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法官问为什么离婚的时候可以这样回答:性格不合,常因生活琐事发生争执,导致双方感情破裂,已无和好可能;请了离婚律师的可以具体问律师应该如何答复更好,该问题的答案比较复杂,建议可以由当事人的律师事前组织好答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3种观点: 离婚案件的法官会问问题,起诉离婚需注意保护财产和准备证据,开庭时要从容应对,离婚案件的程序包括起草起诉状、准备证据、递交、受理、发送副本、安排开庭、代理诉讼和判决。法律分析一、离婚案件法官会问哪些问题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二人选择诉讼离婚,在离婚案件开庭时,法官一般会询问以下问题:1、询问并核对当事人双方的基本身份信息以及代理人信息;2、询问原告的诉讼请求;3、询问夫妻二人是否同意离婚、离婚的理由以及对于子女抚养和夫妻财产分割的意见。除此之外,法官还会大致询问夫妻二人之间的恋爱和婚姻经历,以判断夫妻二人的感情基础以及感情是否已经完全破裂。二、起诉离婚应该注意什么1、上打“官司”之前,首先应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1)准备好诉讼证据;对多数的当事人来说,都是第一次诉讼,并没有收集、整理证据的意识。审理任何案件都是以“证据”为中心,没有证据,是很难打赢官司的,因此,在起诉之前收集相关证据是非常重要的。(2)注意保护好家庭财产;当一方起诉后,另一方往往就会闻风而动,转移家庭的共同财产。因此,咋起诉前,先不要打草惊蛇,将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证据进行收集和整理,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采用诉讼保全的措施。2、不要紧张,收集相关证据,为开庭做准备。很多当事人在接到传票时,往往非常紧张。特别在看到被告“歪曲事实”的答辩状后,即紧张,又气愤,又担心会听信被告一方之言。其实这是大可不必的,一般只是在开庭时,才会认真听取被告的意见,对于被告的诉状内容,也只是一看了之,不会轻信。3、开庭时,要准备好诉讼材料,不要紧张,从容地应对庭审。该带的诉讼材料,如身份证、答辩状、证据原件一定要带齐。作为原告,在陈述时,应尽量把夫妻感情破裂的表现以及事实陈述清楚,并配有相关例证。作为被告,应尽量围绕夫妻感情尚可、不到分手地步为中心,摆事实,讲道理。三、离婚案件开庭审理的程序1、起草起诉状;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3、向有管辖权的递交起诉状和证据;4、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5、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6、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8、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结语离婚案件的开庭审理程序一般包括起草起诉状、准备证据、递交、受理、发送起诉状副本、安排开庭、双方代理诉讼、判决等环节。在起诉离婚之前,当事人应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包括收集证据和保护家庭财产。在开庭时,要准备好诉讼材料,从容应对庭审。法官会询问双方的基本身份信息、诉讼请求以及离婚理由等问题。在审理过程中,将根据双方的诉讼请求和提交的证据作出判决,涉及离婚、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问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四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第1种观点: 离婚案件中,当事人应当亲自出庭陈述观点,因涉及人身和财产权益,需要真实表达意思,才能公正处理。调解是审理婚姻案件的必经程序,只有在调解无法和好的情况下才能进行判决。离婚案件原则上必须本人出庭。法律分析是的。在民事案件中,诉讼当事人委托了全权代理人的,本人可以不出庭参加诉讼。但是由于离婚案件的特殊性,是解决当事人身份关系的案件,应当由当事人亲自出庭陈述自己的观点。比如说,夫妻感情是否已经破裂、是否同意离婚以及财产的如何进行分割、债权债务如何进行分担。涉及当事人的人身和财产权益,必须由当事人真实表达意思,才能依法公正处理。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案件必须进行调解,即调解是审理婚姻案件的一个必经程序,只有在调解无法和好的情况下才能进行判决。所以,离婚案件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必须本人出庭。拓展延伸离婚诉讼中,如何处理当事人无法到场的情况?在离婚诉讼中,当事人无法亲自到场的情况下,可以采取以下处理方式。首先,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代表出庭,律师将代表当事人进行辩护和陈述意见。其次,当事人可以提前向提交书面申请,请求远程参与庭审,例如通过视频会议等方式进行远程出庭。此外,当事人还可以向提供证据,如书面陈述、证人证言等,以支持自己的主张。最后,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接受当事人的无法到场情况,并据此进行相应的审理和判决。总之,当事人无法到场并不意味着无法参与离婚诉讼,可以通过委托律师、远程参与庭审等方式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结语离婚案件的特殊性要求当事人亲自出庭陈述观点,以确保人身和财产权益得到公正处理。但在无法亲自到场的情况下,可以委托律师代表或通过远程方式参与庭审。将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接受当事人的无法到场情况,并保障其权益。无论何种方式,当事人都有权利参与离婚诉讼,确保自己的声音被听到,权益得到保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般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可以不出庭,但是由于离婚案件涉及到人身关系,为了慎重起见,法律规定:除非当事人确有特殊情况(比如是精神病患者、出国等),否则当事人必须出席法庭参与离婚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二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提交书面意见。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诉讼离婚必须本人到场,至少一次到场,其他的可以委托律师来处理。如果遇到特殊情况,可以不到场但需要本人出具一份说明离婚态度的书面说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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