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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者在购房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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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关注质量。这是最重要的事情。现在大大小小的开发商层出不穷,楼房的质量也是参差不齐。所以选房一定要慎重。二、关注地段。选房还有一个重要的考虑因素那就是地段,优先选择生活便利开发程度高的地段。还要考虑跟工作地点的距离以及孩子上学方不方便的问题。三、看环境。没有人喜欢待在一个脏乱差的环境里,所以选房的时候一定要关注周围是不是有污染,除了环境污染,水污染、光污染、噪音污染都要考虑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交付的预购房款,开发商能否真正用于商品房的建设,而不被挪作他用;2、商品房能否如期建成;3、预售商品房的价格是否合理,房屋是否会增值保值;4、实际交付的房屋是否符合合同的约定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条 房地产权利人应当遵守法律和行规,依法纳税。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第六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具体办法由规定。第七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土地管理部门依照规定的职权划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管理全国房地产工作。县级以上地方房产管理、土地管理部门的机构设置及其职权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第3种观点: 购房应了解以下事项:了解房屋产权问题;检查开发商五证是否齐全;确定房屋的使用投资价值;谨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核实清楚房屋本身结构以及配套设施如水、电、物业及燃气。【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关注质量。这是最重要的事情。现在大大小小的开发商层出不穷,楼房的质量也是参差不齐。所以选房一定要慎重。二、关注地段。选房还有一个重要的考虑因素那就是地段,优先选择生活便利开发程度高的地段。还要考虑跟工作地点的距离以及孩子上学方不方便的问题。三、看环境。没有人喜欢待在一个脏乱差的环境里,所以选房的时候一定要关注周围是不是有污染,除了环境污染,水污染、光污染、噪音污染都要考虑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注意一:证照齐全消费者在购房前必须注意开发商的“五证”、“两书”、“一照”是否齐全。“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证、内(外)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其中最重要的是土地使用权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两书”即: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和商品房使用说明书。“一照”即: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意二:房屋产权拥有产权才真正拥有对房屋的支配权。凡产权不清或产权纠纷尚未了结的商品房,消费者在购置时要谨慎,切不可贪小利,最好要求公司提供商品房产权权属证明书,以做到有备无患。注意三:房屋质量消费者购房时必须在不同时段、不同气候下对房屋质量做严格的调查,甚至对房地产商的信誉也做到心中有数,以确保自己购买的房屋万无一失。注意四:配套设施不要只注意房屋的外观而忽视配套设施,消费者在购房时还必须了解房屋的供水、供电、供气及排污等情况。注意五:周围环境房屋所处的环境好坏,直接影响到房屋的升值潜力和生活便利程度,有些目前较为偏僻之处,但若在计划大力开发范围之内,则具有很大的升值潜力。若是马上搬迁居住,则要选择开发程度高、交通便利、光照充分、绿化好、污染小及生活服务设施完善的区域。注意六:售后服务要向开发商了解有关售后服务的范围、条件、费用等,尤其要把房屋的维修,水、电、气等的供应,保安、保洁等情况问清楚,并要求地产商把在这些方面的承诺写进购房合同。注意七:积极维权购买房屋后一旦发生问题,要及时与开发商交涉。交涉不成的,可持有效证据向各级消费者协会投诉,也可向工商、建设、房产管理等行政管理部门申诉或向人民起诉。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四)已通过竣工验收;(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第3种观点: 买房应该注意的事项:1、评估自己的经济能力;2、买房常识的学习;3、出行成本要算精细;4、注意看公摊面积是否合理;5、不要轻信广告上的内容。一、买房子应该注意什么事项买房子应该注意以下事项:1、开发商的开发经营资格必须合法,并在其资质规定的业务范围进行开发;2、开发建设的手续要合法,要取得许可证;3、经营行为合法,现房销售除上述条件外必须经过验收合格,项目道路、给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和绿化等配套建设已经完成或者已经确定完成日期;4、把开发商承诺的内容写进合同,选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示范文本;5、交易费和测量费,应该开发商出的,但是开发商经常利用购买人不熟悉法规,转嫁给购买人。二、刚需买房要考虑哪些重要问题1.买房预算:刚需买房的时候一定要根据自己情况来选房,预估好房屋的价格。2.地理位置:房屋所座落的位置很重要,直接关系到出行时交通的便利程度和该区域未来的发展前景。3.户型实用至上:刚需族买房,买一分钱都要花在刀刃上,在户型的选择方面,自然是要讲究实用,避免户型面积的浪费。三、买房子要注意什么1、设定目标。根据自己的收入、支出等实际情况来确定适合自己的房产,如果超出自己的能力范围,会给自己很大的压力;2、了解买房。学习买房常识;3、选择购房范围。选择适合自己的房产量力而行;4、节省旅行时间和成本。买房前还应该考虑旅行的时间成本;5、对购房成本的认识。在确定了购房目标和范围后,一定要提前计算一些基本的购房支出;6、两份验收文件。验收“两书”,两书是开发商在竣工验收合格时通知购房者入住之后提供的两份法律文件,一个是住宅质量保证书,第二是住宅使用说明书。