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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现金收支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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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库存现金限额,是指实行现金管理的单位/根据日常零星现金开支需要,由银行核定的现金库存额度。现金管理制度的一项内容。在中国,由单位提出申请,银行本着既有利于资金集中,又能满足单位日常零星现金支付需要的原则审核。一般按开户单位3天至5天的零星开支所需现金核定;.对离银行较远、交通不便的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可以多于5天,但最高不得超过1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现金。超过限额的现金,应及时考存银行。库存现金限额一般每年调整一次,单位如因业务发展变化需要调整,可向银行提出申请,由银行予以核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条 中国人民银行履行下列职责:(一)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二)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三)按照规定审批、监督管理金融机构;(四)按照规定监督管理金融市场;(五)发布有关金融监督管理和业务的命令和规章;(六)持有、管理、经营国家外汇储备、黄金储备;(七)经理国库;(八)维护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九)负责金融业的统计、调查、分析和预测;(十)作为国家的银行,从事有关的国际金融活动;(十一)规定的其他职责。中国人民银行为执行货币,可以依照本法第四章的有关规定从事金融业务活动。第五条 中国人民银行就年度货币供应量、利率、汇率和规定的其他重要事项作出的决定,报批准后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就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有关货币事项作出决定后,即予执行,并报备案。第六条 中国人民银行应当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提出有关货币情况和金融监督管理情况的工作报告。第七条 中国人民银行在领导下依法执行货币,履行职责,开展业务,不受地方、各级部门、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第 中国人民银行的全部资本由国家出资,属于国家所有。《中国银监会行政处罚办法》第五条 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设立行政处罚委员会和行政处罚委员会办公室,实行调查、审理和决定相分离的行政处罚制度:(一)监督检查部门负责立案、调查取证、提出行政处罚建议;(二)行政处罚委员会负责审议决定行政处罚案件、决定是否公开行政处罚相关信息;(三)行政处罚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审理、组织听证和行政处罚委员会审议会议,根据审议会议的决定制作、送达行政处罚文书、监督行政处罚的执行或申请人民强制执行、立卷存档。行政处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法律部门。暂未设立行政处罚委员会办公室的,由法律部门履行其职责。第六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四)责令停业整顿;(五)吊销金融许可证;(六)取消董(理)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的任职资格;(七)禁止一定期限直至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八)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既可适用于对机构的处罚,也可适用于对个人的处罚。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是指实施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人员不得参与、从事银行业金融机构经营管理与业务等相关活动,不得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发生劳动或劳务关系。

