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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交职业年金的一些疑问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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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实行企业年金后,企业如遇到经营亏损、重组并购等当期不能继续缴费的情况,中止交纳企业年金的,中止的情形消失后,补交企业年金。法律依据:《企业年金办法》 第十六条 实行企业年金后,企业如遇到经营亏损、重组并购等当期不能继续缴费的情况,经与职工一方协商,可以中止缴费。不能继续缴费的情况消失后,企业和职工恢复缴费,并可以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按照中止缴费时的企业年金方案予以补缴。补缴的年限和金额不得超过实际中止缴费的年限和金额。

第2种观点: 一、企业年金怎么补缴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实行企业年金后,企业如遇到经营亏损、重组并购等当期不能继续缴费的情况,中止交纳企业年金的,中止的情形消失后,补交企业年金。《企业年金办法》第十六条实行企业年金后,企业如遇到经营亏损、重组并购等当期不能继续缴费的情况,经与职工一方协商,可以中止缴费。不能继续缴费的情况消失后,企业和职工恢复缴费,并可以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按照中止缴费时的企业年金方案予以补缴。补缴的年限和金额不得超过实际中止缴费的年限和金额。二、企业年金有哪些功能1、分配功能企业年金既具有国民收入初次分配性质,也具有国民收入再分配性质。因此,企业年金形式的补充养老金计划又被视为对职工的一种延迟支付的工资收入分配。2、激励功能企业年金计划根据企业的盈利和职工的绩效为职工年金个人帐户供款,对于企业吸引高素质人才,稳定职工队伍,保障职工利益,最大限度地调动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职工为企 业服务的自 豪感和责任感,从而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市场竞争力,获取最大经济效益,又是一种积极而有效的手段。3、保障 功能建立企业年金可以在相当程度上提高职工退休后的养老金待遇水平,解决由 于基本养老 金替代率逐年下降而造成的职工退休前后的较大收入差距,弥补基本养老金保障水平的不足,满足退休人员享受较高生活质量的客观需求,发挥其补充和保障的作用。三、企 业年金有哪些特点各国职业年金计划的基本特点是:(1)大多数国家 的职业年金计划是自愿性的;(2)缴费由雇 主和雇员共同承担;(3)基金能够进行市场 化运营;(4)职业年金计划的缴 费和运营享受国家的免税优惠。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实行企业年金后,企业如遇到经营亏损、重组并购等当期不能继续缴费的情况,中止交纳企业年金的,中止的情形消失后,补交企业年金。法律依据:《企业年金办法》 第十六条 实行企业年金后,企业如遇到经营亏损、重组并购等当期不能继续缴费的情况,经与职工一方协商,可以中止缴费。不能继续缴费的情况消失后,企业和职工恢复缴费,并可以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按照中止缴费时的企业年金方案予以补缴。补缴的年限和金额不得超过实际中止缴费的年限和金额。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企业年金扣多少补多少。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8%,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12%。具体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一方协商确定。职工个人缴费由企业从职工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法律依据:《企业年金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国家鼓励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建立企业年金,应当按照本办法执行。第三条 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企业年金基金实行完全积累,为每个参加企业年金的职工建立个人账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资运营。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并入企业年金基金。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实行企业年金后,企业如遇到经营亏损、重组并购等当期不能继续缴费的情况,中止交纳企业年金的,中止的情形消失后,补交企业年金。法律依据:《企业年金办法》 第十六条 实行企业年金后,企业如遇到经营亏损、重组并购等当期不能继续缴费的情况,经与职工一方协商,可以中止缴费。不能继续缴费的情况消失后,企业和职工恢复缴费,并可以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按照中止缴费时的企业年金方案予以补缴。补缴的年限和金额不得超过实际中止缴费的年限和金额。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从2014年10月1日开始实行缴费制度,那就是说,从实行缴费制度开始,需要补缴,2014年10月之前,不需要补缴,可以视同缴费年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企业年金能否补缴,与你单位的企业年金实施方案有关。一般单位规定,因个人原因不参加计划的,不能补缴。法律依据:《企业年金试行办法》第七条 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企业缴费的列支渠道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职工个人缴费可以由企业从职工个人工资中代扣。第 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十二分之一。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一般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六分之一。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职业年金是一种补充养老保障制度,既不是社会保险,也不是商业保险,而是一项单位福利制度,是事业单位及其职工依据自身经济状况建立的保障制度,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承担因实施职业年金计划所产生的所有风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条 县级以上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支持社会保险事业。第六条 国家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严格监管。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有效运行。县级以上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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