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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保证书 篇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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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严格遵守长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学生提前就业管理办法》、《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在提前就业期间做如下保证:

  1、按规定学制,缴纳全部学费;如不按时缴费,视为自动放弃学籍。

  2、提前就业期间,按规定完成毕业设计、顶岗实习两门课程学习任务。

  3、提前就业期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管理制度。如有违纪,接受学院一切处分。

  4、提前就业期间,因个人原因,给用工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或其他严重后果,由学生本人和家长承担一切责任。

  5、提前就业期间,严格遵守用工单位操作规程,如因本人违反操作规程而出现意外事故者,后果自负。在用工单位以外出现的'一切伤亡事故均由学生本人负责。

  6、因本人原因上岗后擅自离岗,按用人单位规定缴纳违约金。

  7、提前就业后,由于个人原因自动离职或被用人单位辞退者,不再让学院推荐就业。

  学生签字:

  班级:

  班主任签字:

  联系电话:

  家长签字:

  分院负责人签字(盖章):

  20xx年xx月xx日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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