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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单位可以在哪些范围内使用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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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公司现金使用规定是针对公司内部现金管理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涉及现金的安全保管、领用、报销等方面,旨在规范企业日常财务运作,防范企业内部财务失控风险。公司现金使用规定是企业内部制定的一种管理制度,主要涉及现金的安全保管、领用、使用、结算等方面。现金属于有形资产,具有易丢失、易盗窃等特点,因此,公司需要通过制定现金使用规定来规范企业财务运作,加强企业内部控制,防范企业发生财务失控等风险。现金使用规定通常包括以下内容:1.现金的领用、保管和监督;2.现金管理流程、审批权限与程序;3.现金支付与报销制度;4.现金存储与存款制度;5.现金报表与账务核算制度;6.现金使用违规惩戒机制等。对于不同的企业来说,现金使用规定可能会存在差异,但重点都是围绕着如何保障企业现金的安全、合规使用和防范风险等方面展开。制定现金使用规定可以帮助企业建立一个完整的内部控制系统,保护企业资产安全,确保企业财务的稳健运营。企业如何确保现金使用规定得到有效执行?为了确保现金使用规定得到有效执行,企业需要进行相关培训和管理督导。一方面,公司应该向员工全面宣传现金使用规定,告知员工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内部规章制度、实务理念等,并对员工进行必要的培训,提高员工的财务管理水平;另一方面,公司应该配备足够的现金管理人员,加强对现金管理流程的监督与控制,及时纠正不规范操作。公司现金使用规定是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规范企业财务管理流程、促进企业财务健康运作。在执行和监督方面,企业要做好员工培训和管理督导,并建立健全的现金管理流程与内部控制机制,以确保规定得到有效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五十二条 单位应当制定会计制度和操作规程,提高会计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第2种观点: 规定现金使用范围:1.职工工资、津贴;个人劳务报酬;2.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3.各种劳保、福利费用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其他现金支出;4.收购单位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5.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6.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7.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现金支付的其他支出。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一切收支活动,都必须实行转账结算。规定现金使用范围,有利于节约现金使用,减少货币发行量,加强货币发行的宏观,调节货币流通。除上述使用范围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企业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须采取转账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两千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职工工资、各种工资性津贴;支付给个人的各种奖金;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现金支出;个人劳务报酬;单位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收购单位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法律依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第六条除本条例第五条第(五)、(六)项外,开户单位支付给个人的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或者银行本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

第3种观点: :规定现金使用范围:职工工资、津贴; 个人劳务报酬; 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各种劳保、福利费用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其他现金支出; 收购单位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现金支付的其他支出。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一切收支活动,都必须实行转账结算。规定现金使用范围,有利于节约现金使用,减少货币发行量,加强货币发行的宏观,调节货币流通。员工工资、津贴、奖金;个人劳务报酬;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除上述使用范围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企业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须采取转账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两千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拓展资料:职工工资、各种工资性津贴;支付给个人的各种奖金;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现金支出; 个人劳务报酬; 单位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收购单位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法律依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第六条 除本条例第五条第(五)、(六)项外,开户单位支付给个人的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或者银行本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前款使用现金限额,按本条例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购置固定资产法律依据:财政部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第五条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应当停止资本化。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第2种观点: 规定现金使用范围:①职工工资、津贴; ②个人劳务报酬; ③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④各种劳保、福利费用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其他现金支出; ⑤收购单位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⑥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⑦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⑧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现金支付的其他支出。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一切收支活动,都必须实行转账结算。规定现金使用范围,有利于节约现金使用,减少货币发行量,加强货币发行的宏观,调节货币流通。档案法规定档案法的使用范围是档案法的使用范围是从事档案收集、整理、保护、利用及其监督管理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规定,从事档案收集、整理、保护、利用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法。本法所称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从事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军事、外事、科技等方面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献血证的使用范围献血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岳父母都可以使用。在医院用血时正常缴费,凭用血单据和用血者与献血者的关系证明,到献血者献血的城市血站报销血液费用,就是医院到血站拿血的费用。献血后会当场给您发放全国统一版本的《无偿献血证》。《无偿献血证》是献血者的荣誉证书,是记录献血者献血信息的实物载体,是有关人员享受优先用血、免除用血费用的凭证之一。献血者应该妥善保管该证件。国家实行无偿献血制度。国家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第五条 开户单位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一)职工工资、津贴;(二)个人劳务报酬;(三)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四)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五)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六)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七)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八)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钱款结算起点定为1000元。结算起点的调整,由中国人民银行确定,报备案。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职工工资、津贴;个人劳务报酬;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法律依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第五条 开户单位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一)职工工资、津贴;(二)个人劳务报酬;(三)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四)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五)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六)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七)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八)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钱款结算起点定为1000元。结算起点的调整,由中国人民银行确定,报备案。