第2种观点: 库存现金限额是指企业在日常经营中为了保证流动性,而需在自己的账户中留有足够的现金用于短期应付款项,这个限额大小需要根据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来确定。一般按开户单位3天至5天的零星开支所需现金核定;.对离银行较远、交通不便的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可以多于5天,但最高不得超过1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现金。超过限额的现金,应及时考存银行。库存现金限额一般每年调整一次,单位如因业务发展变化需要调整,可向银行提出申请,由银行予以核定。库存现金限额制定考虑因素如下:1、企业的规模:企业规模越大,库存现金限额就相应越高;2.、公司所在行业:不同行业的现金周转速度和对现金的需求不同,也会影响库存现金的限额;3、企业的财务状况:良好的财务状况将提高企业的信用,并使其获得更多的借贷额度,从而降低需要的库存现金限额;4、企业日常经营中发生的现金支付金额:企业需考虑到其日常经营活动中的各类应付款项,如员工薪资、供应商账款、租赁费、物流成本等,确定所需要的库存现金限额。综上所述,库存现金限额需要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经营需求来灵活制定。企业可以通过财务分析和经验判断来确定其所需的库存现金限额。【法律依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第九条 开户银行应当根据实际需要,核定开户单位3天至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的库存现金限额。边远地区和交通不便地区的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可以多于5天,但不得超过1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

第1种观点: 库存现金限额,是指实行现金管理的单位/根据日常零星现金开支需要,由银行核定的现金库存额度。现金管理制度的一项内容。在中国,由单位提出申请,银行本着既有利于资金集中,又能满足单位日常零星现金支付需要的原则审核。一般按开户单位3天至5天的零星开支所需现金核定;对离银行较远、交通不便的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可以多于5天,但最高不得超过1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现金。超过限额的现金,应及时考存银行。库存现金限额一般每年调整一次,单位如因业务发展变化需要调整,可向银行提出申请,由银行予以核定。库存现金与银行存款的区别:1、库存现金指的是存放在公司的财务部门的货币,通常由出纳管理;银行存款指的是公司存在银行的资金,是有专门的存款账户的;2、库存现金是以现金的形式存放的,是有实物形态的;银行存款是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在会计分录中,用现金支付的款项就记为库存现金,用转账支付的款项就记为银行存款;3、库存现金的流动性比银行存款强,但是库存现金根据国家管理规定是额度是有的。库存现金包括:现金、货币存款、交收货款、银行承兑汇票及银行卡等。其主要来源有:1、是企业实际运营所得的现金收入,包括产品销售收入、服务收入等;2、是企业对外融资所得的现金,如股权融资、债权融资等;三是企业从第三方收到的货款或拨款等;四是企业可再投资的现金。综上所述:库存现金重要性不言而喻,它可以满足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的流动资金需求,有利于企业暂时解决资金短缺问题,保证企业正常经营。库存现金也可用于企业重组等具有长期价值的投资活动,使企业资产增值,提高企业的财务状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库存现金限额,是指实行现金管理的单位/根据日常零星现金开支需要,由银行核定的现金库存额度。现金管理制度的一项内容。在中国,由单位提出申请,银行本着既有利于资金集中,又能满足单位日常零星现金支付需要的原则审核。一般按开户单位3天至5天的零星开支所需现金核定;.对离银行较远、交通不便的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可以多于5天,但最高不得超过1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现金。超过限额的现金,应及时考存银行。库存现金限额一般每年调整一次,单位如因业务发展变化需要调整,可向银行提出申请,由银行予以核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条 中国人民银行履行下列职责:(一)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二)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三)按照规定审批、监督管理金融机构;(四)按照规定监督管理金融市场;(五)发布有关金融监督管理和业务的命令和规章;(六)持有、管理、经营国家外汇储备、黄金储备;(七)经理国库;(八)维护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九)负责金融业的统计、调查、分析和预测;(十)作为国家的银行,从事有关的国际金融活动;(十一)规定的其他职责。