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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农药登记初审流程怎么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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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一、盘锦市农药广告审查要收费吗盘锦市农药广告审查没有收费依据,不收费。二、盘锦市农药广告审查的办理流程1、受理,申请材料目录受理或者不予受理2、技术审查,提出技术审查意见3、审核,将审核意见报厅领导审批4、审批,提出审批意见5、办结,根据审批意见作出准予许可或不准予许可决定三、盘锦市农药广告审查的办理材料1、农药广告审查表2、资料真实性声明3、营业执照4、影视(音响)类广告的视(音)频文件四、盘锦市农药广告审查办理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和保健食品广告,以及法律、行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有关部门(以下称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2、《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附件2第25项:农药广告审批。下放至省级农业行政部门实施。

第2种观点: 一、营口市农药广告审查需要什么资料《农药广告审查表》中国农业农村部颁发的农药登记证、产品标准号、农药产品标签(境外生产的农药)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或批准证书、农药产品标签(中国境内生产的农药)农药生产许可证或批准证书(中国境内生产的农药)农药生产者和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其他生产经营资格的证明文件广告内容(广告词、广告视频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及其他确认广告内容真实性的证明文件二、营口市农药广告审查办理条件1、准予批准的条件:1)符合国家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制定的《农药广告审查办法》规定的程序;2)农药已经国家批准登记;3)农药广告内容与《农药登记证》和《农药登记公告》的内容相符;4)农药广告中没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如“无害”、“无毒”、“无残留”、“保证高产”等;5)农药广告中没有有效率及获奖的内容;6)农药广告中没有农药科研、植保单位、学术机构或者专家、用户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内容;7)农药广告中没有使用直接或者暗示的方法,以及模棱两可、言过其实的用语,使人在产品的安全性、适用性或者批准等方面产生错觉;8)农药广告中没有滥用未经国家认可的研究成果或者不科学的词句、术语;9)农药广告中不含有“无效退款”、“保险公司保险”等承诺;10)农药广告中未出现违反农药安全使用规定的用语、画面,如在防护不符合要求情况下的操作,农药靠近食品、饲料、儿童等;11)农药广告的批准文号列为广告内容同时发布。

第3种观点: 一、锦州市农药广告审查如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和保健食品广告,以及法律、行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有关部门(以下称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附件2第25项农药广告审批。下放至省级农业行政部门实施。二、锦州市农药广告审查的条件1.符合国家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制定的《农药广告审查办法》规定的程序;2.农药已经国家批准登记;3.农药广告内容与《农药登记证》和《农药登记公告》的内容相符;4.农药广告中没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如“无害”、“无毒”、“无残留”、“保证高产”等;5.农药广告中没有有效率及获奖的内容;6.农药广告中没有农药科研、植保单位、学术机构或者专家、用户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内容;7.农药广告中没有使用直接或者暗示的方法,以及模棱两可、言过其实的用语,使人在产品的安全性、适用性或者批准等方面产生错觉;8.农药广告中没有滥用未经国家认可的研究成果或者不科学的词句、术语;9.农药广告中不含有“无效退款”、“保险公司保险”等承诺;10.农药广告中未出现违反农药安全使用规定的用语、画面,如在防护不符合要求情况下的操作,农药靠近食品、饲料、儿童等;11.农药广告的批准文号列为广告内容同时发布。

