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法》,保险公司应当对保险产品提供充分、准确、及时的信息,但并无明确规定保险公司是否有义务为投保人提供更加全面的鼻咽癌治疗资料。法律依据:1.《保险法》第八十七条:保险公司应当对保险产品提供充分、准确、及时的信息。2.《保险法》第十四条:保险合同应当遵循公平合理原则,明确约定保险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权利和义务。3.《广告法》第十一条: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全面地反映所宣传的产品或者服务的性质、特点、价格等信息。结论:保险公司应当遵循公平合理原则,提供充分、准确、及时的信息,但并没有法律规定保险公司有义务为投保人提供更加全面的鼻咽癌治疗资料。因此,其是否提供全面资料需根据具体情况来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鼻咽癌患者在申请重疾险时需要透露疾病史。理由是,保险公司在核保时需要评估被保险人的风险,如果被保险人隐瞒重要疾病史,将可能导致保险公司拒绝理赔或解除合同。法律依据:1.《保险法实施条例》第三十: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或者保险公司与保险事项有关的一切情况。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2.《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被保险人有保险需要的,应当如实告知保险公司与保险事项有关的一切情况。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的,保险人无须承担保险责任。3.《财产保险条款范本》第四条: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其已知的与保险标的物有关的情况。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4.《重大疾病保险条款范本》第二条:被保险人应如实告知其已知的与被保险人健康有关的情况。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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