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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药品管理法假药劣药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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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药品管理法,制售假药的,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销售金额三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制售劣药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销售金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假药和劣药的出现给人们的身体健康带来了巨大的隐患,也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新药品管理法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和严格处罚,目的是维护公民的健康权益,并保护合法的药品生产、流通和销售企业的合法权益。制售假药的,必须承担制止假药的责任,同时依法接受治疗,并承担相应的刑事、行政责任。制售劣药的,也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责令改正、罚款等行政处罚。

除了制售假药和劣药之外,还有哪些药品违法行为?除了制售假药和劣药之外,还包括未经批准的药品生产、流通和销售公司和个人等违法行为。

药品是人民健康的重要保障,对于制售假药和劣药必须加以严厉打击和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制售假药的,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销售金额三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制售劣药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销售金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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