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公共卫生经费列支范围:1、建立档案2、健康教育3、预防接种4、传染病防治5、儿童保健6、孕产妇保健7、老年人保健8、慢性病管理9、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法律依据:《公共卫生经费列支范围》 第一条 经费使用管理原则:经费使用采取“预算安排、预拨结算、专户管理、直接支付”的管理办法。
第3种观点: 公费医疗是指国家为保障国家工作人员而实行的、通过医疗卫生部门按规定向享受人员提供免费医疗及预防服务的一项社保制度。各级国家机关、党派、人民团体由国家预算内开支工资的、在编制的工作人员。凡经费自理或实行差额补助的各级各类学会、协会、研究会、基金会的工作人员不享受公费医疗。各级文化、教育、科学、卫生、体育、经济建设等事业单位由国家预算内开支工资的、在编制的工作人员。 凡实行差额预算管理(不含全民所有制的医院)和自收自支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及上述一、二款所列单位的临时工、季节工、学校的兼职代课教员不享受公费医疗。在国家预算内开支工资的、属于国家编制的基层工商、税务人员不享受公费医疗。中华全国总工会、各级地方工会、产业工会在编的脱产人员,以及由县或城区以上工会领导机关举办、实行全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在编制的工作人员。凡工会举办的事业单位的临时工、季节工、兼职代课教员,以及在财务上实行差额管理和自收自支管理的工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不享受公费医疗。属于享受公费医疗单位的,经批准因病长期休养的编外人员,长期供养和待分配的超编制人员不享受公费医疗。受长期抚恤的在乡二等乙级以上残废军人和残废军人、荣军院的残废军人不享受公费医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1种观点: 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如下:1、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允许报销的药品;2、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允许报销的诊疗项目;3、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允许报销的医疗服务设施所产生的费用。报销费用主要由统筹基金支付,个人也要支付相应的一部分。公费医疗报销范围是怎么规定的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如下:1、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允许报销的药品;2、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允许报销的诊疗项目;3、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允许报销的医疗服务设施所产生的费用。报销费用主要由统筹基金支付,个人也要支付相应的一部分。生育医疗费怎么报销?女职工本人参保,生育保险报销可以在医院生育时候结清或者在满足当地报销以后由本人或者用人单位带上申请表,参保住院证明、参保人身份证等资料到参保地生育部门办理报销。若女方未就业(配偶有购买生育保险)持有效的本市失业登记证件;未就业配偶未享受本市或户籍所在地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可以由参保男职工的用人单位办理生育医疗费用零星报销。《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保保险法》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低保医疗报销是否有上限?低保医疗报销有上限,低保户,最高可补助2万元。前提条件必须持有低保证。低保户没有最低限额,住院花费报销之后拿着低保证去申请。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补贴相结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给予补贴。职工医保报销范围职工医保报销范围:(一)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1、应用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装置(CT),立体定向放射装置(γ-刀、χ-刀)、心脏及血管造影X线机(含数字减影设备)、核磁共振成像装置(MEI)、单光子发射电子计算机扫描装置(SPECT)、彩色多普勒仪、医疗直线加速器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2、体外震波碎石与高压氧治疗;3、心脏起搏器、人工关节、人工晶体、血管支架体内置换的人工器官、体内置放材料;4、省物价部门规定的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二)治疗项目类1、血液透析、腹膜透析;2、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3、心脏激光打孔、抗肿瘤细胞免疫疗法和快中子治疗项目。助听器等康复器具;3、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康复和治疗器械。(三)治疗项目类1、各类器官移植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2、除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他器官或组织移植;3、近视眼矫形术;4、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性的营养疗法、磁疗等辅助性治疗项目。