第1种观点: 1.现金支出的原则出纳人员必须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处理现金支出业务,因为支出一旦发生失误,将会给单位造成难以追补的经济损失。现金支出的原则主要包括:(l)现金支出的合法性。出纳人员必须以内客真实、准确、合法的付款凭证为依据,在付款前其付款手续必须完备,有关领导已经签字或已审核无误。(2)现金支出手续的完备性。出纳人员应接规定的程序审核并办理现金支付手续,做到支付凭证合法、审批手续齐全有效、支付事项当面结清、账务处理正确合理。(3)不得套取现金用于支付。套取现金是指为了逃避开户银行对现金的管理,采用不正当的手段弄虚作假、支出现金的违法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①编造合理用途(如差旅费、备用金的名义)超限额支取现金的行为。②利用私人或其他单位的账户支取现金的行为。③将转存个人储蓄的行为。④用转账方式通过银行或邮局汇兑、异地支取现金。⑤用转账凭证换取现金。⑥虚报冒领工资、奖金和津贴补助。2.现金支出的程序出纳人员办理现金支出业务时,其依据主要是、非经营性收据、往来收据以及内部结算使用的工资表、借款审批单等。出纳人员应当按照原始凭证的审查要求,仔细复核,并按规定程序办理支出事宜。具体程序如下:(1)受理付款业务。出纳人员在取得付款依据后,应按规定进行审核。对于出纳人员直接经办的业务,如现金汇款等,还需要填制原始凭证并补齐手续。(2)确定支付金额。出纳人员对于定期以度不定期大额现金支出,都应当做到心中有数,提前准备好充足的现金用以支付;每天工作开始时,应检查现金余额,不足部分应及时从开户银行提取;对于确实不足以全额支付的业务,应约好时间一次性支付,不得分次支付,避免责任不清、程序错乱。(3)根据审核无误的单据支付现金。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单据办理现金支付时,出纳人员应进行复点,并要求收款人当面点清当面确认。如果是由收款人直接领取现金的,由其本人签收;如果是他人代为领款的,应在得到当事人的确认后,方可由代领人签收,并注明“×××代××领款”字样,以明确双责任。(4)付款完毕后,在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上加盖“现金付讫”印章,据以编制记账凭证。(5)根据审核的记账凭证登记现金日记账。

第2种观点: 现金收支法是最流行也是应用最广泛的一种编制现金预算的方法。它具有直观、简便、便于控制等特点,对预算期内现金收入和现金支出分别进行列示。它主要包括:预算期内现金收入总额、预算期内现金支出总额以及对现金不足或多余确定之后的处理。一、现金收支法具体编制步骤如下:1、根据本期销售预算以及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收回资料,确定本期营业现金收入和其他收入。2、根据本期各项费用预算资料,确定本期营业现金流出和其他现金流出。3、确定本期现金结余的最低存量,以此推算出本期现金的不足或多余数。二、现金收支的日常管理规定有:1、现金收入应于当日送存银行,如当日送存银行确有困难,由银行确定送存时间。2、企业可以在现金使用范围内支付现金或从银行提取现金。3、企业从银行提取现金时,应当注明具体用途,并由财会部门负责签字盖章后,交开户银行审核后方可支取。4、企业不得坐支现金。坐支现金是指企业直接从自己的先进收入中支付现金的做法。5、因采购地不同、交通不便,生产或市场急需,抢险救灾以及其他特殊情况急需使用现金的,企业应当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经开户银行审核批准后方可予以支付。6、不准用不符合财务制定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即不得"白条抵库";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不准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取现金;不准用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储,即不得"私存";不准保留账外,即不得设置"小金库"等。7、不准单位之间相互借用现金。8、其他规定,如实行"钱账分管"等。法律依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 第一条 为改善现金管理,促进商品生产和流通,加强对社会经济活动的监督,制定本条例。

