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信用保险、保证保险、财产保险、人身保险都必须采用保险公司预先确定的保险条款。也就是说,保险合同应该由保险公司和投保人协商,在保险公司规定的保险范围和保险条款内订立。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三条:保险合同应当采用保险公司预先确定的保险条款。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保险合同应当由保险公司和投保人协商,在保险公司规定的保险范围和保险条款内订立。总结:投保人不可以自行编写交通保险合同并与保险公司签署,应当由双方共同商定保险条款。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合同法》规定,保险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合同,需要双方自愿协商订立,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如果保险公司想要修改已经签订的保险合同,需要得到被保险人同意,并且双方需签署补充协议。否则,保险公司无权强制修改保险合同。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当事人订立、变更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2.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七条:“保险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即构成保险合同。”3.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九条:“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保险合同的义务,未经被保险人同意,不得变更保险合同。” 综上所述,保险公司不能强制修改已经签订的保险合同,如有需要修改,需经过被保险人同意,并签署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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