的请求应该明确、具体,并且有确实的证据为支持的事实根据和与该请求、事实有必然联系的法律依据和理由。第三,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即当事人申请仲裁解决的争议必须具有法律上的可裁性,并且不属于不能仲裁的法定情形。一、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人应当具备哪些条件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人是指以自己名义,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从而引起仲裁程序发生的人。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的条件:一、申请人必须是与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劳务派遣的,包括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二、申请人的争议必须是劳动争议。申请人主体资格应当以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为依据。三、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必须是属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仲裁的受案范围。四、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具体的仲裁请求及事实依据。五、申请仲裁必须在时效内提出;遇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除外。二、申请劳动仲裁的流程是怎样的申请劳动仲裁的流程:(一)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 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2. 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3.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4. 申请仲裁的日期。(二)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三)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自理,对被申请人可以做缺席裁决。(四)仲裁调解: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五)仲裁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延长期限不超过十五日。仲裁庭裁决后应当制作仲裁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九条当事人申请采取保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涉外仲裁机构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裁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旅游时发生纠纷的情况时有发生,可以通过向消费者协会或者旅政管理部门投诉的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双方协商;(二)向消费者协会、旅政管理部门进行投诉;(三)根据与旅游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四)向人民提起诉讼。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以单位、家庭等集体形式与旅游经营者订立旅游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除集体以合同一方当事人名义起诉外,旅游者个人提起旅游合同纠纷诉讼的,人民应予受理。。第三条 因旅游经营者方面的同一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旅游者选择请求旅游经营者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的,人民应当根据当事人选择的案由进行审理。第四条 因旅游辅助服务者的原因导致旅游经营者违约,旅游者仅起诉旅游经营者的,人民可以将旅游辅助服务者追加为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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