(四)其他1、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2、各种科研性、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医保不报销范围医保不报销范围:1、自行就医、自购药品、公费医疗规定的不能报销药品和不符合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2、在报销范围内,但超出限额以外的部分;3、门诊治疗费、伙食费、出诊费、住院费、陪客费、营养费、救护费、输血费冷暖气费、特别护理费等其他费用;4、矫形、假肢、整容、镶牙、点名手术费、脏器移植、会诊费等;5、车祸、酗酒、自杀、打架、工伤事故和医疗事故的医疗费用。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在职人员门诊费用报销比例(年度内校内、校外医药费合并计算):3000元:公费医疗报销80%,个人负担20%;>3000元:公费医疗报销90%,个人负担10%;在职人员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年度内):10000元:公费医疗报销90%,个人负担10%;>10000元:公费医疗报销94%,个人负担6%;二、退休人员门诊费用报销比例(年度内校内、校外医药费合并计算):3000元:公费医疗报销90%,个人负担10%;>3000元:公费医疗报销95%,个人负担5%;退休人员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年度内):10000元:公费医疗报销95%,个人负担5%;>10000元:公费医疗报销97%,个人负担3%;三、享受公费医疗的学生门诊费用报销90%,个人负担10%;住院费用报销95%,个人负担5%。四、离休人员、医疗照顾人员的报销比例仍按原有关规定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第二十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3种观点: 公费医疗不予报销范围包括:1 、药品超出公费医疗可报销的范围,不予报销;2 、未到指定医院就医,以及不符合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3 、车祸、打架、自杀、酗酒、工伤事故和医疗事故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4 、矫形、整容、镶牙、假肢等,限额以外部分不予报销;5 、门诊治疗费、出诊费、住院费、伙食费、陪护费、营养费、输血费、冷暖气费、救护费、特别护理费等其他费用,不予报销。公费医疗的具体规定:1 、公费医疗对象通常是一些特定的人群,如贫困人口、低保户、农村五保户、孤儿、烈士家属、福利院人员等。此外,对于一些特定疾病,如艾滋病、结核病等,也会实行公费医疗;2 、公费医疗一般是由国家或其他公共机构出资支付,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和公费医疗对象之间不涉及现金交易。对于一些基本医保无法支付的医疗费用,如高额医疗费用等,也可以通过公费医疗来解决;3 、公费医疗的服务内容一般包括基本医疗服务和特殊医疗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包括常见病、多发病和常见急危重症的诊治;特殊医疗服务包括肿瘤、器官移植、高级医学检查等高端医疗服务。综上所述,公费医疗的具体规定会因地区和而异,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进行了解。同时,也需要遵守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相关规定,保障公费医疗的合法合规实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第二十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1种观点: 公费医疗不予报销范围包括:1 、药品超出公费医疗可报销的范围,不予报销;2 、未到指定医院就医,以及不符合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3 、车祸、打架、自杀、酗酒、工伤事故和医疗事故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4 、矫形、整容、镶牙、假肢等,限额以外部分不予报销;5 、门诊治疗费、出诊费、住院费、伙食费、陪护费、营养费、输血费、冷暖气费、救护费、特别护理费等其他费用,不予报销。公费医疗的具体规定:1 、公费医疗对象通常是一些特定的人群,如贫困人口、低保户、农村五保户、孤儿、烈士家属、福利院人员等。此外,对于一些特定疾病,如艾滋病、结核病等,也会实行公费医疗;2 、公费医疗一般是由国家或其他公共机构出资支付,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和公费医疗对象之间不涉及现金交易。对于一些基本医保无法支付的医疗费用,如高额医疗费用等,也可以通过公费医疗来解决;3 、公费医疗的服务内容一般包括基本医疗服务和特殊医疗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包括常见病、多发病和常见急危重症的诊治;特殊医疗服务包括肿瘤、器官移植、高级医学检查等高端医疗服务。综上所述,公费医疗的具体规定会因地区和而异,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进行了解。