【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六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开发土地。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百分之二十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二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关注质量。这是最重要的事情。现在大大小小的开发商层出不穷,楼房的质量也是参差不齐。所以选房一定要慎重。二、关注地段。选房还有一个重要的考虑因素那就是地段,优先选择生活便利开发程度高的地段。还要考虑跟工作地点的距离以及孩子上学方不方便的问题。三、看环境。没有人喜欢待在一个脏乱差的环境里,所以选房的时候一定要关注周围是不是有污染,除了环境污染,水污染、光污染、噪音污染都要考虑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2种观点: 房屋作为一项不动产,其买卖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关系是复杂的。加之现在的房地产市场还存在很多不规范的行动,这就要求购房者在购房过程中的每个环节都要谨慎、细致,遇到法律问题多问问律师,如能直接聘请律师代理进行购房事务,则能有效地规避风险,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纵观近几年的房地产买卖中,以下问题比较普遍,购房者应该尤其注意。一是房地产发展商的主体资格。房地产商在卖商品房时必须具备主体资格。主体资格主要体现在营业执照上,购房者应仔细审阅房地产商品营业执照,看其经营范围,如其营业执照中没有经营开发,出售商品房的条款,则可断定该房地产商无主体资格。在这种情况下,所签订的购房合同可能导致无效。发生损失也难以挽回。现在,市面上存在很多由村、镇等发展的房地产,这其中的很多房地产其土地归村集体所有,村、镇等部门并无房地产经营的资格,其他手续也没有,这种房买来将存在较大风险。二是看土地使用权证。土地使用权是房产权产生的前提和基础。但是现在很多房地产开发商由于不能缴足土地出让金,或不想缴纳土地出让金,因而得不到土地部门颁布的土地使用权证。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房产开发商持有预售或销售许可证,消费者也不要轻易购买。因为按照《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房地产商销售商品房,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即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销售许可证。如没有土地使用权证,很有可能导致购房合同无效。而且,在没有土地使用权证的情况下是不能办出房屋产权证的。房屋作为一项不动产,其权属及其变动必须严格进行登记制度。如果没有产权证,就不能依法对房屋享有所有权。对相关侵权行为,也无法进行有效的对抗,这对于购房者来说是不利的,因为居住权,使用权,抵押权等都是由产权派生出来的,如果连产权没有的话,购房者还能享受什么权利呢?三是在购买期房的情况下,一定要小心。没有预售许可证,或预售许可证过期的情况下,一定不能购买。因为,一旦发生纠纷,合同往往无效。另外,由于付款与交付不同时进行,购房者在交款后,所购的房子会怎样,很难预测。房地产商的资金情况,手续是否齐全,房地产商的信誉等很多因素会影响房屋的正常交付。或在交付时,发现房屋的质量,结构,朝向、面积不尽人意。这就要求在购买期房时,要把合同签订得非常严密和科学,以保证在出现纠纷时,能根据合同有效地追究房地产商的责任,保护自己的权益。四是不要把填写合同的权利全部交给房地产商。房地产商作为卖方,其在签订合同时无疑首先考虑的是自己的利益,因此,他们会有意无意地尽量减低自己的责任,而增加消费者的风险和负担。有不少购房纠纷在处理时,甚至发现合同中根本就没有违约条款,或违约条款中的违约责任小得近乎零,这样的条款根本起不到制约房地产商的作用。购房是一个平等协商的过程,购房者对合同的填写和签订一定要充分考虑到自己权益和今后可能发生的纠纷。有些房地产商对购房者提出的意见不予置理,摆出一副爱买不买的恶劣态度。对这样的房子,要么不买,要么到消费举报其侵权消费者权益。如果购房涉及贷款,所涉及到的法律问题就更多。而这方面的法律法规尚不健全,现在个人住房贷款所依据的基本上是银行自己制定的制度和办法。鉴上情况,在购房中聘请律师还是很有必要的。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注意一:证照齐全消费者在购房前必须注意开发商的“五证”、“两书”、“一照”是否齐全。“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证、内(外)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其中最重要的是土地使用权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两书”即: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和商品房使用说明书。“一照”即: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意二:房屋产权拥有产权才真正拥有对房屋的支配权。凡产权不清或产权纠纷尚未了结的商品房,消费者在购置时要谨慎,切不可贪小利,最好要求公司提供商品房产权权属证明书,以做到有备无患。注意三:房屋质量消费者购房时必须在不同时段、不同气候下对房屋质量做严格的调查,甚至对房地产商的信誉也做到心中有数,以确保自己购买的房屋万无一失。注意四:配套设施不要只注意房屋的外观而忽视配套设施,消费者在购房时还必须了解房屋的供水、供电、供气及排污等情况。注意五:周围环境房屋所处的环境好坏,直接影响到房屋的升值潜力和生活便利程度,有些目前较为偏僻之处,但若在计划大力开发范围之内,则具有很大的升值潜力。若是马上搬迁居住,则要选择开发程度高、交通便利、光照充分、绿化好、污染小及生活服务设施完善的区域。注意六:售后服务要向开发商了解有关售后服务的范围、条件、费用等,尤其要把房屋的维修,水、电、气等的供应,保安、保洁等情况问清楚,并要求地产商把在这些方面的承诺写进购房合同。注意七:积极维权购买房屋后一旦发生问题,要及时与开发商交涉。交涉不成的,可持有效证据向各级消费者协会投诉,也可向工商、建设、房产管理等行政管理部门申诉或向人民起诉。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四)已通过竣工验收;(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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