第3种观点: 第一,企业应按规定编制现金收付计划,并按计划组织现金收支活动。第二,企业的会计部门,出纳工作和会计工作必须合理分工,现金的收付保管应由出纳人员负责办理,非出纳人员不得经管现金。第三,严格执行现金清查盘点制度,保证现金安全完整。出纳人员每天盘点现金实有数,与现金日记账的账面余额核对,保证账实相符。企业会计部门必须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清查盘点,及时发现或防止差错以及挪用、贪污、盗窃等不法行为的发生。如果出现长短款,必须及时查找原因。第四,一切现金收入都应开具收款收据,即使有些现金收入已有对方付款凭证,也应开出收据交付款人,以明确经济职责;收入现金签发收据与经手收款,按要求也应当分开,由两个经办人分工办理,如销货收入应由经销人员负责填制单据,出纳人员据以收款,以防差错与作弊。第五,一切现金收入必须当天入账,当天送存银行,如收进的现金是银行当天停止收款以后发生的,也应在第二天送存银行。当日送存确有困难的,应取得开户银行同意后,按双方协商的时间送存。第六,不准利用银行存款账户代其他单位、个人存人或支取现金。第七,一切现金支出都要有原始凭证,由经办人签名,经主管和有关人员审核后,出纳人员才能据以付款,在付款后,应加盖“现金付讫”戳记,妥善保管。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职工工资、津贴;(二)个人劳务报酬;(三)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四)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五)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六)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七)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八)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法律依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第五条 开户单位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一)职工工资、津贴;(二)个人劳务报酬;(三)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四)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五)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六)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七)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八)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钱款结算起点定为1000元。结算起点的调整,由中国人民银行确定,报备案。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 开户单位可以使用现金包括个人劳务报酬,职工工资、津贴,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等。《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第五条开户单位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一)职工工资、津贴;(二)个人劳务报酬;(三)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四)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五)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六)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七)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八)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钱款结算起点定为1000元。结算起点的调整,由中国人民银行确定,报备案。

第3种观点: (一)开户单位现金收入应当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当日送存确有困难的,由开户银行确定送存时间;(二)开户单位支付现金,可以从本单位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者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三)从开户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写明用途,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四)因采购地点不固定,交通不便,生产或者市场急需,抢险救灾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必须使用现金的,开户单位应当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一、现金支票必须本人去吗?现今支票一般是由本人去领取的且持个人身份证,也即现今支票上的收款人写的是谁的名字,就需该人带个人身份证去银行取钱,若本人没有时间去,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但被委托人需持你的身份正和个的身份证及现金支票到开户银行取款。二、现金支票背面需要盖章吗1、客户应在其存款账户的余额内签发支票。如透支银行予以退票,并按票面金额处以5%但不低于1千元的罚款。2、现金支票提示付款期限为10日,若客户开出的现金支票超过付款期,开户银行不能受理金支票的权力时效为自出票日起六个月。3、客户结清销户时,应将未用空白支票缴还银行。4、现金支票仅限于收款人向付款人(出票人开户行)提示付款。【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一条,开户单位现金收支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开户单位现金收入应当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当日送存确有困难的,由开户银行确定送存时间;(二)开户单位支付现金,可以从本单位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者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况需要坐支现金的,应当事先报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由开户银行核定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单位应当定期向开户银行报送坐支金额和使用情况;(三)开户单位根据本条例第五条和第六条的规定,从开户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写明用途,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四)因采购地点不固定,交通不便,生产或者市场急需,抢险救灾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必须使用现金的;开户单位应当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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