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一、柳州保健食品广告审批法律依据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和保健食品广告,以及法律、行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有关部门(以下称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九条保健食品广告除应当符合本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外,还应当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其内容应当经生产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取得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件。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公布并及时更新已经批准的保健食品广告目录以及批准的广告内容。二、柳州保健食品广告审批受理条件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三、柳州保健食品广告审批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
第3种观点: 第一条 为加强保健食品广告的审查,规范保健食品广告审查行为,依据《行政许可法》、《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412号令)等法律法规,制 第一条 为加强保健食品广告的审查,规范保健食品广告审查行为,依据《行政许可法》、《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412号令)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导和监督保健食品广告审查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保健食品广告的审查。 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辖区内审查批准的保健食品广告发布情况进行监测。 第三条 发布保健食品广告的申请人必须是保健食品批准证明文件的持有者或者其委托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申请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其他法人、经济组织或公民作为保健食品广告的代办人。 第四条 国产保健食品广告的发布申请,应当向保健食品批准证明文件持有者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 进口保健食品广告的发布申请,应当由该产品境外生产企业驻中国境内办事机构或者该企业委托的代理机构向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 第五条 申请发布保健食品广告,应当提交以下文件和资料: (一)《保健食品广告审查表》(附表1); (二)与发布内容一致的样稿(样片、样带)和电子化文件; (三)保健食品批准证明文件复印件; (四)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五)申请人和广告代办人的《营业执照》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如有委托关系,应提交相关的委托书原件; (六)保健食品的质量标准、说明书、标签和实际使用的包装; (七)保健食品广告出现商标、专利等内容的,必须提交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八)其他用以确认广告内容真实性的有关文件; (九)宣称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真实性的声明。 提交本条规定的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人的签章。 第六条 保健食品广告发布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要求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第七条 有关部门明令禁止生产、销售的保健食品,其广告申请不予受理。有关部门清理整顿已经取消的保健功能,该功能的产品广告申请不予受理。
第1种观点: 一、梧州保健食品广告审批法律依据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和保健食品广告,以及法律、行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有关部门(以下称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九条保健食品广告除应当符合本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外,还应当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其内容应当经生产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取得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件。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公布并及时更新已经批准的保健食品广告目录以及批准的广告内容。二、梧州保健食品广告审批办理地点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市场监管局窗口。三、梧州保健食品广告审批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
第2种观点: 法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34号)2、《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412号令)第357项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5年5月24日颁布《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国食药监市[2005]211号)申请条件四川省辖区内发布国产保健食品广告的,进口保健食品广告,应当该由产品境外生产企业驻中国境内办事机构或者该企业委托的代理机构提出。办理程序1.申请申请人向四川省服务中心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窗口提交上述申报材料。2.受理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但需补正材料的,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发给申请人《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材料齐全符合要求或申请人按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5个工作日内发给《受理通知书》,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3.核查材料受理申请后,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4.作出决定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依法作出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核发“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申报材料申请企业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1、企业书面申请;(申请书包括申请单位名称、注明日期;企业盖印章);2、《保健食品广告审查表》6份及电子资料;3、保健食品批准证明文件复印件(附质量标准、使用说明书、标签)1份;4、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卫生许可证》复印件1份;5、申请人和广告代办人的《营业执照》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如有委托关系,应提交相关的委托书原件;6、《商标注册证》或其他商标、专利注册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7、市售样品包装及说明书(平帖在A4纸上)1份;
第3种观点: 一、钦州保健食品广告审批法律依据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和保健食品广告,以及法律、行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有关部门(以下称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九条保健食品广告除应当符合本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外,还应当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其内容应当经生产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取得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件。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公布并及时更新已经批准的保健食品广告目录以及批准的广告内容。二、钦州国产保健食品备案申请需要什么材料1、保健食品备案登记表,以及备案人对提交材料真实性负责的法律责任承诺书(备案人通过保健食品备案管理信息系统完善备案人信息、产品信息后,备案登记表和法律责任承诺书将自动生成。);2、备案人主体登记证明文件;3、产品配方材料;4、产品生产工艺材料;5、安全性和保健功能评价材料;6、直接接触产品的包装材料的种类、名称及标准(应提供直接接触产品的包装材料的种类、名称、标准号使用依据。);7、产品标签、说明书样稿(产品标签应该符合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涉及说明书内容的,应当与说明书有关内容保持一致。);8、产品技术要求材料(备案人应确保产品技术要求内容完整,与检验报告检测结果相符,并符合现行法规、技术规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的规定。);9、具有合法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符合产品技术要求全项目检验报告;10、产品名称检索材料(备案人应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数据库中检索并打印,提供产品名称(包括商标名、通用名和属性名)与已批准注册或备案的保健食品名称不重名的检索材料。);11、其他表明产品安全性和保健功能的材料。
第1种观点: 第一条 为加强保健食品广告的审查,规范保健食品广告审查行为,依据《行 政许可法》、《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412 号令)等法律法规,制 第一条 为加强保健食品广告的审查,规范保健食品广告审查行为,依据《行 政许可法》、《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412 号令)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导和监督保健食品广告审查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保健食品广告 的审查。 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辖区内审查批准的保健食品广告 发布情况进行监测。 第三条 发布保健食品广告的申请人必须是保健食品批准证明文件的持有者或 者其委托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申请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其他法人、经济组织或公民作为保健食品广告的代 办人。 第四条 国产保健食品广告的发布申请,应当向保健食品批准证明文件持有者 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 进口保健食品广告的发布申请,应当由产品境外生产企业驻中国境内办事机 构或者该企业委托的代理机构向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部门提出。 第五条 申请发布保健食品广告,应当提交以下文件和资料: (一)《保健食品广告审查表》; (二)与发布内容一致的样稿(样片、样带)和电子化文件; (三)保健食品批准证明文件复印件; (四)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五)申请人和广告代办人的《营业执照》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身份证明 文件复印件;如有委托关系,应提交相关的委托书原件; (六)保健食品的质量标准、说明书、标签和实际使用的包装; (七)保健食品广告出现商标、专利等内容的,必须提交相关证明文件的复 印件; (八)其他用以确认广告内容真实性的有关文件; (九)宣称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真实性的声明。 提交本条 规定的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人的签章。 第六条 保健食品广告发布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要求的,省、自治 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 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第七条 有关部门明令禁止生产、销售的保健食品,其广告申请不予受 (共计5页) 上一页 1
第2种观点: 一、来宾保健食品广告审批法律依据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和保健食品广告,以及法律、行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有关部门(以下称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九条保健食品广告除应当符合本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外,还应当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其内容应当经生产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取得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件。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公布并及时更新已经批准的保健食品广告目录以及批准的广告内容。二、来宾保健食品广告审批受理条件是什么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三、来宾保健食品广告审批办理时间是什么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
第3种观点: 一、梧州保健食品广告审批法律依据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和保健食品广告,以及法律、行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有关部门(以下称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九条保健食品广告除应当符合本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外,还应当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其内容应当经生产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取得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件。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公布并及时更新已经批准的保健食品广告目录以及批准的广告内容。二、梧州保健食品广告审批办理地点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市场监管局窗口。三、梧州保健食品广告审批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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