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发飘飘的长者:“长(長)”与“老”
文丨邢嘉瑞 陈晓强
甲骨文中的“長”(本文字形分析均用繁体),象一人侧身弯腰,手扶拐杖,上方一横代表头部,头上长发飘扬,栩栩如生地勾勒出长者形象。金文继承此形,拐杖有时省略;至战国文字,人与长发组合仍清晰可辨,拐杖亦或有简省。小篆字形发生显著变异:长发形象隐没,人与头部的组合讹变为“兀”,手杖则讹写作“匕”,字形的象形理据至此基本消失。汉代隶书在一定程度上恢复了该字的理据,楷书则承袭隶书结构而来。总体而言,隶书作为古今文字演变的分水岭,虽整体上对汉字理据造成很大冲击,但由于它直接上承战国文字,有时反而比经过规范变形的小篆更保留字形原初理据。
《说文解字》将“長”析形为“从兀从匕。兀者,高远意也。久则变化。亡声。
者,倒亡也。”面对理据已失的篆形,许慎的这一解说难免牵强。《说文解字》是研习古文字不可或缺的基础著作,然而我们不应因此盲目信从。唯有结合更早的文字材料,方能客观理解汉字的演变脉络与造字本真。
“長”本为象形字,核心义即指年长之人。《庄子·天道》“长先而少从”、《尚书·伊训》“立敬惟长”中的“长”,皆指长者。由此可引申指首领、尊长,因在古人观念中,年长往往与阅历、威望、地位相关联,如《吕氏春秋》所言“世为长侯,守殷常祀”。长者之年长特征引申,“长”则指时间或空间的绵延久远,此义语音分化为 cháng,例如《礼记·表记》“义有长短大小”、《诗经·秦风·蒹葭》“道阻且长”。年长所蕴含的生命绵延之义,又引申有生长、滋长等义,如《庄子·马蹄》所言“草木遂长”。
“老”字的构形逻辑与“長”相近,亦呈现弯腰驼背、长发飘飘、拄着拐杖的老者形象。不同之处在于:“老”字没有代表头部的横笔,且发形与“長”不同。
在商代甲骨文与金文中,“長”与“老”二字均以长发飘飘的形象呈现。长发与老者之间的关联,折射出先民独特的观察视角与文化心理。相比之下,表示孩童的“兒(儿)”与“子”,字形多作无发之状,鲜见秀发。从汉字构形系统的区别性原则来看,“长”“老”突出长发特征,或许主要是为了在字形系统中形成区别特征,未必意味着长发即为古代老人的实际外貌特征。
在传统的农耕社会中,长者不仅是家族血脉的延续者,更是生产经验、礼仪规范与处世智慧的活的载体。他们熟知天时、掌握农事、通晓历史,是维系家族稳定与社会文化传承的关键力量。这种对经验与智慧的尊崇,使得“敬老”从一种自然情感,升华为一套为礼制所支撑的文化自觉。中国的尊老传统源远流长,《礼记》记载,养老之礼自古有之:有虞氏行燕礼,夏后氏用飨礼,殷人用食礼,周代则兼采前代并加以完善。这一传统绵延至今,以家风熏陶、社会礼仪、制度保障等多种形式持续焕发生机,并不断被赋予新的时代内涵,滋养着中国人重视家庭、讲求责任、崇尚和谐的文化基因。
作者简介
陈晓强,兰州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文字学会理事。
邢嘉瑞,兰州大学古文字学强基专业24级学生。
特别鸣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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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7