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民事诉讼原则具体如下:1、平等原则,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平等地享有和行使诉讼权利。这一原则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1)一方面,民事诉讼当事人平等地享有诉讼权利;(2)另一方面,人民应当为当事人平等地行使法律规定的诉讼权利提供必要的保障和方便。2、同等原则和对等原则,所谓同等原则,是指一国公民、企业和组织在他国进行民事诉讼,同他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同等地享有该国法律所规定的诉讼权利,并同等地承担该国法律所规定的诉讼义务。所谓对等原则,是指一国司法机关如果对他国公民、企业和组织的诉讼权利加以的,他国司法机关可以对该国公民、企业和组织的诉讼权利同样加以;3、调解自愿和合法的原则。人民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根据这一规定,人民审理民事案件时,要多做说服教育和疏导工作,促使双方达成协议,解决纠纷。4、民事诉讼的辩论对抗性原则,是指在人民主持下,当事人有权就案件事实和争议的问题,各自陈述其主张和根据,互相进行反驳和答辩。这一原则包括以下内容:(1)辩论的主体只限于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2)辩论的形式包括书面和口头两种;(3)辩论的内容,主要应当围绕案件如何进行处理的实质性问题、双方争议的焦点进行展开,但也包括案件涉及的诉讼程序问题;5、处分原则。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处分即自由支配,对于权利可行使,也可以放弃;6、支持起诉原则。支持起诉原则是指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起诉。根据规定,支持起诉应当符合以下三个条件:(1)必须是发生了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侵权行为;(2)有权支持起诉者,只限于机关、社会团体,不包括个人;(3)受损害者尚未起诉。7、检察监督原则。人民有权对民事审判括动实行法律监督。根据检察监督原则的要求,人民实行监督的内容主要有两方面:(1)监督审判人员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等违法行为。这方面的监督主要采取消极的方式,即一般不主动调查和追究司法审判中的不法行为。民事经济案件中的原告和被告或者其他人对审判中的不法行为,对审判人员进行控告、检举,人民应履行法律监督的职责;(2)对人民作出的生效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合法进行监督。根据审判监督程序的规定,人民对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如果认为有错误,应当提出抗诉,并派员出席再审法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条人民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第十七条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和本法的原则,结合当地民族的具体情况,可以制定变通或者补充的规定。自治区的规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自治州、自治县的规定,报省或者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刑事诉讼法有利于被告的基本原则如下: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2、未经依法判决,对任何人不得确定有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 人民审判案件,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人民有义务保证被告人获得辩护。第十二条 未经人民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第1种观点: 民事诉讼原则具体如下:1、平等原则,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平等地享有和行使诉讼权利。这一原则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1)一方面,民事诉讼当事人平等地享有诉讼权利;(2)另一方面,人民应当为当事人平等地行使法律规定的诉讼权利提供必要的保障和方便。2、同等原则和对等原则,所谓同等原则,是指一国公民、企业和组织在他国进行民事诉讼,同他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同等地享有该国法律所规定的诉讼权利,并同等地承担该国法律所规定的诉讼义务。所谓对等原则,是指一国司法机关如果对他国公民、企业和组织的诉讼权利加以的,他国司法机关可以对该国公民、企业和组织的诉讼权利同样加以;3、调解自愿和合法的原则。人民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根据这一规定,人民审理民事案件时,要多做说服教育和疏导工作,促使双方达成协议,解决纠纷。4、民事诉讼的辩论对抗性原则,是指在人民主持下,当事人有权就案件事实和争议的问题,各自陈述其主张和根据,互相进行反驳和答辩。这一原则包括以下内容:(1)辩论的主体只限于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2)辩论的形式包括书面和口头两种;(3)辩论的内容,主要应当围绕案件如何进行处理的实质性问题、双方争议的焦点进行展开,但也包括案件涉及的诉讼程序问题;5、处分原则。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处分即自由支配,对于权利可行使,也可以放弃;6、支持起诉原则。支持起诉原则是指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起诉。根据规定,支持起诉应当符合以下三个条件:(1)必须是发生了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侵权行为;(2)有权支持起诉者,只限于机关、社会团体,不包括个人;(3)受损害者尚未起诉。7、检察监督原则。人民有权对民事审判括动实行法律监督。根据检察监督原则的要求,人民实行监督的内容主要有两方面:(1)监督审判人员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等违法行为。这方面的监督主要采取消极的方式,即一般不主动调查和追究司法审判中的不法行为。民事经济案件中的原告和被告或者其他人对审判中的不法行为,对审判人员进行控告、检举,人民应履行法律监督的职责;(2)对人民作出的生效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合法进行监督。根据审判监督程序的规定,人民对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如果认为有错误,应当提出抗诉,并派员出席再审法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条人民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第十七条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和本法的原则,结合当地民族的具体情况,可以制定变通或者补充的规定。自治区的规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自治州、自治县的规定,报省或者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侦查、检察、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二、严格遵守法律程序。三、人民、人民依法行使职权。四、依靠群众。五、审判公开。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七、未经依法判决,对任何人不得确定有罪。八、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九、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十、追究外国人刑事责任适用我国《刑事诉讼法》。