中国人民银行为执行货币,可以依照本法第四章的有关规定从事金融业务活动。第五条 中国人民银行就年度货币供应量、利率、汇率和规定的其他重要事项作出的决定,报批准后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就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有关货币事项作出决定后,即予执行,并报备案。第六条 中国人民银行应当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提出有关货币情况和金融监督管理情况的工作报告。第七条 中国人民银行在领导下依法执行货币,履行职责,开展业务,不受地方、各级部门、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第 中国人民银行的全部资本由国家出资,属于国家所有。《中国银监会行政处罚办法》第五条 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设立行政处罚委员会和行政处罚委员会办公室,实行调查、审理和决定相分离的行政处罚制度:(一)监督检查部门负责立案、调查取证、提出行政处罚建议;(二)行政处罚委员会负责审议决定行政处罚案件、决定是否公开行政处罚相关信息;(三)行政处罚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审理、组织听证和行政处罚委员会审议会议,根据审议会议的决定制作、送达行政处罚文书、监督行政处罚的执行或申请人民强制执行、立卷存档。行政处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法律部门。暂未设立行政处罚委员会办公室的,由法律部门履行其职责。第六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四)责令停业整顿;(五)吊销金融许可证;(六)取消董(理)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的任职资格;(七)禁止一定期限直至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八)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既可适用于对机构的处罚,也可适用于对个人的处罚。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是指实施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人员不得参与、从事银行业金融机构经营管理与业务等相关活动,不得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发生劳动或劳务关系。

第3种观点: 库存现金限额是指企业在日常经营中为了保证流动性,而需在自己的账户中留有足够的现金用于短期应付款项,这个限额大小需要根据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来确定。一般按开户单位3天至5天的零星开支所需现金核定;.对离银行较远、交通不便的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可以多于5天,但最高不得超过1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现金。超过限额的现金,应及时考存银行。库存现金限额一般每年调整一次,单位如因业务发展变化需要调整,可向银行提出申请,由银行予以核定。库存现金限额制定考虑因素如下:1、企业的规模:企业规模越大,库存现金限额就相应越高;2.、公司所在行业:不同行业的现金周转速度和对现金的需求不同,也会影响库存现金的限额;3、企业的财务状况:良好的财务状况将提高企业的信用,并使其获得更多的借贷额度,从而降低需要的库存现金限额;4、企业日常经营中发生的现金支付金额:企业需考虑到其日常经营活动中的各类应付款项,如员工薪资、供应商账款、租赁费、物流成本等,确定所需要的库存现金限额。综上所述,库存现金限额需要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经营需求来灵活制定。企业可以通过财务分析和经验判断来确定其所需的库存现金限额。【法律依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第九条 开户银行应当根据实际需要,核定开户单位3天至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的库存现金限额。边远地区和交通不便地区的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可以多于5天,但不得超过1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

