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二楼反水,物业有责任和义务进行赔偿。当然如果小区物业推卸责任的话,可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或让业主委员会出面协调,在必要的情况下,还可以重新选聘新的物业公司。此外,如果经济损失较大,可直接到进行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六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看堵点的位置。堵点在你家弯管部分,你自己的事情。堵点在本楼栋的直管上或直管通向主管的通路上,根据相邻权是堵点以上的所有使用管道的业主的事情,包括你自己。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1种观点: 物业换人了,以前的物业费不用补。因为物业费是按照合同或者规定来计算和缴纳的,业主已经按照约定缴纳了相应的费用,且这些费用已经归属于原来的物业公司。如果新物业公司要求业主再次缴纳或者补交以前的物业费用,业主可以要求新物业公司提供相关的证明和合法依据,如旧物业公司的欠费清单等。如果没有合法依据,业主可以拒绝缴纳。但是,如果业主有其他未缴纳的费用,如停车费、物业疏散费、维修基金等,这些费用需要按照合同或者规定进行缴纳。物业管理委员的职责如下:1、管理物业服务企业:物业管理委员会有权选择和监督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内容、服务质量和收费标准,并可以要求物业服务企业改进服务。2、维护公共设施:物业管理委员会负责维护小区或楼宇的公共设施,包括道路、绿化、照明、供水、供电等。3、管理维修基金:物业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小区或楼宇的维修基金,确保其合理使用和管理。4、处理业主投诉: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当及时处理业主的投诉和意见,协调解决问题,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5、组织社区活动: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当组织社区活动,促进业主之间的交流和沟通,增强社区凝聚力。综上所述,物业管理委员会是业主或居民自我管理的组织,其职责主要是代表业主或居民对小区或楼宇进行管理和维护,保障业主或居民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三十一条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由5至11人单数组成。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并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三)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四)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五)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六)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第2种观点: 小区换物业了,欠原来物业费还用交。因为有相关的法律规定,物业公司撤出小区后,仍然有权利收取其服务期间产生的物业费,如果业主一味不交,物业公司可以起诉至人民,请求人民依法执行。同时,小区更换物业,前后物业公司会办理交接手续,相关资料和帐目都会转交给现物业,以前欠的物业费会有帐可查,应该要交纳。以前收的押金也同样会移交。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形成的是物业合同关系,即物业公司应是接受全体业主的委托对小区进行维护和管理,由业主依照物业合同约定交纳服务费用。如果物业公司疏于管理,没有按照物业合同的约定履行的义务,业主可根据物业合同的具体条款与物业公司进行交涉,以提高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一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要求旧物业退款,如果原物业不退款的话,可以起诉,这是你的权利。记住,掌握好收据。最好在证明他们没有,这样他们罪加一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第 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业主大会应当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第九条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应当考虑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社区建设等因素。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十条 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事处、乡镇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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