第1种观点: 一、桂林农药登记初审需要什么材料农药登记申请表产品化学试验报告毒理学试验报告药效试验报告残留试验报告环境影响试验报告风险评估报告标签或者说明书样张产品安全数据单农药登记文献资料申请人资质证明资料真实性声明产品概述新农药标准品相同农药认定资料二、桂林农药登记初审受理条件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七条第一款和《农药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申请农药登记初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申请人应当是农药生产企业、向中国出口农药的企业或者新农药研制者。(二)申请登记的农药应当按规定完成登记试验,登记试验资料齐全。(三)农药生产企业、新农药研制者向所在地省级农药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向中国出口农药的企业向农业部提出申请。三、桂林农药登记初审法律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七条国家实行农药登记制度。农药生产企业、向中国出口农药的企业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请农药登记,新农药研制者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请农药登记。农业主管部门所属的负责农药检定工作的机构负责农药登记具体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主管部门所属的负责农药检定工作的机构协助做好本行政区域的农药登记具体工作。第十一条登记试验结束后,申请人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主管部门提出农药登记申请,并提交登记试验报告、标签样张和农药产品质量标准及其检验方法等申请资料;申请新农药登记的,还应当提高农药标准品。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并报送农业主管部门。《农药登记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2.《农药登记管理办法》(2017年6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7年第3号发布,自2017年8月1日起施行)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经营、使用的农药,应当取得农药登记。未依法取得农药登记证的农药,按照假农药处理。第三条农业部负责全国农药登记管理工作,组织成立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制定农药登记评审规则。农业部所属的负责农药检定工作的机构负责全国农药登记具体工作。第四条省级农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农业部门)负责受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农药登记申请,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提出初审意见。省级农业部门负责农药检定工作的机构(以下简称省级农药检定机构)协助做好农药登记具体工作。

第2种观点: 一、百色农药登记初审需要什么材料农药登记申请表空白附件样本附件产品化学试验报告毒理学试验报告药效试验报告残留试验报告环境影响试验报告风险评估报告标签或者说明书产品安全数据单农药登记文献资料申请人资质证明资料真实性声明产品概述新农药标准品相同农药认定资料二、百色农药登记初审设定依据《农药管理条例》(1997年5月8日令第216号发布,2017年3月16日予以修改)第七条国家实行农药登记制度。农药生产企业、向中国出口农药的企业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请农药登记,新农药研制者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请农药登记。农业主管部门所属的负责农药检定工作的机构负责农药登记具体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主管部门所属的负责农药检定工作的机构协助做好本行政区域的农药登记具体工作。第十一条登记试验结束后,申请人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主管部门提出农药登记申请,并提交登记试验报告、标签样张和农药产品质量标准及其检验方法等申请资料;申请新农药登记的,还应当提高农药标准品。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并报送农业主管部门。《农药登记管理办法》(2017年6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7年第3号发布,自2017年8月1日起施行)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经营、使用的农药,应当取得农药登记。未依法取得农药登记证的农药,按照假农药处理。第三条农业部负责全国农药登记管理工作,组织成立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制定农药登记评审规则。农业部所属的负责农药检定工作的机构负责全国农药登记具体工作。第四条省级农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农业部门)负责受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农药登记申请,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提出初审意见。省级农业部门负责农药检定工作的机构(以下简称省级农药检定机构)协助做好农药登记具体工作。

第3种观点: 一、桂林农药登记初审办理的地点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农业农村厅15号窗口二、桂林农药登记初审的办理条件申请农药登记初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申请人应当是农药生产企业、向中国出口农药的企业或者新农药研制者。(二)申请登记的农药应当按规定完成登记试验,登记试验资料齐全。(三)农药生产企业、新农药研制者向所在地省级农药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向中国出口农药的企业向农业部提出申请。三、桂林农药登记初审办理的法律依据1、《农药管理条例》第七条:国家实行农药登记制度。农药生产企业、向中国出口农药的企业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请农药登记,新农药研制者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请农药登记。农业主管部门所属的负责农药检定工作的机构负责农药登记具体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主管部门所属的负责农药检定工作的机构协助做好本行政区域的农药登记具体工作。第十一条:登记试验结束后,申请人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主管部门提出农药登记申请,并提交登记试验报告、标签样张和农药产品质量标准及其检验方法等申请资料;申请新农药登记的,还应当提高农药标准品。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并报送农业主管部门。2、《农药登记管理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经营、使用的农药,应当取得农药登记。未依法取得农药登记证的农药,按照假农药处理。第三条:农业部负责全国农药登记管理工作,组织成立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制定农药登记评审规则。农业部所属的负责农药检定工作的机构负责全国农药登记具体工作。第四条:省级农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农业部门)负责受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农药登记申请,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提出初审意见。省级农业部门负责农药检定工作的机构(以下简称省级农药检定机构)协助做好农药登记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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