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步遥情感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没签订劳动合同,他把我辞退了说下个月发工资怎么办

没签订劳动合同,他把我辞退了说下个月发工资怎么办

来源:步遥情感网
第1种观点: 法律主观:没签劳动合同辞职后不给工资怎么办1、首先要证明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及拖欠工资的数额,证据包括: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证明等。2、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工作证、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登记表、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录音等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3、对于恶意拖欠工资的行为,除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4、有了足够的证据后可以先和老板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起诉。法律客观:《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我在公司半年公司还没给我签劳动合同公司不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2、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起诉。《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我在公司半年公司还没给我签劳动合同月底公司不给我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第2种观点: 工作两个月没签合同被辞退赔偿标准如下:1、若员工存在过错的,则可以不赔偿;2、若员工不存在过错的,则按员工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补偿半个月的工资。辞退是用人单位解雇职工的一种行为,是指用人单位由于某种原因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强制措施; 3、非正当理由辞退员工在工作的时候,都要签订劳动合同,既然是合同,那么里面的内容必定是双项的。在员工没有任何违规法律规定行为的情况下,开除就意味着违反劳动合同,应该按照劳动法进行赔偿。正常情况下是按照工作年限进行,一年就是一个月工资,未满一年超过六个月按照一月计算,未超过六个月按照半月计算。如果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三倍,则按照三倍标准支付,最高不超过十二个月;4、特殊理由辞退一般情况下有三种辞退理由,一是正当理由辞退,不用任何赔偿需提前告知;二是非正当理由辞退,按照月工资标准赔偿;三是特殊理由辞退,可以选择赔偿或者提前一个月告知。其中的特殊理由,主要包括劳动者因自身原因无法胜任工作,而公司也无法安排其他工作;劳动合同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劳动者能力不足,经培训或调岗仍无法改变。这个时候可以提前一个月告知,或者直接给一个月工资赔偿。公司辞退员工补偿金支付条件: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除外,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综上所述,从理论上来说,被公司辞退产生纠纷属于劳动争议,而劳动争议属于民事诉讼范围。那么按照法律要求,必须自己主动提出上诉,才有可能得到赔偿。如果自己不提的话,公司也不会受到任何处罚。另外,劳动争议的诉讼时效为一年,超过一年我们申请将会被拒绝。一旦发现自己权益受损,一定要及时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不给的,员工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监察大队进行投诉。如果投诉没有效果,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裁决不服,还可以向当地人民提起诉讼并申请支付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下列职责:(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申请支付令,人民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Copyright © 2019- obuygou.com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8号-5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