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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前怎么对车辆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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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1、提供担保。人民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必须由申请人提供担保或交纳保证金,并且当事人需提交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2、处于预防财产损失。只有在诉讼争议的财产存在毁损、灭失等危险,或者有证据表明被申请人可能采取隐匿、转移、出卖其财产的,人民方可依职权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3、保全限于争议财产。人民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议的财产,或者被告的财产。对案外人的财产不得采取保全措施,对案外人善意取得的与案件有关的财产,一般也不得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数额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作担保的,人民应当及时解除财产保全。4、申请的。离婚诉前财产保全,由当事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申请。在人民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后,申请人起诉的,可以向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人民或者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提起。5、不动产的保全。人民对不动产和特定的动产(如车辆、船舶等)进行财产保全,可以采用扣押有关财产权证照并通知有关产权登记部门不予办理该项财产的转移手续的财产保全措施;必要时,也可以查封或扣押该项财产。6、裁定财产保全。人民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先申请财产保全,再起诉1、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这样对于离婚纠纷中,民事主体可以立即提出请求保全财产,即使主体没有打算,也可以有效保护民事主体的财产安全。2、48小时做出裁定采取保全财产措施,对于情况紧急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注意事项】:申请人在人民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应当解除保全。财产保全的范围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所以申请人需要提前申明需要保护的财产,包括房屋财产保全、银行存款保全、股票账号的财产保全、汽车财产保全等财产保全,这样才能有效保护自己的权益不被损害。而其中的各种财产保全手续也要提前准备,包括财产保全申请书、财产保全担保书、产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要查封的产权登记册以及被申请人的股市账户基本信息等。财产保全的方式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财产保全将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保全好处在离婚诉讼中,如果对方有可能隐匿、转移、变卖夫妻共同财产,可以申请人民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查封、冻结等保全措施,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比如,一方有意转移共同共有的房产,或一方有意变卖股市的股票以套取资金,就可以申请对房屋或股市账号进行查封。离婚案中财产如何强制执行如果由判决或调解的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拒绝给付应给对方的财物时,经审查如果原判决或调解正确,可通过当事人所在单位或村组协助对其进行教育,批评其抗拒执行的错误行为,促其自觉执行。经过耐心教育,仍拒不执行时,可邀请当事人所在单位或村组派人亲自到当地强制执行,原物尚在将原的交给对方便可;如原物已被变卖、损毁或转移,在照顾当事人生产和生活的条件下,可以考虑折价抵偿,也可以通过当事人所在单位或村组从工资或其他收入中扣除。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人民提交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送达地址、联系方式(二)请求事项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三)请求保全数额或者争议标的四)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者具体的被保全财产线索五)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财产信息或资信证明,或者不需要提供担保的理由六)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的,应当写明生效法律文书的制作机关、文号和主要内容,并附生效法律文书副本。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人民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人民提交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送达地址、联系方式(二)请求事项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三)请求保全数额或者争议标的四)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者具体的被保全财产线索五)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财产信息或资信证明,或者不需要提供担保的理由六)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的,应当写明生效法律文书的制作机关、文号和主要内容,并附生效法律文书副本。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离婚时出现对方隐瞒、转移或者通过赠送等方式转移财产,严重侵害另一方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属于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就这种情况请求财产保全。具体的程序如下所示:1、申请: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从法律规定看,申请财产保全并不局限在财产所在地,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处境就近选择。)2、受理时间: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作出保全措施的,会立即执行财产保全。3、保全措施: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4、担保: (1)申请人。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的,申请人没有提供的,会裁定驳回申请。(2)被申请人。财产纠纷案件中,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会裁定解除保全。5、复议: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一次。但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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