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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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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三大诉讼法共有的原则是指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尽管它们的具体规定和适用范围有所不同,但它们之间存在一些共同的原则。具体如下:1、公正公平原则:三大诉讼法都强调司法程序的公正和公平。应该在审理案件时遵守平等原则,确保各方在诉讼过程中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2、合法权益保护原则:三大诉讼法都旨在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应根据法律规定和事实情况,对案件进行审理和判决,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3、双方争辩权利原则:三大诉讼法都承认当事人的争辩权利。当事人有权提出自己的主张和证据,并能够适当地回应对方的主张和证据;4、公开审理原则:三大诉讼法都倡导公开审理的原则,即案件的审理过程应该公开进行,以保证公众的监督和透明度;5、证据自由原则:三大诉讼法都支持证据自由的原则,即当事人在案件中可以自由提供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应根据证据的合法性和可信度来作出判决。刑事案件起诉的条件:1、存在着犯罪事实。案件已经被受理的,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犯罪;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刑罚处罚;3、在管辖范围之内。机关只能管辖法律规定的属于职务管辖范围内的案件,需要管辖的一定要管,不管就是失职。刑法的目的:1、刑罚目的是国家预先设立的,存在于制刑、求刑、量刑、行刑、督刑之前,它对国家制定、诉求、裁量、执行和监督刑罚都有指导与制约意义;2、刑罚目的是贯穿于刑罚的制定、诉求、裁量、执行和监督的始终,而不是其中的一个或几个阶段;3、刑罚目的具有浓厚的主观色彩,它是国家掌权阶级的一种主观愿望,这种愿望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东西,有可能与这个国家的现实有一段差距,从而使其不能达到预期的理想效果;4、刑罚目的的后面隐藏着刑罚的阶级性。刑罚的制定、诉求、裁量、执行和监督是国家的掌权阶级意志的体现,是服务于掌权阶级的,可以说,刑罚目约是国家掌权阶级的目的,是国家的掌权阶级以国家的名义制刑、求刑、量刑、行刑、执刑、督刑所希望取得的效果,其具有鲜明阶级性。综上所述,我国的诉讼程序有三种,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刑事诉讼,不同的诉讼程序有不同的规则和原则。但是诉讼程序都是需要以法律为依据的,有着共同的原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条 【职权原则 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原则】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负责。审判由人民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人民、人民和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第2种观点: 相同点:都为诉讼法,程序法。不同点:规范的案件类型不一样。1、民事诉讼一般情况下是“谁主张、谁举证”,只有在特殊侵权(如环境污染纠纷、医疗纠纷等)实行举证倒置。2、行政诉讼一般情况下是举证倒置,原告只需要推动诉讼,只有在申请性质的行政审批行为,原告应当对自己的申请行为进行一定的举证。3、刑事诉讼一般情况下是由公诉机关或自诉的原告进行举证,被告人没有举证的义务。三大诉讼法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是关于办理刑事案件程序的法律,具体包括侦查机关立案、侦查、采取扣留、逮捕等强制措施,移送审查起诉、审查起诉、审判、宣判、执行等程序, 刑事诉讼是指机关、人民、人民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解决被追诉者刑事责任问题的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是关于调整民事诉讼活动,确定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民事诉讼是指人民在双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审理和解决民事纠纷案件和其他案件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所产生的各种诉讼法律关系的总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是关于调整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请求司法保护,人民通过对被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从而解决特定范围内行政争议的程序法律。三大诉讼法规定的共同基本原则如下:1、 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人民,人民依法行使职权;2、 进行诉讼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3、 对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4、审判公开进行,但在刑事案件中,根据法律可以规定例外;5、 实行回避制;6 、实行两审终审制;7、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8、 被告人,当事人有权进行辩护,有义务保证被告人获得辩护,律师承担法定的司法援助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一)国家主权的事项;(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和人民的产生、组织和职权;(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四)犯罪和刑罚;(五)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六)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七)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征用;(八)民事基本制度;(九)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十)诉讼和仲裁制度;(十一)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其他事项。

第1种观点: 民事诉讼原则具体如下:1、平等原则,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平等地享有和行使诉讼权利。这一原则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1)一方面,民事诉讼当事人平等地享有诉讼权利;(2)另一方面,人民应当为当事人平等地行使法律规定的诉讼权利提供必要的保障和方便。2、同等原则和对等原则,所谓同等原则,是指一国公民、企业和组织在他国进行民事诉讼,同他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同等地享有该国法律所规定的诉讼权利,并同等地承担该国法律所规定的诉讼义务。所谓对等原则,是指一国司法机关如果对他国公民、企业和组织的诉讼权利加以的,他国司法机关可以对该国公民、企业和组织的诉讼权利同样加以;3、调解自愿和合法的原则。人民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根据这一规定,人民审理民事案件时,要多做说服教育和疏导工作,促使双方达成协议,解决纠纷。4、民事诉讼的辩论对抗性原则,是指在人民主持下,当事人有权就案件事实和争议的问题,各自陈述其主张和根据,互相进行反驳和答辩。这一原则包括以下内容:(1)辩论的主体只限于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2)辩论的形式包括书面和口头两种;(3)辩论的内容,主要应当围绕案件如何进行处理的实质性问题、双方争议的焦点进行展开,但也包括案件涉及的诉讼程序问题;5、处分原则。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处分即自由支配,对于权利可行使,也可以放弃;6、支持起诉原则。支持起诉原则是指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起诉。根据规定,支持起诉应当符合以下三个条件:(1)必须是发生了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侵权行为;(2)有权支持起诉者,只限于机关、社会团体,不包括个人;(3)受损害者尚未起诉。7、检察监督原则。人民有权对民事审判括动实行法律监督。根据检察监督原则的要求,人民实行监督的内容主要有两方面:(1)监督审判人员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等违法行为。这方面的监督主要采取消极的方式,即一般不主动调查和追究司法审判中的不法行为。民事经济案件中的原告和被告或者其他人对审判中的不法行为,对审判人员进行控告、检举,人民应履行法律监督的职责;(2)对人民作出的生效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合法进行监督。根据审判监督程序的规定,人民对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如果认为有错误,应当提出抗诉,并派员出席再审法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条人民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第十七条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和本法的原则,结合当地民族的具体情况,可以制定变通或者补充的规定。自治区的规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自治州、自治县的规定,报省或者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侦查、检察、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二、严格遵守法律程序。三、人民、人民依法行使职权。四、依靠群众。五、审判公开。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七、未经依法判决,对任何人不得确定有罪。八、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九、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十、追究外国人刑事责任适用我国《刑事诉讼法》。十一、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十二、人民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十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十四、刑事司法协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重和保障,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第三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负责。审判由人民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人民、人民和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民事诉讼法原则包括以下:(一)当事人诉讼平等原则;(二)同等原则和对等原则;(三)调解自愿和合法的原则;(四)辩论原则;(五)处分原则;(六)检查监督原则;(七)支持起诉原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 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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