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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朋友死了遗产有我的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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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具体情况需要具体分析。如果死亡一方留有遗嘱,遗嘱有为其留有份额,那其可以根据遗嘱的规定,继承其应得份额。如果死亡一方未留有遗嘱,是按照法定顺序分配财产的,由于双方并未进行婚姻登记,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其并不具有法定继承资格,不能继承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非婚同居当事人间不存在婚姻关系,缺乏继承权产生的依据,所以无法取得法定继承权。继承权的取得是以一定的合法身份存在为前提的,法定婚姻因其合法有效,使配偶获得继承权。非婚同居当事人不享有法定继承权,并不影响其作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获得遗产的要求,法律也为这一要求设计了其他的救济途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通过遗嘱的形式,将遗产赠与同居伴侣。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除非男朋友留下遗嘱,否则不属于继承人范围,无继承权,不能继承遗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如果同居男友订立遗嘱,将同居女友定为继承人,那么同居女友可以继承同居男友的财产,如果没有,则按照法定继承,同居女友并不属于法定继承人,不可以继承同居男友的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具体情况需要具体分析。如果死亡一方留有遗嘱,遗嘱有为其留有份额,那其可以根据遗嘱的规定,继承其应得份额。如果死亡一方未留有遗嘱,是按照法定顺序分配财产的,由于双方并未进行婚姻登记,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其并不具有法定继承资格,不能继承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3种观点: 如果同居男友订立遗嘱,将同居女友定为继承人,那么同居女友可以继承同居男友的财产,如果没有,则按照法定继承,同居女友并不属于法定继承人,不可以继承同居男友的财产。一、同居一方死亡另一方可以继承其遗产吗同居关系中,一方死亡,另一方不能通过法定继承继承其遗产。因为法定继承人包括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同居关系中,双方当事人不具有夫妻间的权利与义务,彼此不享有配偶权,所以不能继承。二、未结婚配偶可以通过哪些方式获得财产未结婚配偶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获得财产:1、双方可以通过订立同居财产分割协议,将部分和全部同居财产归配偶所有。法律不干涉当事人自由约定同居财产的,该协议可以作为分割财产的依据;2、通过被继承人订立赠与合同,将其部分和全部财产赠与配偶;3、财产通过被继承人与配偶签订遗赠抚养协议安排给配偶。如果被继承人订立遗嘱,配偶不能享有被继承人的财产,因为遗嘱只能安排财产给法定继承人。当遗嘱和遗赠抚养协议同时存在时,财产将优先按照遗赠抚养协议安排。法律规定,被继承人和配偶未领取结婚证,配偶无继承权,无法通过继承获得财产。三、婚内同居期间财产是否属于双方财产同居期间双方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按一般共同财产处理。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和偿还债务的财产,主要包括: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收入;3、知识产权收益;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只确定一方的财产除外;5、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男女朋友不属于法定继承的顺序,若要继承男朋友的遗产需要拥有男朋友的遗嘱,若无则无法继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没有具备遗产继承的资格。也不是男女朋友之间不具有继承遗产的资格。如果遗产是女方的由女方继承男方不可以继承原因女方的父母遗产是女方的父母留给女方的。遗产是男方的由男方继承原因和上述相同。男女之间朋友只是朋友之间的关系而不是夫妻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具体情况需要具体分析。如果死亡一方留有遗嘱,遗嘱有为其留有份额,那其可以根据遗嘱的规定,继承其应得份额。如果死亡一方未留有遗嘱,是按照法定顺序分配财产的,由于双方并未进行婚姻登记,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其并不具有法定继承资格,不能继承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1种观点: 一、父母死后女儿有继承权吗1、父母死后女儿有继承权的。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不论是儿子还是女儿,女儿也不论已婚或者未婚,在继承父母遗产时,都是享有平等的权利。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二、再婚继子女有继承权吗再婚继子女有继承权且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子女是指丈夫与前妻或妻子与前夫所生的子女,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女儿可以继承房产,男女享有同等的继承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不论是儿子还是女儿,女儿也不论已婚、未婚,在继承父母遗产时,都享有平等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已经婚嫁的女儿是否有继承权分情况而定。1、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发生遗嘱继承。2、没有遗嘱的,发生法定继承,法定继承男女平等,女儿为第一顺位继承人,不以其是否婚嫁而剥夺继承权,除非女儿实施了犯罪行为且不悔改的,剥夺其继承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除非男朋友留下遗嘱,否则不属于继承人范围,无继承权,不能继承遗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2种观点: 夫妻男方死亡,男方的财产分配,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若没有前述文件,则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丈夫死亡留下的财产,按照继承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分割:1、确定丈夫的遗产的范围。只要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到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丈夫去世了,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一半是属于妻子个人所有,剩下的一半才是丈夫的遗产。除此之外,丈夫在婚前所有的个人合法财产也属于遗产。2、确定好了遗产范围,就开始继承,如果有遗嘱的,就按照遗嘱继承办理。如果没有遗嘱或者遗嘱没有涉及的遗产,那么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法定继承的,应当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来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丧失继承权的,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3、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无人继承的遗产归谁所有?无人继承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具体情况需要具体分析。如果死亡一方留有遗嘱,遗嘱有为其留有份额,那其可以根据遗嘱的规定,继承其应得份额。如果死亡一方未留有遗嘱,是按照法定顺序分配财产的,由于双方并未进行婚姻登记,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其并不具有法定继承资格,不能继承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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