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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后公司在员工培训的费用是否要加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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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主观:辞职 被要求赔偿培训费分情形处理:在 劳动合同 中未约定 违约责任 ,不用支付 违约金 ,但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约定违约责任的,应当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 法规 定,扣押劳动者居民 身份证 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第2种观点: 现代企业为了满足特殊岗位的需求,对特定的劳动者进行专业技能和专业知识培训,是符合企业生产经营发展的必要措施。只要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就可以约定服务期。根据规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辞职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法律分析现代企业为了满足特殊岗位的需求,对特定的劳动者进行专业技能和专业知识培训,是符合企业生产经营发展的必要措施。只要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就可以约定服务期。根据规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一、辞职的时候要交违约金吗?辞职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二、合同期内辞职是否算违约合同期内辞职不算违约,除非合同约定了违约期条款,劳动者在服务期内辞职的,构成违约。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结语为了满足特殊岗位需求,企业对特定劳动者进行专业技能和专业知识培训是必要的措施。对于辞职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如果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商业秘密和保密事项,劳动者违反竞业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在服务期内辞职不算违约,除非合同约定了违约期条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合理。根据《劳动部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依据问题的复函》的规定,用人单位出资对员工进行各类技术培训,员工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在试用期内,则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员工支付该项培训费用。法律依据:《劳动部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依据问题的复函》第三条, 用人单位出资(指有支付货币凭证的情况)对职工进行各类技术培训,职工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在试用期内,则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如果试用期满,在合同期内,则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具体支付方法是:约定服务期的,按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没约定服务期的,按劳动合同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双方对递减计算方式已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如果合同期满,职工要求终止合同,则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如果是由用人单位出资招用的职工,职工在合同期内(包括试用期)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则该用人单位可按照《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23号)第四条第(一)项规定向职工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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