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民事诉讼原则具体如下:1、平等原则,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平等地享有和行使诉讼权利。这一原则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1)一方面,民事诉讼当事人平等地享有诉讼权利;(2)另一方面,人民应当为当事人平等地行使法律规定的诉讼权利提供必要的保障和方便。2、同等原则和对等原则,所谓同等原则,是指一国公民、企业和组织在他国进行民事诉讼,同他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同等地享有该国法律所规定的诉讼权利,并同等地承担该国法律所规定的诉讼义务。所谓对等原则,是指一国司法机关如果对他国公民、企业和组织的诉讼权利加以的,他国司法机关可以对该国公民、企业和组织的诉讼权利同样加以;3、调解自愿和合法的原则。人民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根据这一规定,人民审理民事案件时,要多做说服教育和疏导工作,促使双方达成协议,解决纠纷。4、民事诉讼的辩论对抗性原则,是指在人民主持下,当事人有权就案件事实和争议的问题,各自陈述其主张和根据,互相进行反驳和答辩。这一原则包括以下内容:(1)辩论的主体只限于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2)辩论的形式包括书面和口头两种;(3)辩论的内容,主要应当围绕案件如何进行处理的实质性问题、双方争议的焦点进行展开,但也包括案件涉及的诉讼程序问题;5、处分原则。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处分即自由支配,对于权利可行使,也可以放弃;6、支持起诉原则。支持起诉原则是指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起诉。根据规定,支持起诉应当符合以下三个条件:(1)必须是发生了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侵权行为;(2)有权支持起诉者,只限于机关、社会团体,不包括个人;(3)受损害者尚未起诉。7、检察监督原则。人民有权对民事审判括动实行法律监督。根据检察监督原则的要求,人民实行监督的内容主要有两方面:(1)监督审判人员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等违法行为。这方面的监督主要采取消极的方式,即一般不主动调查和追究司法审判中的不法行为。民事经济案件中的原告和被告或者其他人对审判中的不法行为,对审判人员进行控告、检举,人民应履行法律监督的职责;(2)对人民作出的生效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合法进行监督。根据审判监督程序的规定,人民对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如果认为有错误,应当提出抗诉,并派员出席再审法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条人民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第十七条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和本法的原则,结合当地民族的具体情况,可以制定变通或者补充的规定。自治区的规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自治州、自治县的规定,报省或者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刑事诉讼法有利于被告的基本原则如下: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2、未经依法判决,对任何人不得确定有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 人民审判案件,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人民有义务保证被告人获得辩护。第十二条 未经人民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第1种观点: 民事诉讼原则具体如下:1、平等原则,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平等地享有和行使诉讼权利。这一原则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1)一方面,民事诉讼当事人平等地享有诉讼权利;(2)另一方面,人民应当为当事人平等地行使法律规定的诉讼权利提供必要的保障和方便。2、同等原则和对等原则,所谓同等原则,是指一国公民、企业和组织在他国进行民事诉讼,同他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同等地享有该国法律所规定的诉讼权利,并同等地承担该国法律所规定的诉讼义务。所谓对等原则,是指一国司法机关如果对他国公民、企业和组织的诉讼权利加以的,他国司法机关可以对该国公民、企业和组织的诉讼权利同样加以;3、调解自愿和合法的原则。人民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根据这一规定,人民审理民事案件时,要多做说服教育和疏导工作,促使双方达成协议,解决纠纷。4、民事诉讼的辩论对抗性原则,是指在人民主持下,当事人有权就案件事实和争议的问题,各自陈述其主张和根据,互相进行反驳和答辩。这一原则包括以下内容:(1)辩论的主体只限于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2)辩论的形式包括书面和口头两种;(3)辩论的内容,主要应当围绕案件如何进行处理的实质性问题、双方争议的焦点进行展开,但也包括案件涉及的诉讼程序问题;5、处分原则。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处分即自由支配,对于权利可行使,也可以放弃;6、支持起诉原则。支持起诉原则是指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起诉。根据规定,支持起诉应当符合以下三个条件:(1)必须是发生了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侵权行为;(2)有权支持起诉者,只限于机关、社会团体,不包括个人;(3)受损害者尚未起诉。7、检察监督原则。人民有权对民事审判括动实行法律监督。根据检察监督原则的要求,人民实行监督的内容主要有两方面:(1)监督审判人员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等违法行为。这方面的监督主要采取消极的方式,即一般不主动调查和追究司法审判中的不法行为。民事经济案件中的原告和被告或者其他人对审判中的不法行为,对审判人员进行控告、检举,人民应履行法律监督的职责;(2)对人民作出的生效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合法进行监督。根据审判监督程序的规定,人民对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如果认为有错误,应当提出抗诉,并派员出席再审法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条人民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第十七条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和本法的原则,结合当地民族的具体情况,可以制定变通或者补充的规定。自治区的规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自治州、自治县的规定,报省或者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侦查、检察、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二、严格遵守法律程序。三、人民、人民依法行使职权。四、依靠群众。五、审判公开。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七、未经依法判决,对任何人不得确定有罪。八、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九、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十、追究外国人刑事责任适用我国《刑事诉讼法》。十一、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十二、人民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十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十四、刑事司法协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重和保障,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第三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负责。审判由人民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人民、人民和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民事诉讼法原则包括以下:(一)当事人诉讼平等原则;(二)同等原则和对等原则;(三)调解自愿和合法的原则;(四)辩论原则;(五)处分原则;(六)检查监督原则;(七)支持起诉原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 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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