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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是否有权利要求证据补充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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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享有辩护权和合法权益。如果证据被修改或补充,可能会对被告人的利益造成不利影响。因此,律师应当采取措施保护被告人的权益。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任何人都有依法进行辩护的权利。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被告人有权对起诉书的指控提出答辩意见,并进行辩护。3.《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条:律师应当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守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当被告人面临证据缺失的情况,律师可以通过采取一系列策略,为被告人提供新的证据或辩解。首先,律师可以质疑证据的可信度和完整性,提出相关证明材料来辩护被告人。其次,律师可以通过调取相关证人证言、物证等证据来为被告人提供支持。最后,律师可以利用法律规定的证明推定来为被告人提供辩护。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被告人有权质疑检察机关、辩护人、证人、鉴定人、翻译人的证言及其他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提出疑点和异议。”2.《中华人民共和国证据法》第二十二条:“当事人对对方当事人所提供的证据有异议的,有权提出质证。”3.《中华人民共和国证据法》第三十二条:“证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推定其所证明的事实存在:(一)法律规定可以推定的;(二)有充分证据证明的。”总之,律师可以通过多种方式为被告人提供新的证据或辩解,而证据缺失并不是无法辩护的绝对障碍。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刑事诉讼中,被告人有权利自行辩护或请辩护人辩护,辩护律师有责任保障被告人的权益,包括在证据补充或修改后采取措施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被告人有权自行辩护或者请律师代理辩护。”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辩护律师代理被告人行使诉讼权利和义务,有权要求出示或者提供证据,有权对指控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发表意见,有权进行辩论和质证,有权申请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出具书面鉴定意见,有权申请延期、中止、改变强制措施等。”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对于补充或者修改的证据,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有权在进行辩论前阅读、质证、进行鉴定或者提出反驳意见。”4.《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一条:“辩护律师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和代理服务,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在证据被补充或修改后,辩护律师应当及时了解相关情况,阅读证据并与被告人沟通,提出反驳意见,并在辩论中质证证据。如有必要,可以申请对证据进行鉴定或提供反驳意见。辩护律师还可以在必要时申请延期、中止、改变强制措施等保障被告人的权益。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被告人的证据被修改或补充,可能会对案件的审理产生重大影响,因此需要及时采取应对措施。被告人可以向法庭提出反对意见,并要求重新审理或者排除经修改或补充的证据。同时,被告人也可以向律师寻求帮助,制定辩护策略,争取最好的法律结果。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规定:“被告人对经修改或补充的证据有异议的,可以在开庭审理时提出,由审判人员决定是否再次调查或者排除该证据。”2.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律师必须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3. 最高人民发布的《关于审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对于被告人、辩护人认为是非法证据的,应当及时提出异议;经查明确实是非法证据的,应当排除。对于证据的合法性争议应当在开庭审理时解决。”以上是本文的全部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第2种观点: 原告可以要求被告提供原件,但是原告要有证据证明被告持有原件,否则一旦被告不承认持有,则就无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民事诉讼中,在原被告双方说法不一致时,判案是依据证据来认定法律事实的。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原告要证据其主张就要举证证明,否则应承担相应的不利法律后果。如果原告没有证据原件而由被告持有,这时,就需要原告有证据证明或者依据案情能够确定被告持有的,则可以要求法庭要求被告出具,否则应由被告承担相应的法律不利后果。如果原告没有证据证明被告持有,也不能根据具体案情判断是由被告持有或者掌握的,在被告否认的情况下,原告的主张就较难得到的支持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七条 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由当事人质证。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当事人在证据交换过程中认可并记录在卷的证据_经审判人员在庭审中说明后_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第四十八 条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应当保密的证据不得在开庭时公开质证。第四十九 对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进行质证时_当事人有权要求出示证据的原件或者原物。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外:(一)出示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并经人民准许出示复制件或者复制品的;(二)者原物已不存在,但有证据证明复制件、复制品与原件或原物一致的。第五十条 质证时当事人应当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针对证据证明力有无以及证明力大小_进行质疑、说明与辩驳。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刑事诉讼中,如果证据被修改或补充,被告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应对:1. 向法庭提出异议。被告人可以通过律师向法庭提出异议,要求排除或该证据的使用。2. 争取证据保全。被告人可以通过律师申请证据保全,确保证据不被篡改或丢失。3. 申请撤诉。如果证据的修改或补充对案件的判决结果有重大影响,被告人可以通过律师申请撤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32条 刑事诉讼中的证据,应当以原貌或者副本形式提交。对于原貌难以提交的证据,经过法庭同意,可以提交副本或者复制品。第134条 被告人、辩护人有权对检查、搜查和鉴定等程序进行监督,提出异议。法庭应当依法作出决定。第152条 被告人、辩护人对检察机关起诉书所列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有权进行质证、辩解和举证,并对检察机关未列举但与案件有关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提出质证和举证申请。第23 刑事裁判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全面、公正、公开地审判案件,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尊重和保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司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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