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合同自愿原则是合同的基础。小区取暖费收费标准应该在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之间协商,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此外,收费标准应当合理、公平、透明,不能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律依据:1.《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合同自愿原则是合同的基础。2.《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依法制定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并在物业服务合同中明确约定。3.《物业服务合同范本》第五十五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和有关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合理、公平、透明地收取服务费用。
第1种观点: 交取暖费需要带的东西如下:1、如果是新房子初次交取暖费,要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房产证原件(没有房产证用购房合同代替);2、如果不是初次交费,需提供房主姓名、准确地址和房屋建筑面积。也可带上以前交费的收据,有具体的地址和收费信息。交取暖费的时候工作人员会与你核实地址。居民热用户居住的室内温度不低于18-20度的国家标准。收费标准按建筑面积计算,收费价格按居民、非居民价格收取。居民供热价格为18元每平方米。非居民(机关单位、学校、商店、门市等)供热价格为28元每平方米。按照“先缴费后供热,不缴费不供热”的原则,对今冬不要求供热的用户须到各地区热力公司收费处办理《停用热登记》申请并缴纳15%的基础热费,工作人员上门关闭供热管道后登记为当年停用热户。如明年供热季需要开通供热,用户应在当年供热正常收费期问到热力公司申请办理用热登记后工作人员上门安装接通,超过时间不再办理,视为当年不再用暖住户。对不主动申请停用热又不缴纳费用的业主,热力公司将切断供暖设施,如再申请供热时须补缴基础热费和滞纳金后方可开通,所需材料费及人工费由申请用户负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法》第一条 为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物业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以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没有收房当然不用交取暖费,收房之前房子还是开发商的,如果发生各类公共事业性收费也是找开发商,收房之后房子才算你的。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作为业主,以任何理由拒交物业费都是不对的,业主如对物业公司的管理或服务不满意,可小区所在地物业管理办公室投诉,相关部门将会对被投诉的物业公司进行调查。作为物业公司,捆绑收费是不合理的。物业公司可采取法律手段或其他方法收取物业费,但因此拒绝收采暖费,不为居民供暖,肯定是不合理的。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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