同时,也需要遵守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相关规定,保障公费医疗的合法合规实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第二十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在职人员门诊费用报销比例(年度内校内、校外医药费合并计算):3000元:公费医疗报销80%,个人负担20%;>3000元:公费医疗报销90%,个人负担10%;在职人员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年度内):10000元:公费医疗报销90%,个人负担10%;>10000元:公费医疗报销94%,个人负担6%;二、退休人员门诊费用报销比例(年度内校内、校外医药费合并计算):3000元:公费医疗报销90%,个人负担10%;>3000元:公费医疗报销95%,个人负担5%;退休人员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年度内):10000元:公费医疗报销95%,个人负担5%;>10000元:公费医疗报销97%,个人负担3%;三、享受公费医疗的学生门诊费用报销90%,个人负担10%;住院费用报销95%,个人负担5%。四、离休人员、医疗照顾人员的报销比例仍按原有关规定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第二十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药品超出公费医疗可报销的范围,不予报销;2、未到指定医院就医,以及不符合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3、车祸、打架、自杀、酗酒、工伤事故和医疗事故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4、矫形、整容、镶牙、假肢等,限额以外部分不予报销;5、门诊治疗费、出诊费、住院费、伙食费、陪护费、营养费、输血费、冷暖气费、救护费、特别护理费等其他费用,不予报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第二十 个人帐户用于支付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之外的医疗费;个人帐户不足支付的,由本人自负。第二十九条 严重疾病住院治疗的医疗费,按下列办法支付:(一)起付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市、县、自治县从业人员上年度年社会平均工资的9%—11%。(二)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控制在市、县、自治县从业人员上年度年社会平均工资的3—5倍。(三)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主要由统筹基金支付,个人负担一定比例。对退休人员负担医疗费的比例,给予适当照顾。严重疾病的范围,起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的具体标准,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医疗费的分担比例,由省确定。第三十条 起付标准以下、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第1种观点: 1、概念不同。医保指社会医疗保险。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为向保障范围内的劳动者提供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公费医疗是指国家为保障国家工作人员而实行的、通过医疗卫生部门按规定向享受人员提供免费医疗及预防服务的一项社保制度。2、覆盖人群不同。医保覆盖人群包括职工、居民,但公费医疗仅限于公务员。3、保障范围不同。公费医疗保障相对医疗保险范围更大,报销比例更高。4、负担主体不同。公费医疗由单位负担,纳入本部门预算;因急症不能赴指定医疗单位就诊,在就近医疗单位(国家、集体)就诊的医药费。医保由社保基金支付,享受医保的都是企业职工和被剥离的原事业单位职工。5、报销比例不同。公费医疗是单位出钱,报销全部。享受公费医疗人员,在指定医疗单位就诊的医药费(含床位费、检查费、药品费、治疗费、手术费等)。一、刚离职医保还能报销吗刚离职医保还能不能报销,需视情况而定:1、如果刚离职医保没有断缴的,还能报销;2、但单位如果断缴,就会停止享受医疗保险的统筹待遇和大病医保待遇,只能使用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余额,不能报销。一、医保报销流程如下:1、办理人提交报销单据等材料到医保窗口办理;2、受理医保中心当日完成审核,结算,支付;3、审查批准后,申请人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后,予以报销。二、以下费用不属于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1、自行就医、自购药品、公费医疗规定不能报销的药品和不符合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2、门诊治疗费、出诊费、住院费、伙食费、陪客费、营养费、输血费等其他费用;3、车祸、打架、自杀、酗酒、工伤事故和医疗事故的医疗费用;4、矫形、整容、镶牙、假肢、脏器移植、点名手术费、会诊费等;5、报销范围内,限额以外部分。总之,刚离职医保还能不能报销,要看是否已经断缴社保,若未断缴即能够报销。二、中药医保报销比例有哪些中药医保报销比例如下:1、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报销比例为25%;2、乡镇卫生院门诊报销比例为40%;3、县级医院门诊报销比例为30%;4、县外门诊(特定慢性病门诊除外)和有价疫苗不予报销。