十一、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十二、人民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十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十四、刑事司法协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重和保障,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第三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负责。审判由人民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人民、人民和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民事诉讼法原则包括以下:(一)当事人诉讼平等原则;(二)同等原则和对等原则;(三)调解自愿和合法的原则;(四)辩论原则;(五)处分原则;(六)检查监督原则;(七)支持起诉原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 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第1种观点: 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平等原则、意思自治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公序良俗原则以及绿色原则。1、平等原则(1)平等原则,也称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平等。平等原则是民事法律关系区别于其他法律关系的主要标志。(2)地位:平等原则是市场经济的本质特征和内在要求在民法上的具体体现,是民法最基础、最根本的一项原则。(3)平等原则主要体现在:A、主体条件平等。即公民、法人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条件平等。B、主体地位平等。所有公民享有平等的民事权利能力,任何人没有。而且不论什么身份,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地位平等。C、法律保护平等。即法律适用平等。法律 教育 网从抽象平等到具体、特定平等转变趋势。平等是指法律地位平等,并非现实的平等。因此实质上只是竞赛机会的平等,而非竞赛结果的平等。(4)平等原则还可以延伸出:“平等者之间无管辖”。故有:A、非经他方同意不得为他方设定权利、义务。B、对内的权利不对抗不知情(善意)的第三人。2、自愿原则(1)概念自愿原则,在传统民法理论中多称意思自治原则。所谓自愿原则,是指法律确认民事主体得自由地基于其意志进行民事活动的基本准则。(2)其基本理念是保障和鼓励人们依照自己的意志参与市场交易,强调在经济行为中尊重当事人的自由选择,让当事人按照自己的意愿形成合理的预期。意思自治不仅反映在债法中,而且反映在物权法(处分自由)继承法、亲属法中(遗嘱自由等),当然最主要、最集中地反映在债法,尤其是合同法中。(3)内容A、自己行为,即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参与民事活动,以及参与的内容、行为方式等;B、自己责任,即民事主体要对自己参与民事活动所导致的结果负担责任。(4)自愿原则的延伸:主体可以从事自甘冒险活动,但受公序良俗的;法律承认习惯的效力时,受习惯的制约;约定必守。(5)当然,意思自治从来都不是绝对的、无的自由,即使是最看重意思自治原则的合同法,也可以看到有许多例外:A、对于合同的内容,设一定法律上的,以缩小当事人自由约定的范围。即任意法规强行化。B、已成立的合同的内容,可以依法律原则的要求而变更。C、对于格式条款的。D.合同的强制订立。这是私法公法化的一个重要体现。例如,在我国的邮政、电信、供用电、水、气、热力、交通运输、医疗等领域存在的强制承诺义务,在保险、运输等许多领域盛行的格式合同,都是对合同自由的。3、公平原则(1)概念公平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应依据社会公认的公平观念从事民事活动,以维持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均衡。(2)特征A、公平原则是一条法律适用的原则,即当民法规范缺乏规定时,可以根据公平原则来变动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B、公平原则又是一条司法原则,即法官的司法判决要做到公平合理,当法律缺乏规定时,应根据公平原则作出合理的判决。(3)不适用公平原则的情况:A、执行定价、指导价的交易;B、射幸交易行为:如赌石等行为;C、无偿的民事行为,如赠与;D、身份行为。4、诚实信用原则(1)诚实信用原则是指从事民事活动的民事主体在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时必须意图诚实、善意,行使权利不侵害他人与社会的利益,履行义务信守承诺和法律规定,最终达到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当事人与社会之间的利益得到平衡的基本原则。(2)诚实信用原则常被奉为“帝王条款”。(3)当然诚实信用原则主要体现在《民法典》上。5、绿色原则这是《民法典》新确定的一项法律原则,是具有重大意义的创举,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这项原则既传承了天地人和,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传统文化理念,又体现了新的发展思想,有利于缓解我国不断增长的人口与资源生态的矛盾。《民法典》的作用是来保障广大人民的合法权益,其基本原则包括平等原则、绿色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公平原则、自愿原则,从各个方面来保障人们的基本权利不受任何人或者组织的侵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条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第五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第六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第,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第九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民事诉讼法原则包括以下:(一)当事人诉讼平等原则;(二)同等原则和对等原则;(三)调解自愿和合法的原则;(四)辩论原则;(五)处分原则;(六)检查监督原则;(七)支持起诉原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 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第3种观点: 民事诉讼法的意义如下:1、对民事诉讼目的进行研究有助于民诉法学理论研究的内容的深化,促进民诉理论体系的完善。如何确立民诉目的,直接影响着诉讼主体的确定,诉讼职能划分等。因此,研究民诉目的有助于促进民诉理论向纵深发展;2、对民诉目的进行研究,有助于民诉法的指定、修改和完善;3、研究民诉目的,有助于民诉法的贯彻与实施。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是在审理解决民事案件的整个过程中和在民事诉讼的主要阶段上起着指导作用的准则。体现民事诉讼法的立法指导思想和精神实质,对民事诉讼法具有普遍指导意义。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如下:1、民事案件审判权由人民行使原则;2、人民依法对民事案件审判原则;3、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4、对诉讼当事人适用法律一律平等原则,两审终审原则,公开审判原则,回避原则,合议原则,以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原则;5、人民对民事审判实行法律监督原则,民族自治地方制定变通或补充规定原则,保证诉讼当事人平等地行使诉讼权利原则,辩论原则,处分原则,支持起诉原则;6、着重调解原则,巡回审理,就地办案原则,人民调解原则;7、基本原则可分为和组织法规定的原则和民事诉讼法特有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民事案件,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第 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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