第1种观点: 一、“现金收支旬报表”上的收支金额,是指由企业财务部汇入各部门银行账户内的金额,支出金额则仅指各部门的费用。各部门应支付一切费用,包括可控制费用与不可控制费用,均应自财务部汇入的金额中支付。二、各单位的可控制费用统一每月月底前由财务部根据下月份各单位的费用概算一次性(必要时得分次)汇入各部门的账户内备支。三、各部门的收入款项除财务部汇入的款项外,一律不得自行挪用。企业内收回的应收账款(包括现金及支票),其收回的应收账款应依账款管理办法的规定,悉数寄回企业财务部。四、“现金收支旬报表”的填写应一次复写两联,第一联于每旬第1日(每月1日、11日、21日)中午以前就上旬收支逐项编妥,连同费用科目的正式收据或凭单呈部门主管签核后限时转送财务部;第二联由各单位自行汇订成册作为费用明细账,并凭此于月底当天填制“费用预算分析表”。五、“现金收支旬报表”上的编号是就费用的笔项而言,采用每月一次连续编号方式,月内的每月编号应相互衔接并连续编至当月月底,次月1日再行重新编号。六、“现金收支旬报表”上科目栏中的类别,依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及其分属类别,分别以“营”或“服”或“管”等字表示,其性质的区分如下。(一)销售费用:凡属营业人员(包括营业主任及外务人员)所发生的费用。(二)服务费用:凡属服务人员(包括服务主任及服务人员)所发生的费用。(三)管理费用:凡销售费用及服务费用外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七、“现金支旬报表”上的科目栏中的“名称”是指各项费用的科目名称,其明细如下。(一)营业费:即营业人员(包括营业主任及外务员)所发生的下列费用。1.凡司机人员需要的汽油、机油、过桥费、寄车费。2.凡营业人员计程车资及营业员因业务之需所付的差旅费。3.凡营业人员因业务上应酬所需要费用。4.凡营业人员薪资(包括工资、交通津贴、交际津贴、成交奖金、各项奖金及值班费等)。5.凡账款尾数无法收回,或倒账企业损失。6.凡营业人员所印名片费。(二)服务费用:即服务人员(包括服务主任及服务员)所发生的下列费用。1.凡司机服务人员所支的汽油、机油、过桥费、寄车费。2.凡服务人员所支之计程车资及服务人员因服务需要所支的差旅费。3.凡服务人员因服务上的需要所支的交际费。4.凡服务全体员工的薪资(包括工资、交通津贴、绩效奖金、奖金及值班费等)。5.凡账款尾数无法收回的费用。6.凡服务全体员工所印的名片费。7.凡单价在100元以下的工具费。(三)管理费用:凡销售费用及服务费用外所发生的费用。1.凡司机人员及服务人员外所支付的汽油、机油费。2.凡营业人员及服务人员外所支付的计程车资及出差旅费。3.装载货物所支付的费用。4.凡日常所用的文具纸张费。5.凡清洁单位卫生所支的费用。6.凡邮寄函件及包裹的邮资及购邮票费。7.凡业务上的长途电话及市区电话费。8.凡因业务上的需要而支付的电报费。9.凡订阅报刊杂志所支付的费用。10.凡营业人员及服务人员外所支付的交际费。八、上述费用项目,会计员应按其性质区分(即销售费用、服务费用、管理费用等),分类报支,不得相互混淆。九、各部门全体员工的借支总额在3000元以内者,须经企业主管核准后由首存现金中先行借支,并限于每月10日发薪时一次扣回;借支总额超过3000元者,应依权责划分逐笔专案报批,核准后始得由企业财务部汇寄支付。十、每月月底当天,企业会计员应凭留存的当月份该单位“现金收支旬报表”,依费用类别分别统计当月份各项费用的总额,详填于“费用预算分析表”中呈单位主管,并详细分析可控制费用中的各项费用其实际与预算的差异。十一、各单位应于每月3日前将“费用预算分析表”(一式两联)连同“直线单位经营绩效评核表”一并寄送企业业务部,由业务部据此以查核与“直线单位绩效评核表”所填的费用数字相符后,即转送企业财务部复核并上报所属副总经理填具总评后,第一联由财务部留存,据以分析全场费用差异,第二联寄回各单位存查。十二、“费用预算分析表”上的费用率系指当月份的费用与营业额的百分比。“本月费用的预算”一栏的计算公式如下:本月“服务费用”预算=上月服务费用x(1±本月服务收入成长率)本月“管理费用”预算=上月管理费用x(1±本月营业及服务总收入成长率x20%)本月“销售费用”预算+上月销售费用x(1±本月营业收入成长率)。

第2种观点: 现金收支法是最流行也是应用最广泛的一种编制现金预算的方法。它具有直观、简便、便于控制等特点,对预算期内现金收入和现金支出分别进行列示。它主要包括:预算期内现金收入总额、预算期内现金支出总额以及对现金不足或多余确定之后的处理。一、现金收支法具体编制步骤如下:1、根据本期销售预算以及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收回资料,确定本期营业现金收入和其他收入。2、根据本期各项费用预算资料,确定本期营业现金流出和其他现金流出。3、确定本期现金结余的最低存量,以此推算出本期现金的不足或多余数。二、现金收支的日常管理规定有:1、现金收入应于当日送存银行,如当日送存银行确有困难,由银行确定送存时间。2、企业可以在现金使用范围内支付现金或从银行提取现金。3、企业从银行提取现金时,应当注明具体用途,并由财会部门负责签字盖章后,交开户银行审核后方可支取。4、企业不得坐支现金。坐支现金是指企业直接从自己的先进收入中支付现金的做法。5、因采购地不同、交通不便,生产或市场急需,抢险救灾以及其他特殊情况急需使用现金的,企业应当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经开户银行审核批准后方可予以支付。