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制裁。
在我国,规定保障公民的言论自由,但同时也规定“任何损害国家、社会集体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的言论行为都是不允许的”。因此,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有可能构成犯罪或违反行规,受到相应的制裁。在具体处罚上,如果情节较轻,就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如口头警告、罚款等;如果情节比较严重,甚至涉及到犯罪,将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在如何界定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方面,是否存在主观评价的成分?是的,界定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一定程度上存在主观性的评价。因为不同人对于影响国家声誉的标准和认知可能存在差异,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权衡。但从总体上来看,符合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和形象的,就是有利于提高国家声誉的言论;而违反法律法规,损害国家利益和形象的,就是有可能损害国家声誉的言论。
在言论自由的前提下,我们应该树立正确的法律意识,不发表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防止给国家带来不良的社会影响。同时,在发表言论时,也需要注意权衡言论自由和国家利益之间的关系,保护公民权利的同时,维护国家形象和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三条 对国家机关、国家工作人员依照法定程序执行职务造成严重损失或者贻误公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