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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检查巡查制度 篇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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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学校内不得擅自动用明火,因教学、科研需要在校园、学生宿舍区内动火的,要报校长审批,指定现场责任人后方能动火。

  2、因教学、科研等活动需进行焊接、切割作业,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3、电工、焊工、锅炉工必须持证上岗,作业地点应当符合安全要求,并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

  4、校内各基建工地动火、用火,施工承包单位负责人应对消防安全全面负责,确保工地安全。

  5、加强校内消防安全管理,经常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排查各类火险隐患,要及时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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