6、不准用不符合财务制定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即不得"白条抵库";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不准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取现金;不准用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储,即不得"私存";不准保留账外,即不得设置"小金库"等。7、不准单位之间相互借用现金。8、其他规定,如实行"钱账分管"等。法律依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 第一条 为改善现金管理,促进商品生产和流通,加强对社会经济活动的监督,制定本条例。

第3种观点: 一、“现金收支旬报表”上的收支金额,是指由企业财务部汇入各部门银行账户内的金额,支出金额则仅指各部门的费用。各部门应支付一切费用,包括可控制费用与不可控制费用,均应自财务部汇入的金额中支付。二、各单位的可控制费用统一每月月底前由财务部根据下月份各单位的费用概算一次性(必要时得分次)汇入各部门的账户内备支。三、各部门的收入款项除财务部汇入的款项外,一律不得自行挪用。企业内收回的应收账款(包括现金及支票),其收回的应收账款应依账款管理办法的规定,悉数寄回企业财务部。四、“现金收支旬报表”的填写应一次复写两联,第一联于每旬第1日(每月1日、11日、21日)中午以前就上旬收支逐项编妥,连同费用科目的正式收据或凭单呈部门主管签核后限时转送财务部;第二联由各单位自行汇订成册作为费用明细账,并凭此于月底当天填制“费用预算分析表”。五、“现金收支旬报表”上的编号是就费用的笔项而言,采用每月一次连续编号方式,月内的每月编号应相互衔接并连续编至当月月底,次月1日再行重新编号。六、“现金收支旬报表”上科目栏中的类别,依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及其分属类别,分别以“营”或“服”或“管”等字表示,其性质的区分如下。(一)销售费用:凡属营业人员(包括营业主任及外务人员)所发生的费用。(二)服务费用:凡属服务人员(包括服务主任及服务人员)所发生的费用。(三)管理费用:凡销售费用及服务费用外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七、“现金支旬报表”上的科目栏中的“名称”是指各项费用的科目名称,其明细如下。(一)营业费:即营业人员(包括营业主任及外务员)所发生的下列费用。1.凡司机人员需要的汽油、机油、过桥费、寄车费。2.凡营业人员计程车资及营业员因业务之需所付的差旅费。3.凡营业人员因业务上应酬所需要费用。4.凡营业人员薪资(包括工资、交通津贴、交际津贴、成交奖金、各项奖金及值班费等)。5.凡账款尾数无法收回,或倒账企业损失。6.凡营业人员所印名片费。(二)服务费用:即服务人员(包括服务主任及服务员)所发生的下列费用。1.凡司机服务人员所支的汽油、机油、过桥费、寄车费。2.凡服务人员所支之计程车资及服务人员因服务需要所支的差旅费。3.凡服务人员因服务上的需要所支的交际费。4.凡服务全体员工的薪资(包括工资、交通津贴、绩效奖金、奖金及值班费等)。5.凡账款尾数无法收回的费用。6.凡服务全体员工所印的名片费。7.凡单价在100元以下的工具费。(三)管理费用:凡销售费用及服务费用外所发生的费用。1.凡司机人员及服务人员外所支付的汽油、机油费。2.凡营业人员及服务人员外所支付的计程车资及出差旅费。3.装载货物所支付的费用。4.凡日常所用的文具纸张费。5.凡清洁单位卫生所支的费用。6.凡邮寄函件及包裹的邮资及购邮票费。7.凡业务上的长途电话及市区电话费。8.凡因业务上的需要而支付的电报费。9.凡订阅报刊杂志所支付的费用。10.凡营业人员及服务人员外所支付的交际费。八、上述费用项目,会计员应按其性质区分(即销售费用、服务费用、管理费用等),分类报支,不得相互混淆。九、各部门全体员工的借支总额在3000元以内者,须经企业主管核准后由首存现金中先行借支,并限于每月10日发薪时一次扣回;借支总额超过3000元者,应依权责划分逐笔专案报批,核准后始得由企业财务部汇寄支付。十、每月月底当天,企业会计员应凭留存的当月份该单位“现金收支旬报表”,依费用类别分别统计当月份各项费用的总额,详填于“费用预算分析表”中呈单位主管,并详细分析可控制费用中的各项费用其实际与预算的差异。十一、各单位应于每月3日前将“费用预算分析表”(一式两联)连同“直线单位经营绩效评核表”一并寄送企业业务部,由业务部据此以查核与“直线单位绩效评核表”所填的费用数字相符后,即转送企业财务部复核并上报所属副总经理填具总评后,第一联由财务部留存,据以分析全场费用差异,第二联寄回各单位存查。十二、“费用预算分析表”上的费用率系指当月份的费用与营业额的百分比。“本月费用的预算”一栏的计算公式如下:本月“服务费用”预算=上月服务费用×(1±本月服务收入成长率)本月“管理费用”预算=上月管理费用×(1±本月营业及服务总收入成长率×20%)本月“销售费用”预算+上月销售费用×(1±本月营业收入成长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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