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手足口病并未被列入国家规定的重大疾病范围内,因此重疾险普遍不包括手足口病,但部分保险公司会提供手足口病附加保险,需另行购买。若已购买手足口病附加保险,则可以得到相应的保险赔付。法律依据:1.《保险法》第三十:“保险合同约定保险标的为重大疾病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标准进行理赔。”2.《保险法》第四十二条:“保险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履行保险合同义务,按照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保险金。”3.《重疾险》保险合同约定:“本合同所称重大疾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规定的,对人体健康影响严重,治疗费用高昂,治疗时间长,容易引起残疾或死亡的疾病。”4.《手足口病附加保险》保险合同约定:“本附加险所指手足口病是指指定保险期间内被诊断为手足口病,并且满足本合同规定的各项条件。”综上所述,手足口病虽然不属于重大疾病范畴,但若已购买附加保险,则可以得到相应的保险赔付,保险公司应根据合同约定履行保险合同义务。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重疾险通常保障的是被保险人罹患某些重大疾病所产生的后果,而手足口病并不属于该范围。但是,如果保险合同中有特别约定,如将手足口病列入保障范围,那么被保险人可以获得相应的理赔。法律依据:1.《保险法》第十四条:保险合同应当明确约定保险标的,保险责任和免除责任等内容。2.《保险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重大疾病保险合同应当约定保险责任、免除责任、保险金给付条件和金额、保险金支付方式等事项。3.保险合同约定的内容是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之间的约定,具有法律效力。因此,被保险人应仔细查看保险合同中的约定,了解自身的保险保障范围,以免产生误解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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