医疗保险一般指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与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对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实施集聚了单位和社会成员的经济力量,再加上的资助,可以使患病的社会成员从社会获得必要的物资帮助,减轻医疗费用负担,防止患病的社会成员“因病致贫”。医疗保险同其他类型的保险一样,也是以合同的方式预先向受疾病威胁的人收取医疗保险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当被保险人患病并去医疗机构就诊而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定义不同:医保是在职员工和居民在患病时,提供目前他们能够支付的起的一种医疗技术,而公费医疗是向特定的一些工作人员提供的免费医疗及预防的社保制度。【2】覆盖人群不同:公费医疗只限于公务员。医保是在职员工、农民、学生、小孩都涵盖在内。【3】保障范围不同:公费医疗的保障比医疗保险的保障范围更大,报销比例更高。公费医疗是由单位承担费用,报销比例是百分之百,医保在规定的范围内执行报销比例。总的来说,公费医疗的报销范围更广,报销比例更高,费用由单位负担,但能享受到的人员有限。医保覆盖人群广,但报销比例有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公费医疗管理办法》第二条 公费医疗制度是国家为保障国家工作人员身体健康而实行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国家通过医疗卫生部门向享受人员提供制度规定范围内的免费医疗预防。第六条 属于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人员:一、各级国家机关、党派、人民团体由国家预算内开支工资的、在编制的工作人员。凡经费自理或实行差额补助的各级各类学会、协会、研究会、基金会的工作人员不享受公费医疗。二、各级文化、教育、科学、卫生、体育、经济建设等事业单位由国家预算内开支工资的、在编制的工作人员。凡实行差额预算管理(不含全民所有制的医院)和自收自支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及上述一、二款所列单位的临时工、季节工、学校的兼职代课教员不享受公费医疗。三、在国家预算内开支工资的、属于国家编制的基层工商、税务人员。四、中华全国总工会、各级地方工会、产业工会在编的脱产人员,以及由县或城区以上工会领导机关举办、实行全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在编制的工作人员。凡工会举办的事业单位的临时工、季节工、兼职代课教员,以及在财务上实行差额管理和自收自支管理的工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不享受公费医疗。五、属于享受公费医疗单位的,经批准因病长期休养的编外人员,长期供养和待分配的超编制人员。六、受长期抚恤的在乡二等乙级以上残废军人和残废军人、荣军院的残废军人。七、属于享受公费医疗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在工作没有军籍的退休职工。八、不享受公费医疗的行政事业单位的职工符合退休办法,且退休后由民政部门发放退休金的人员。九、国家正式核准设置的普通高等学校(不含军事院校)计划内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研究生(不含委托培养、自费、干部专修科学生)和经批准因病休学一年保留学籍的学生,以及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因病不能分配工作在一年以内者。十、享受公费医疗的科研单位招收的研究生。十一、享受公费医疗的单位招收的在编制的合同制干部、工人(不含劳保福利实行统筹办法的合同制工人)。十二、和规定享受公费医疗的其他人员。
第3种观点: 可以享受公费医疗的主要对象具体如下:1、各级国家机关、党派、人民团体由国家预算内开支工资的、在编制的工作人员;2、由国家预算内开支工资的、在编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如各级文化、教育、科学、卫生、体育、经济建设等单位;县或城区以上工会领导机关工作人员;属于国家编制的基层工商、税务人员;3、属于享受公费医疗单位的,经批准因病长期休养的编外人员,长期供养和待分配的超编制人员;4、受长期抚恤的在乡二等乙级以上残废军人和残废军人、荣军院的残废军人;5、属于享受公费医疗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在工作没有军籍的退休职工;6、享受公费医疗的单位招收的在编制的合同制干部、工人(不含劳保福利实行统筹办法的合同制工人);7、享受公费医疗的科研单位招收的研究生;8、和规定享受公费医疗的其他人员。法律依据《国家工作人员公费医疗预防实施办法》第四条 各级公费医疗预防实施管理委员会由各级卫生、人事、劳动、财政、教育、建筑等部门各指派负责人员一人组织之;以卫生部门的代表为主任委员,人事及财政部门的代表为副主任委员。第三条 各级(专署以下除外),均须组织公费医疗预防实施管理委员会,其任务如下:(一)关于各该级享受公费医疗预防待遇人员数额、等级的核定;(二)关于各该级公费医疗各项预算决算的提出和审查;(三)督导各该级各项公费医疗预防费用的统筹统支和管理运用;(四)督导、组织各该级公私医疗预防机构开展公费医疗预防工作;(五)关于各该级医疗预防机构之扩充、设置计划之审议;(六)其他有关各该级公费医疗实施各项原则之决定与问题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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