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落东单是由北京众创之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注册的商标。该公司于2018年4月18日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日落东单商标,同年11月20日获得了商标注册证书。但该商标在互联网上的使用权属于北京市朝阳区外交部驻地小区业委会。
日落东单是一处备受关注的地标建筑,因此“日落东单商标在市场上具有一定的商业价值。按照我国的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应当符合真实、合法、有效的原则。而众创之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注册“日落东单商标时,并没有涉及到侵犯他人商标权的情况。然而,在商标注册和商标使用之间是有区别的,商标注册不代表着商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商标使用权还需要根据实际使用情况来确定。在这个案例中,虽然众创之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拥有商标注册证书,但“日落东单商标的互联网使用权已被外交部驻地小区业委会占有。
商标的使用权是否可以转让?商标的使用权是可以转让的。商标法规定,“商标使用权的转让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订协议。商标使用权的转让自登记商标使用权转移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生效。但需要注意的是,商标的转让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例如不得妨碍公共利益、影响社会公共秩序等。
在商标注册和商标使用过程中,需要遵循商标法的相关规定,保障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在商标权利的划分和转让过程中也需要注意相关法律和的规定,避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一条 商标注册申请人申请注册商标,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取得该商标的专用权。商标的专用权期限为十年,期满可以续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